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以示威者焚燒以國旗 德媒:雖必須強烈譴責,但不構成煽動罪
【環球網報道 記者 朱夢穎】雖然德國政府不承認耶路撒冷新地位,但德國聯邦政府仍強烈譴責上週末在柏林勃蘭登堡門前遊行示威活動中燃燒以色列國旗的行為。

當地時間12月10日晚,2500多名反以色列示威者齊聚德國柏林勃蘭登堡門,揮舞巴勒斯坦旗幟表達對美國承認耶路撒冷新地位的強烈不滿。更有甚者高呼反猶太口號並焚燒以色列國旗。11日,德國多名政要強烈譴責示威者的行為,以色列駐德大使提出嚴正抗議。

德國《圖片報》報道稱,德國總理默克爾的發言人週一表示:“我們反對一切形式的反猶太主義和排外心理,最近幾天在集會上對猶太人和以色列人的侮辱是可恥的。”
此前,政府發言人斯特芬·賽貝特曾在聯邦政府新聞發佈會上表示,如果在德國城市的街道上如此公開地表示對猶太人的仇恨,那麼人們必須為此感到恥辱。德國的言論自由和示威給予人們和平抗議的權利,“但這種自由並非反猶太主義混亂、煽動和暴力的許可證”。
在巴以關係高度緊張的時刻,這場示威活動引發德國國內外高度關注。以色列駐德大使傑里米·伊薩查羅夫對此事表示強烈譴責與抗議。他在推特上寫道:“燃燒旗幟就是在燃燒你的正直和寬容。”

德國自民黨外交政策發言人亞歷山大·格拉夫·蘭布斯多夫認為這是“柏林的恥辱”。他説:“我們的鄰居不會忘記我們的歷史,我們的世界夥伴不會忘記我們的故事。我不想讓歷史麻痹我們或阻止我們,但我們不能忘記歷史。”
德國司法部長海科·馬斯對此次反猶太騷亂活動表示強烈譴責。他表示:“任何形式的反猶太主義行為都是對我們的攻擊,反猶太主義不應再佔據一席之地。”
德國外交部長加布里爾在接受《圖片報》採訪時稱:“任何人都沒有理由、也沒有權利焚燒以色列的國旗。聯邦政府不允許把其他國家的暴力衝突帶到德國。”
針對示威者燃燒國旗一事,德國電視一台《每日新聞》還發表題為“焚燒國旗違法嗎?”一文作出具體分析,分析結果顯示,示威者此舉並不構成“煽動罪”。
文章稱,德國法律不僅保護德國國旗的完整性,還保護外國國旗的完整性。但兩者間仍存在細微差距。
根據德國刑法第90條,即“詆譭國家及其符號”處罰條例。任何燒燬德國國旗或聯邦州旗幟的行為都將被處以罰款或長達3年監禁。
而根據德國刑法第104條,任何“根據立法或公認習俗”公開破壞或損毀外國國旗的行為,都將被處以最高兩年監禁處罰或罰款。

如此比較而言,兩者在監禁時間長短上邊存在一定差異。另外,焚燬外國國旗被定罪存在“根據立法或公認習俗”的前提,這並不包括那些私人行為。同時,起訴的先決條件是德國與該國保持外交關係,雙方要求對這一行為進行起訴並且德國方面允許這一刑事起訴。
另外,焚燒以色列國旗可被視為“煽動罪”。然而,德國刑法要求這一煽動行為必須針對屬於德國國民的部分羣體才可提起上訴。
前德國聯邦法院法官托馬斯·費舍爾對此表示:“侮辱外國的行為既未攻擊在德國生活的擁有德國國籍的人,也未攻擊自覺與他國存在聯繫的德國人。”

總而言之,焚燒以色列國旗的行為僅被視為攻擊以色列,而非德國猶太羣體,稱不上是“煽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