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洋在人民日報上的新文章,透露一重大改革動向
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汪洋發表了署名文章《推動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全文逾6400字,從對外開放的形勢、內涵和舉措幾方面,對其進行了詳盡闡釋,信息量很大。而這其中,引起最廣泛討論的,則是“探索建設自由貿易港”。
留心的話就會知道,這其實是對十九大報告的呼應。10月18日十九大上,習近平就明確指出要推動形成全面開放的新格局,“賦予自由貿易試驗區更大改革自主權,探索建設自由貿易港。”
自由貿易區我們常聽,但是自由貿易港是什麼?為什麼它會在對外開放格局中,處於如此重要的地位?
嚴格意義上説,由於目前尚處於探索階段,對於自貿港,學界還沒有一個明確的定義。
但是我們可以先來看看大家都比較熟悉的自由貿易試驗區。
2013年9月,我國建立了首個自由貿易試驗區(Pilot Free Trade Zone),即上海自貿試驗區。此後,陸陸續續已經發展到11個自貿試驗區,包括天津、廣東、福建自貿試驗區等。在這些自貿試驗區範圍內,往往包含一個或者多個具有保税功能的海關特殊監管區。
設立海關特殊監管區的目的,毫無疑問,是為了減輕企業的關税負擔,促進國際間的貿易往來。在我國,保税區、綜合保税區、保税物流中心等都屬於各種形式的海關特殊監管區。
舉個例子。美國的企業A想要出口商品給中國的企業B,如果是在普通的口岸,按照兩國在世貿組織下的關税減讓表,進口商B在進口時必須要支付一定的關税給中國政府,並且辦理手續可能相當複雜。
但如果在海關特殊監管區例如綜合保税區,B企業則可能享受相應的保税待遇。也就是説,區內陳列、加工,這些商品都不用繳納關税,只有離開這些區域進入內地才需要繳納關税。
那麼,與上述概念相比,自貿港可能會有哪些不同呢?
汪洋在文章中對其做了個定性,“自由港是設在一國(地區)境內關外、貨物資金人員進出自由、絕大多數商品免徵關税的特定區域,是目前全球開放水平最高的特殊經濟功能區”。
最後一句是重點。説白了,就是要在現有某些自貿試驗區以及其包含的自由區的基礎上,對標國際最高水平,建立高標準的對外開放區域,立志成為全球貿易樞紐中心。基於此,自貿港也常被視為自貿試驗區的“升級版”。
升級版怎麼升?香港、新加坡這些我們熟知的自由貿易港,都要成為學習、競爭和超越的對象。
其實,不只是香港和新加坡,包括中東的迪拜、德國的漢堡、荷蘭的鹿特丹等,都發展出了符合本地特色的自貿港。
比如,鹿特丹港最大的優勢就是超強的服務能力。大家都知道,隨着歐盟一體化加速,關税減免這些優勢在歐盟內部已經弱化。但鹿特丹港超強的港口服務能力,卻為它帶來了海量的貿易。其突出優勢在於建立了一個公共信息平台,實現了EDI(電子數據交換)標準化等。除此之外,在硬件上鹿特丹港建立了立體交通運輸的網絡化,促成了儲、運、銷一體化運營。
同處亞洲,作為世界集裝箱港口中轉量排名前列的新加坡和香港,對我國自貿港的建設,或許更具借鑑意義。
作為一個以自貿港立國的國家,新加坡的優勢主要在技術創新。比如早在1989年,它就推出了全國電子數據交換系統貿易網。這個網絡有多厲害呢?囊括了海關、税務、安全等逾35個相關部門,這樣一來,原來需要向多個部門分別提交的文件,就只需要提交一次就夠了;原本需2至7天的通關時間,理論上可以縮短至1分鐘。
香港的經驗,則可以概括為兩個字——自由。首先,整個香港行政區,就是一個自由貿易港,除了四個税號(酒類、煙草與香煙、碳氫油類、甲醇)以外的所有貨物的進出都可以享受零關税。其次,在香港設立任何形式的公司所需要的註冊成本很低,外商投資者可以持股100%,更重要的是所有的資金都可以進出。
事實上,香港已經連續23年被美國傳統基金會評為“全球最自由經濟體”,對我國建設自貿港的參考價值非常高。
我國已經提交自貿港建設相關方案的,是上海和寧波,但在投資、建設環境上,都與香港、新加坡等有一定差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