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公司實控人鼓勵員工買股並承諾兜底
10日晚間,聯建光電、龍泉股份兩家公司發佈公告,鼓勵員工購買公司股票。
聯建光電錶示,實控人及部分子公司原股東(簡稱“倡議人”)倡議全體員工積極買入公司股票。倡議人承諾,凡於2017年12月11日至2017年12月22日期間淨買入聯建光電股票,且連續持有12個月(含)以上並屆時在職的員工,若產生損失,由倡議人以個人資金予以補償;若產生股票增值,收益歸員工個人所有。
聯建光電還稱,本次增持公司股票的倡議系公司實際控制人及部分子公司原股東的個人意見,非公司董事會決議。公司近期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進行立案調查,目前公司尚未收到結論性調查意見。
龍泉股份表示,實控人鼓勵全體員工增持公司股票,凡在2017年12月11日至2017年12月15日期間淨買入的公司股票,且連續持有12個月以上並在持有期間連續在職的公司員工,若因增持公司股票產生的虧損,由本人予以補償;若產生收益,則歸員工個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