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乏充分規章監管 法憲法委員會取消緊急狀態法一條款
作者:王莉兰
【環球網報道 記者 王莉蘭】法國“歐洲時報”12月4日援引法新社報道稱,法國憲法委員會日前取消了緊急狀態法案中的一個條款。憲法委員會認為在有關身份檢查和搜查行李方面的措施缺乏充分規章監管,同時又不符合尊重個人隱私和保障自由遷移等規定。
報道稱,儘管緊急狀態已經從11月1日開始被新的反恐法案替代,憲法委員會的這個決定將會在下一次實行緊急狀態時被納入考慮範圍。同時,憲法委員會讓立法機構在2018年6月30日之前根據該決定進行調整。
憲法委員會否決了1955年4月3日的緊急狀態法案中的第8-1條款,該條款規定地方省長有權批准在特定區域內實行身份檢查、搜查行李和汽車。這項條款在尼斯遭受恐襲後於2016年7月投票通過,以便延長實施緊急狀態。
憲法委員會裁定,“立法機構未能確保在維護公共秩序、自由往來和尊重個人生活隱私權利三個方面間找到平衡點”。“人權聯盟”律師帕蒂斯•斯皮諾斯(Patrice Spinosi)對憲法委員會這一裁定表示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