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農墾局原黨委書記馬吉林受賄720餘萬,一審流淚認罪

庭審直播截圖雲南網12月4日消息,12月3日,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雲南省農墾局原黨委書記馬吉林涉嫌受賄犯罪一案。根據檢方指控,馬吉林利用職務之便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7205560元、1萬美元、1萬英鎊,應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公訴機關指控,2002年至2016年期間,被告人馬吉林利用擔任昭通市昭陽區委常委、區委副書記,魯甸縣委書記,昭通市委常委、昭陽區委書記等職務便利,先後為相關單位在小區酒店建造、温泉公園開發等工程項目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7205560元人民幣、1萬美元、1萬英鎊,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同時,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馬吉林揭發他人犯罪行為,除如實交代辦案機關已經掌握的社會事實外,還主動交代了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社會事實,積極退贓,減少損害結果的發生,可以從輕處罰。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馬吉林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馬吉林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我有罪,我認罪,我悔罪。”庭審中,馬吉林數度落淚,並表示對檢察機關所指控的犯罪金額和犯罪事實均無異議,自己的行為辜負了各方面的期望,“孽子不孝,希望法官能給我機會陪一陪我86歲的老母親。”最後陳述中,馬吉林説完這句話,再也控制不住自己,嚎啕大哭……
最後法庭宣佈休庭,將擇期進行宣判。
(原題為《受賄700餘萬……雲南農墾局原黨委書記馬吉林流淚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