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立法機構廢除“組織法” “蒙藏委員會”正式熄燈走入歷史
作者:徐亦超
【環球網綜合報道】據台灣“中央社”11月28日報道,台灣“立法院”院會今天(28日)經表決通過廢止“蒙藏委員會組織法”,1928年設立的“蒙藏委員會”的相關功能分別移入“文化部”、陸委會與台當局“外交部”,並在“文化部”增設派出單位“蒙藏文化中心”。
“蒙藏委員會”的前身是民國二年(1913年)設立的北洋政府內務部“蒙藏事務處”,之後升格為“蒙藏事務局”。據“蒙藏會”官網的簡介,1928年7月11日,國民政府下設“蒙藏會”,綜理蒙藏事務,專司蒙藏行政及各項興革事項,位階與各部相同,都隸屬於行政院,為部會之一。國民黨當局撤退遷往台灣後,其核心業務包括對在台蒙藏人士輔導照顧、蒙藏文化保存傳揚、人才培育、蒙藏研究,與海外蒙藏族聚居地區人道援助與經貿、學術、文化及醫療交流。
民進黨籍“立委”蔡易餘在提案中稱,“蒙藏會”功能不清,施政計劃“效果不彰”,徒生政府組織臃腫,徒增人事公帑耗費,提請廢止“組織法”。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提案則稱,“外蒙古獨立”已為台當局承認,“行政院”應拋棄舊有歷史包袱,重整合理行政組織架構,裁撤僅具“大中國法統意義”的“蒙藏會”。
對此,台當局“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施能傑初審時表示,新的行政部門組織架構自2012年1月1日起,配合“立法院”的“立法”進程及籌備情形陸續施行,“部會”數目由37個逐步精簡成29個,其中已無規劃設置“蒙藏會”。
他又稱,“蒙藏會”裁撤後各項業務依性質,蒙藏文化保存傳揚、藏傳文化移入“文化部”;蒙藏訊息搜整、情勢研析移入陸委會;人才培育、人道援助蒙古國、以及俄羅斯3個蒙古裔共和國部分移入“外交部”,員額依業務移撥比例及現職人員意願調查,將預算員額分別移撥陸委會及“文化部”,並在“文化部”增設派出單位“蒙藏文化中心”。
對此,中國國民黨籍“立委”吳志揚表示,“蒙藏會”地位與“部會”相同,有單獨的“組織法”,但在“立法院”審查前,就透過“行政院”一紙命令裁撤、移撥人員,相當不尊重“立法院”的審查。國民黨團對內容沒意見,但不滿“強渡關山”。國民黨團反對所謂“廢止案”,不過,經過“立法院院會”表決,仍舊維持廢止決議。
民進黨籍“立委”李俊俋宣稱,“蒙藏會”因台灣對蒙藏關係隨時空環境改變,應當廢除。國民黨執政時,“蒙藏會”就從“行政院組織法”中被拿掉,沒有“修法不正義”的問題。
由於台灣當局無法對相關地區進行有效管理,“蒙藏委員會”失去了存在的政策環境和羣眾基礎,功能日漸萎縮。從本世紀開始,無論是陳水扁還是馬英九當局,都曾考慮裁撤“蒙藏會”,甚至已在法案中明確不再設置該機構,只是考慮到其特殊的象徵意義,遲遲沒有動手。
不過,“蒙藏委員會”的人員規模也在日漸縮小。由於人事凍結,基層公務員無法升遷,不少人員要求外調,多個職位長期空缺;由於業務減少,這幾年送入立法機構的預算案每年在砍,如今委員會員額53人,全年業務費只有700萬新台幣,人事經費卻高達7000餘萬新台幣,曾譏諷為“事少、錢多、離家近”的“肥貓”單位。如今“蒙藏委員會”委員長由行政機構“政務委員”許璋瑤兼任,而前任委員長正是蔡英文的表姐林美珠。
大陸國台辦今年5月下旬曾被問及台灣“蒙藏會”裁撤一事,國台辦發言人安峯山當時就表示,“我們對台灣方面的內部調整不做評論,但是堅決反對借內部調整為名去搞‘去中國化’的‘台獨’分裂行徑”。
而對於“蒙藏會”的熄燈,島內作家王豐早前表示,雖然“蒙藏會”的裁撤看似事小,但這對“中華民國”這個“國號”的衝擊性是很強烈的。從1949年開始,“蒙藏會”是一個小到不能再小的、裝點“中華民國”門面的單位。但對於兩蔣而言,這象徵着“中華民國”這個南渡“小朝廷”招牌上一顆閃亮的小珠珠。如果掉了,那“中華民國”就不成其“中華民國”了。王豐感嘆,台灣這是一心一意想把“中華民國憲法”精神意義上的“版圖”與“法統”,歸還給大陸。而內蒙古、西藏本來就是大陸實際版圖的一部分,台灣“蒙藏會”熄不熄燈無所謂,那隻不過是一棟小樓拉下鐵門,不再亮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