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改革省政府駐外辦事機構:撤銷9個、整合1個、保留5個
11月15日,山西省政府辦公廳發佈《關於省政府駐外辦事處機構改革的通知》,其中指出,山西省政府駐外辦事處撤銷9個,整合1個,保留5個。
撤銷9個
省政府駐瀋陽、南京、大連、秦皇島、山東、廈門、珠海、海南、雲南辦事處撤銷。
整合1個
省政府駐深圳辦事處併入省政府駐廣州辦事處,保留省政府駐深圳辦事處牌子。
保留5個
省政府駐北京辦事處(正廳級建制)保留,增加招商引資職責。
省政府駐天津辦事處(副廳級建制)保留,成立山西省環渤海招商局(正處級建制)與其合署辦公。
省政府駐上海辦事處(副廳級建制)保留,成立山西省長三角招商局(正處級建制)與其合署辦公。
省政府駐廣州(深圳)辦事處(副廳級建制)保留,成立山西省珠三角招商局(正處級建制)與其合署辦公。
省政府駐新疆辦事處(正處級建制)保留,增加“一帶一路”建設和招商引資職責,日常工作由省援疆前方指揮部負責管理。
《通知》強調,省政府駐外辦事處(招商局),行政人事關係歸省政府辦公廳管理,省商務廳對其進行業務管理和業務考核;堅持國際化、專業化和市場化方向,實行以招商引資、區域合作為主要內容的目標責任制考核和領導班子任期制,在辦事處內部實施員工崗位聘用制和績效工資制。省政府駐外辦事處機構改革涉及的人員安置、資產處置及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等事宜,由省政府辦公廳與有關部門按規定程序積極穩妥辦理。
(原標題為《山西改革省政府駐外辦事機構,撤銷9個、整合1個、保留5個,增加招商引資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