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整改驗收只剩半年 行業將迎“關退轉並”潮
“你有合適的資源幫我留意一下,像我們這種小平台根本不在監管整治驗收的範圍內,我們現在待收規模也就幾百萬,到時候備不了案,也是死,還不如趁現在能賣出去。”一位不願具名的某P2P平台CEO一見到記者,就説出了平台轉讓的計劃。
12月13日晚,57號文件《關於做好P2P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整改驗收工作的通知》正式出台。通知要求,各地應在2018年4月底前完成轄內主要P2P機構的備案登記工作、6月底之前全部完成;並對債權轉讓、風險備付金、資金存管等關鍵性問題作出進一步的解釋説明。
無論對於平台還是投資者來説,哪些平台不予備案才是最關心的。
一是,對於2016年8月24日後新設的P2P平台,整改期間原則上不予備案登記。深圳市金融辦的內部人士向記者表示,可能主要考慮到平台成立時間不長,沒有規模,也無過往業績參考。二是,自始至終都未納入本次整治的各類機構,在整改驗收期間提出備案申請的,各地整治辦不得予以進行驗收及備案登記。這主要針對名不見經傳的小平台。三是,違反《P2P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十三項禁止行為及單一借款人上限的規定、相應存量業務未化解完成的P2P不得備案登記。四是,對於開展過涉及首付貸、校園貸及現金貸等業務的P2P,應暫停新業務,逐步壓縮存量,否則不予備案。
深圳某P2P平台運營負責人向證券時報記者表示,“前段時間關於現金貸業務整治,我們就已經暫停這塊業務,就怕影響備案。目前正在整改,還在跟京東、網易考拉這樣的電商平台合作,希望能做有場景的分期貸款,年化利率大概在15%~18%左右,現階段完成整治工作,順利備案是首要任務。”
當然對於備案的公司,通知中提出,一家一策,採用整改驗收合格一家、備案一家的方針。這樣的執行方針算是比較符合現實情況,各家平台的業務模式各不相同,因此驗收過程中重點也會有所差異。
此外,明確了網貸平台的整改驗收機構為各地金融辦和銀監局。這也意味着,網貸平台的監管機構由此前的模糊界定到現在已逐漸清晰,按照“誰簽字誰負責”的責任制,P2P被納入地方金融辦和銀監局的雙重管轄範圍之中。
根據網貸之家提供的數據顯示,截至11月底,P2P網貸行業正常運營平台數量為1954家,相比10月底減少了21家。今年1月行業正常運行的P2P平台數量為2388家,在11個月內因不良退出的平台比例達到了18%。
如今整改驗收工作在即,規定時間內無法備案的平台該怎麼辦?
按照通知的説法,就只有兩條路可走了:一是良性退出,在保證投資者最大化利益的前提下,再實行清盤關閉,不能捲款跑路;二是兼併重組。找一家企業看誰願意接盤,直接收購,或者説業務合併,戰略入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