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派”黃國昌被罷免案將投票 揚言:9.9成罷免不了
海外網12月14日電 曾明確主張“台獨”的“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罷免案將於16日投票,黃國昌今日(14日)受訪時表示,相信選區的選民還有台灣社會。黃國昌放言,若以1到10來形容,不通過罷免案的機率是9.9。
據台灣《東森新聞雲》報道,黃國昌14日受訪時稱,這次的罷免是考驗整個台灣公民社會成熟度,自己的態度非常坦然。對於“以1到10形容,不會通過罷免案的機率會是多少?”黃國昌非常有信心地表示,不會通過罷免案的機率是9.9。
據海外網早前報道,黃國昌罷免案由“安定力量聯盟”發起。6月20日,該案提議人數達到法定人數,隨後進入聯署階段;10月20日,新北市選委會查對後宣佈,聯署人數已超過門檻規定人數;10月31日下午,台灣“中央選舉委員會”召開委員會議,確定罷免案成案。據瞭解,罷免案經宣告後,將於12月16日舉行罷免投票,最晚於12月19日確定罷免結果,黃國昌有可能成為台灣第一位遭罷免的“立委”。
在“安定力量聯盟”看來,之所以要罷免黃國昌,主要是因為他選前一套選後一套的作風,並且當選一年多時間以來,其並未履行競選承諾。在部分議題上,黃國昌甚至違背台灣地區主流民意,唯民進黨馬首是瞻,包括反對發展核電卻不反對進口日本核災地區食品、不反對毒品除罪化等。此外,據台灣《聯合報》報道,許多民眾支持罷免黃國昌的理由還包括“黃國昌太囂張”、黃國昌在鏡頭前落淚、水患過後才不撐傘去視察災情的“濕背秀”,令人反感等等。
根據台灣“選罷法”,正式罷免的有效同意票數除了需多於反對票數,還要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4以上,因此需要6萬2798票,才能罷免黃國昌,而被罷免人自解除職務之日起,4年內不得再成為同一公職人員候選人;但若此次罷免案遭否決,則不得再於被罷免人任期內提出罷免。
需要指出的一點是,作為“時代力量”主席,黃國昌曾於2016年底傾全黨之力推動台灣地區“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該修正案大幅降低了罷免公職人員的門檻,黃國昌當時不斷對民進黨團施壓,終於在2016年11月29日三讀通過了該修正案。而如今,黃國昌有可能成為修正案通過後第一個中箭落馬的“立委”。(綜編/海外網 張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