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最高法院首次判斷可向國際卡特爾徵繳罰款
【環球網報道 記者 王歡】據日本共同社12月13日報道,日本最高法院第三小法庭(審判長户倉三郎)12日就一項涉及在海外結成的國際卡特爾的上訴作出判決,針對爭論此類卡特爾能否適用日本的“反壟斷法”並由日本公平交易委員會下達徵繳罰款命令的訴訟,首次表明判斷稱“卡特爾侵害日本的自由競爭經濟秩序時,可以適用”。
隨着經濟全球化,出現了國際卡特爾影響波及日本市場的例子。最高法院的判斷認可了公平交易委員會的命令,或影響今後的查處工作。
涉案卡特爾由位於亞洲的11家電視機顯像管廠家結成,圍繞面向日本企業當地子公司等的出售價格進行了商定。11個廠家中,2010年被命令繳納約13.7億日元(約合人民幣8000萬元)罰款的韓國三星SDI系列的馬來西亞企業提起了訴訟,要求撤銷命令。該企業主張卡特爾是在日本國外結成的,交易也在國外,因此“不應該適用日本法律”。
第三小法庭指出,日本的母公司向購買顯像管的當地子公司就購買價格和購貨廠家發出了指示,子公司生產的電視機曾在日本銷售,鑑此判斷認為“母公司和子公司是一體的。卡特爾損害了在日本的國內企業所參加市場的競爭功能”,因此適用日本法律。
該案是公平交易委員會首次因為國際卡特爾而命令外國企業繳納罰款。去年1月,東京高等法院在初審中駁回了馬來西亞企業的要求。第三小法庭支持高等法院的判決,該公司確定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