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生不尊重國歌?專家:建議加快國歌法在港實施
正義網北京12月18日電 (記者 於瀟 見習記者 郭璐璐)兩段關於“港生不尊重國歌被趕離典禮”的視頻引發網友關注。18日,西南政法大學憲法學教授張震在接受正義網記者採訪時表示,香港是國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建議儘快落實國歌法在香港的實施,這對普及愛國主義教育具有重要意義。
港生不尊重國歌被“請”出典禮
16日,在香港專業進修學校(以下簡稱為港專)的畢業典禮上,有畢業生做出不尊重國歌行為,被校方“請”出典禮現場。
記者瞭解到,港專前身是1957年成立的旺角工人夜校,1987年改為現名。該校在畢業禮中規定,在播放國歌時,在場人士包括畢業生必須肅立,否則即時中止畢業禮。
據媒體報道,當日,有兩名應屆社工系畢業生公然挑戰有關規定,在奏國歌時坐下,校方以不尊重國歌為由,暫停畢業禮。涉事的兩名畢業生被要求離場,聲援學生也一同離場。
有涉事畢業生質疑學校的規定並不合理,《國歌法》還未進行本地立法。另有涉事畢業生認為,自己只是拒絕肅立,一直靜靜坐着,沒有做出任何不文明手勢,亦沒有高舉標誌騷擾他人,只是安靜地表達不滿,“不站立不代表不尊重國歌,不唱國歌不代表不愛國”。
事件發生後,港專校長陳卓禧於典禮後與學生對話,稱畢業典禮為莊嚴、隆重的場合,又指港專為愛國愛港的學校,認為學生需要尊重這個場合及校方立場。
陳卓禧表示,港專作為一個愛國愛港的學校,必定高舉愛國旗幟,這個是沒有任何妥協餘地的,即使殖民地時代都沒有退縮過。即使受殖民地政府的打壓、資助被撤銷、校址被收回,也從沒放棄過愛國立場。“你們如果連這件事都不知道,那就是你們選錯了學校。”他説。
專家建議加快國歌法在港落地
2017年10月1日,國歌法施行。該法明確規定,各級機關舉行或組織的重大慶典表彰紀念儀式等,應當奏唱國歌。國家倡導公民和組織在適宜的場合奏唱國歌,表達愛國情感。
“畢業典禮是個莊重又特殊的場合,在這種場合演奏國歌,有利於培養相關人士的愛國情感。”張震説,學校在畢業典禮上演奏國歌是有法律依據的,畢業典禮一定程度上屬於重大的表彰、慶典、紀念儀式,雖然嚴格意義上講,學校不屬於國家機關,但可以比照適用。按照慣例也應當演奏。
國歌法第七條明確規定,奏唱國歌時,在場人員應當樹立舉止莊重,不得有不尊重國歌的行為。張震表示,靜坐明顯不符合國歌法的規定“肅立”和“舉止莊重”。
針對涉事畢業生提出的“不站起不代表不尊重國歌,不唱國歌不代表不愛國”的説法,張震回應説,這種認識肯定是錯誤的,要深刻理解愛國的內涵,最基本的就是尊重,愛國要表現在行為當中。
2017年11月4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又通過了“在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中增加國歌法”的決定。這意味着,在港澳地區,對侮辱國歌的行為進行處罰,將實現有法可依。目前,國歌法尚未完成香港本地立法。
張震表示,香港是國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兩制”的前提是“一國”,即使國歌法還未在香港落地,但憲法對國歌有明確的規定,不存在香港具有特殊性的問題。
“國歌法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意味着它已成為香港法的依據,這對應對港獨、提升香港人的國家認同感等,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張震建議,儘快落實國歌法在香港的實施,並通過適當方式在香港進行國歌法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