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簽署“2018國防授權法”,對美台軍事合作他這樣説....
【環球網綜合報道】美國總統特朗普華盛頓時間12日簽署了“2018財政年度國防授權法”(NDAA FY2018),其中“美台軍艦互停”等被列入非強制的“國會意見”。據台“中央社”13日報道,就此白宮特別發表了聲明表示,總統作為“外交事務”上的唯一代表,將決定對哪些條款予以執行承認。
報道稱,NDAA共包括11個附帶條款,所謂的“強化美台防務關係”列在第1259條,其中提到7項對美國行政部門不具強制力的“國會意見”(sense),受高度關注的包括:邀請台灣參與“紅旗軍演”、“美國對台軍售正常化”及考慮重啓“美台海軍軍艦停靠”的可行性與可能性。
“中央社”稱,值得注意的是,白宮隨後公佈了特朗普的聲明,其中提到,包括第1259條在內的附帶條款,可能主導美國”對外軍事“及“外交”事務上的立場,一些“特定案例”還指導了“國際外交事務”的進行。
白宮聲明稱,行政部門看待這些條款,要能與總統作為三軍統帥、享有憲法賦予的專屬權一致,而總統作為國家在“外交事務”上的唯一代表,將決定對哪些“外國主權國家的相關條款”予以執行承認,進行美國的“外交事務”。
針對法案中的“美台軍艦互停”的提法,中國駐美公使李克新此前表示:“美國軍艦抵達高雄之日,就是我解放軍武力統一台灣之時。”他説,這並非開玩笑,因為美國軍艦若訪上海,是徵得中方同意,但去台灣中方肯定不同意,美國強行要去,就啓動《反分裂國家法》,中方得采取行動。國台辦發言人安峯山在13日的新聞發佈會上也強調,任何挾洋自重,圖謀損害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行徑,都必將遭到全體中國人民的共同反對,也是不可能得逞的。
“中央社”稱,這項“2018財政年度國防授權法”涉及金額高達7000億美元,而美國國會藉由通過預算法案及相關決議或意見,表達立法部門在一些議題上的看法,但一般情況而言,包括1259條在內的多數附帶決議執行於否,白宮的態度最關鍵。
環環:如果環環沒有理解錯,特朗普的意思是,法案我批准了,但“對台軍事合作”搞不搞,抱歉,國會你説了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