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獲得發動“公投”權 被指或用於逼宮蔡英文
台灣立法機構12日三讀通過“公民投票法”修正案,賦予台灣行政機構發動公投權。有“立委”提出,未來若台灣行政機構負責人和台灣地區領導人政策意見不合,可能啓動公投“逼宮”。國民黨“立委”張麗善受訪時表示,台灣地區領導人聘任台灣行政機構負責人,一定是找志同道合的人,目前這樣的疑慮是多餘的,不過,如果未來朝小野大,也不排除這種情況。
據香港中評社報道,台灣“公民投票法”修正案三讀通過後,“公投”年齡下調到18歲;“公投”提案門檻由5%降為1.5%、“公投”通過門檻由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額1/2降為1/4;“公投”聯署門檻由5/1000降為1/10000;確定廢除“公投審議委員會”,主管機關改為“中選會”;賦予台灣行政機構發動公投權。
親民黨團總召李鴻鈞稱,“公投法”修正案賦予台灣行政機構發動公投權,未來台灣行政機構負責人和台灣地區領導人政策意見不合時,可能借發動公投“逼宮”台灣地區領導人。對此言論,張麗善受訪時表示,台灣地區領導人聘任台灣行政機構負責人,一定會找跟自身志同道合的人,因此,目前這個疑慮應該是多餘的,不過,未來如果是朝小野大,也不排除會有這種情況。
據海外網早前報道,9月8日,賴清德就任台灣行政機構負責人,賴清德與蔡英文形成“兩個太陽”的言論甚囂塵上。有台媒點破“蔡賴配”實屬“政治聯姻”,賴清德與蔡英文的矛盾長期存在,此次邀請賴清德就任台灣行政機構負責人,也只不過是內鬥的一種妥協形式。
有評論直指,從種種跡象看,蔡英文與賴清德這兩個“大小太陽”之間的暗鬥恐怕會不斷升級,反而會加大民進黨內耗。分析稱,台灣行政機構負責人一職表面上是行政部門最高負責人,實際上施政政策、方向都必須以台灣地區領導人的意志為準。蔡英文與其讓賴清德在台灣南部為霸,不如將其控制在手心,作為自己領導意志的“傀儡”。其二,台灣行政機構負責人一向是台灣地區領導人執政不彰時的替罪羊,蔡英文讓賴清德擔此重責,等於讓其衝鋒在前,一旦政績不佳就能讓賴清德“頂罪”,反而使他折損聲勢,降低對自己的政治威脅。
台灣名嘴、前“立委”邱毅曾表示,賴清德有五項勝過台灣行政機構前負責人林全:一是新潮流的派系後盾,二是選舉的歷練,三是“獨派”的支持,四是作秀的功力,五是奸詐狡猾的能耐。基於這五項優勢,“賴清德會對蔡英文形成較大的權力威脅,成為蔡英文卧榻之側的猛虎”,讓焦頭爛額的蔡英文更加焦慮不安。
台灣《天境傳媒》報道稱,賴清德與蔡英文二位“冤家”,台上親切和諧,台下則盡使絆子,一路走來暗中較勁,早已是公開的新聞。蔡英文與賴清德鬧劇越演越烈,“一時瑜亮、瑜亮一時”,“實際上就是一對互敲喪鐘的可笑小丑”。當蔡英文民調越是直線滑落,賴清德的政治能見度便越是高漲,兩人的競合關係與“瑜亮情結”便愈發浮上台面。“蝸牛角上原本無事可爭,但民進黨這對花姐與童子,倒是鬥得不亦樂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