湖南法官醉酒致休庭官方處理通報:行政記大過並報請調離

【環球網綜合報道】近日,一段法官醉卧法庭的視頻引起網絡熱議,11日晚,湖南省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發佈了通報了關於東安法官醉酒休庭事件的處理情況:東安縣法院決定對魏凱揚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提請縣人大常委會免去其東安縣法院審判員、蘆洪市法庭副庭長職務,報請縣委同意調離法院系統。

據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通報透露,2017年8月22日中午,東安縣法院蘆洪市法庭副庭長魏凱揚,應同學楊某某邀請,陪同從廣州回東安的同學鄧某某、唐某飲酒,導致下午開庭不能正常進行而休庭,違反了工作紀律,損害了法官形象,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通報同時公佈了對此前網友曝光“奇葩裁定書”一事的調查結果:經查,東安縣法院執行局負責人李洪濤,在擔任劉某某與彭某某、嚴某借款糾紛執行案的審判長過程中,文書審查把關不嚴,導致執行裁定書出現7處錯誤。李洪濤對工作嚴重不負責任,經東安縣紀委研究決定,給予李洪濤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經東安縣法院研究決定,對裁判文書負有校對責任的滕繼延同志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表示,東安縣法院接連發生工作嚴重差錯和違紀的人與事,暴露出管理不嚴、監督不力、紀律作風鬆懈,教訓十分深刻。我們向社會各界誠懇致歉,誠摯接受批評,一定舉一反三,認真整改,歡迎社會各界繼續監督支持我們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