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我國取消鋼材、綠泥石等產品出口關税
新華社北京12月16日電(鬱瓊源、楊學嘉)國務院關税税則委員會日前印發的2018年關税調整方案稱,自2018年1月1日起,我國將取消鋼材、綠泥石等產品出口關税,並適當降低三元複合肥、磷灰石、煤焦油、木片、硅鉻鐵、鋼坯等產品出口關税。
繼12月1日降低部分消費品進口關税後,方案對其他進出口關税進行部分調整,調整後税則税目總數為8549個。
根據方案內容,為更好發揮關税宏觀調控作用,根據國內外供需情況變化,將適當提高鎳錠的進口暫定税率。取消廢鎂磚、廢鋼渣、廢礦渣等商品進口暫定税率,恢復執行最惠國税率。
方案明確,為促進“一帶一路”和自由貿易區建設,我國將對原產於26個國家或地區的部分進口商品實施協定税率,其中2018年新實施的有中國與格魯吉亞自貿協定;進一步降税的有中國與東盟、巴基斯坦、韓國、冰島、瑞士、哥斯達黎加、秘魯、澳大利亞、新西蘭自貿協定;繼續實施的有中國與新加坡、智利的自貿協定以及亞太貿易協定第三輪關税減讓安排;內地分別與港澳的更緊密經貿安排(CEPA)將適當擴大實施零關税的商品範圍,繼續實施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
2018年7月1日我國還將啓動信息技術等產品的第三次降税。我國已於今年7月1日對部分信息技術產品的最惠國税率實施了第二次降税,這一措施將在明年上半年繼續實施,並於明年7月1日起啓動第三次降税,同時對部分信息技術產品的進口暫定税率作相應調整。2018年,我國還將繼續執行APEC環境產品降税承諾,並繼續給予有關最不發達國家零關税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