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見!日本對2死囚執行死刑 距其犯案已超20年
當地時間19日,日本法務省宣佈對兩名死刑囚犯執行了死刑,其中一人犯案時為19歲的少年。兩人的犯案時間距今都已超過20年,且以殘忍手段殺害多人。
據日本TBS新聞報道,這兩名被執行死刑的犯人分別是犯案時19歲的少年關光彥(現年44歲)和松井喜代司(69歲)。1992年,關光彥在千葉縣使用電燈繩、菜刀等殺害了一名男性公司職員的一家四口,在2001年被確定死刑。另一名死囚松井喜代司在1994年使用錘頭等工具殺害了其女友等3人,在1999年被判死刑。兩人都曾對判決提起上訴,但均被駁回。
據悉,此次也是日本自今年7月以來首次執行死刑。日本法務相稱,由於兩起案件均極其殘忍,因此在經過慎重再慎重的討論後決定對他們執行死刑。截止12月15日,日本仍有124名尚未執行死刑的死囚。
據環球網早前報道,一般來説,日本死刑判決要考慮犯罪性質、動機、形態、嚴重程度、被害者家屬感情、社會影響、犯罪者年齡、有無前科等。現實中,日本法院判處死刑,要考察被害者是否2人以上。此外,還要考察是過激殺人還是蓄謀殺人。只有同時滿足上述兩者,才可能判處死刑。
依據日本法律,死刑在判決後有漫長的上訴程序要完成。陪審員一般不願意給死刑投贊成票,因為想到可能存在的誤判,會讓他們背上非常沉重的心理負擔。即便判了死刑,還得由法務相簽署執行令方可執行。而不少法務相因為政治主張或其他個人的原因拒籤執行令。因此,日本實際執行死刑的案例非常之少。獲得死刑判決20年卻沒有執行的大有人在。(編譯/海外網 張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