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雞棚户區數千返遷户被強徵供暖費,市住建局稱月底退賠九成
臨近供暖,陝西寶雞市近7000户棚户區改造返遷的居民卻面臨着受凍的局面,亂收費成了他們供暖的“攔路虎”——2015年財政部等中省市文件已經明確,“城市棚户區改造項目,免收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可寶雞市住建局仍在徵收。
對此,寶雞市住建局局長説,“目前我們正在整改和退費之中”;而分管副局長卻説“市上政策和國家政策有些出入,目前我們執行的還是市上收費的政策”。
舉報:棚户區城改項目被強徵政府性基金

“馬上面臨供暖,棚户區城改回遷的近7000户居民供暖還沒有落實,我們多次和市住建局、熱力公司溝通無果,感覺壓力很大……”近日,華商報連續接到寶雞市多個棚户區城改項目的舉報,本該免徵的棚户區城改項目政府性基金,寶雞市住建局卻強行收取,否則就不給供暖。
舉報者稱,光明村城改項目、聯盟社區第五居民小組城改項目已全部建成,共3000多户,目前入住率達到70%左右。
還有舉報稱,三合村城改項目2017年上半年建成交房,村民已順利返遷,項目共涉及600餘户;玉澗堡村城改項目於2016年建成交房,村民已順利返遷,共涉及3200户。
上述多個棚户區改造項目曾多次向寶雞市供熱公司申請集中供熱,但回覆是:“須先聯繫市住建局公用事業科”;而市住建局答覆:“必須先繳納集中供熱和燃氣配套費”。
上述棚户區改造項目的負責人紛紛質疑,財政部早在2002年明確:水、電、氣、熱、道路等市政基礎設施配套費屬於政府性基金;而2015年財政部要求對城市棚户區改造項目,免收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因此,他們一致認為:寶雞市住建局該筆費用是違規亂收費;另外,在項目申辦《預售證》時,住建局人為設置了前置條件:“必須繳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這種土政策完全違背了中省市的規定,是錯誤的,違規的”。
調查:中省市文件規定“免徵政府性基金”
華商報記者調查發現,早在2002年3月19日,財政部《關於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性質的批覆》(財綜函[2002]3號)文件寫明:水、電、氣、熱、道路等市政基礎設施配套費統一歸併為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屬於政府性基金。
2015年8月26日,財政部《關於做好城市棚户區改造相關工作的通知》(財綜[2015]57號)文件,第五條第一款要求:對城市棚户區改造項目,按財政部規定,免收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其中包括免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白蟻防治費、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散裝水泥專項資金、新型牆體材料專項基金、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城鎮公用事業附加等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落實免收土地出讓收入政策,同時也要落實税收減免政策。
而上述城改項目是否為陝西省棚户區改造項目計劃呢?陝西省住建廳、財政廳聯合下發文件顯示:光明村城中村改造項目是2013年陝西省城市棚户區(第三批)改造計劃項目(陝建發[2013]257號);聯盟社區第五居民小組城中村改造項目是2014年陝西省城市棚户區(第一批)改造計劃項目(陝建發[2014]196號);玉澗堡村城中村改造項目也是2015年陝西省城市棚户區改造計劃項目(陝建發[2015]136號);三合村城中村改造項目則是2014年陝西省城市棚户區改造計劃項目。
另據調查,2015年12月15日,寶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下發文件《關於進一步做好城鎮棚户區改造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有關工作的意見》,該文件明確規定:“積極落實優惠政策,對列入省級計劃的棚户區改造項目,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按照財政部《關於做好城市棚户區改造相關工作的通知》(財綜[2015]57號)執行”。也就是説,棚户區改造項目免徵優惠政策在寶雞市落地時間為2015年12月15日,但時至今日,上述棚户區改造項目仍被要求繳納城市基礎配套費。
住建局:違規收費正在退,“但要執行市政府紀要”
華商報記者近日分別採訪了寶雞市住建局局長和另外兩名分管副局長。寶雞市住建局局長張長生説,中省文件明確了城市配套基金後,一方面他們沒有再收取棚户區城改項目的政府性基金,另外一方面,之前收取的也正在積極給予退賠。目前審計發現的問題正在積極整改中,11月底要完成90%的退賠任務。“至於這次舉報投訴涉及還在違規收費的,誰的責任誰承擔,有分管的局長,你再核實一下。”張長生向華商報記者坦言。
“政策上還是有些不一致,市上政策和國家政策有些出入,市政府有個紀要,要求繼續徵收,目前我們執行的還是這個……看這個問題後續……我們也給領導彙報一下……”寶雞市住建局分管副局長高峯解釋。
對於棚户區改造項目在辦理預售證時遇到的“前置條件”,寶雞市住建局分管副局長朱軍説,這個事他和個別開發企業也交換過意見,收費確實也存在一些瑕疵。但他是春節後才分管此業務的,來之前局裏就已經這麼規定着,因此就繼續沿用。朱軍稱,也曾給主要領導反饋和彙報過,有必要進行調整,但至今依然沒有明確回覆,因此辦理《預售證》沿用着“必須繳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的規定。
面對華商報記者“中省市文件明確要求對棚户區改造項目免徵政府性基金”核心問題,寶雞市住建局有關負責人説:“今年剛接手此業務,文件政策沒有學習好,不管中省市怎麼規定,我們要按照市政府規定來執行,請理解難處,不過我們會盡快向分管市領導彙報”。
7000户居民供不上暖,亂收費成了“攔路虎”
對於供暖問題,寶雞市住建局副局長高峯説,截至目前他們沒有接到建設單位的供暖需求,另外上述小區沒有多少人員入住,今年肯定供不上暖了。對此,棚改項目舉報人反駁稱:光明村棚户區改造項目2015年5月就前往熱力公司辦理申請入網手續,同年10月完成供熱施工;今年4月再次申請辦理入網,6月熱力公司初次驗收;玉澗堡棚户區改造項目2016年4月辦理申請入網手續,今年7月完成供熱施工,今年4月再次申請辦理入網,9月熱力公司初次驗收;聯盟社區第五居民小組棚户區改造項目2016年4月辦理申請入網手續,今年4月完成供熱施工,4月再次申請辦理入網。據悉,上述棚户區入住率已達70%。
臨近供暖,上述近7000户居民今冬能否供上暖,取決於違規收費是否停止。而截至記者昨日發稿前,近7000户居民的供暖問題依然沒着落。
(原標題:國家規定棚户區城改項目免徵政府性基金,寶雞市住建局卻稱“市上政策和國家政策有些出入”“我們執行市上收費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