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降低低谷時段電價鼓勵用電取暖,低谷延長2小時
近日,甘肅省發展改革委會同省電力公司,對省新能源供暖試點和電採暖出台了相關係列支持政策,以推動電能替代、新能源供暖試點工作。據悉,該價格支持政策自2017年-2018年採暖期起執行。
省發改委鼓勵省內居民利用谷段低價電取暖,不具備城市集中供暖和天然氣分户採暖條件,採取低温輻射電熱膜、低温發熱電纜、固定式電取暖器等環保節能用電設備供暖用電的居民,低谷時段延長2小時,為每日22:00至次日8:00,用電價格在對應居民生活用電平段目錄電價標準基礎上降低0.20元/千瓦時;其他時段為每日8:00至22:00,用電價格在對應居民生活用電平段目錄電價基礎上提高0.03元/千瓦時,這期間不再執行居民階梯電價。
企事業單位辦公、商業等非居民用户採取低温輻射電熱膜、低温發熱電纜等環保節能用電設備供暖用電,低谷時段延長2小時,為每日22:00至次日8:00,用電價格按照一般工商業用電谷段目錄電價執行;其他時段為每日8:00至22:00,用電價格按照一般工商業用電平段目錄電價執行。
清潔能源供暖是一項系統工程,省發改委要求,在實行價格支持政策的同時,其他相關政策要協同推進,因地制宜健全供熱價格機制,統籌協調推進財政支持、融資方式、市場準入、供應保障等支持政策。
(原文題為《我省調整電價支持清潔能源供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