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個省份成立法官檢察官懲戒委,嚴格依法追究辦案責任
記者19日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截至目前,全國已有20個省份成立了法官檢察官懲戒委員會,11個省份的懲戒委員會正在籌備中,懲戒委員會負責就法官、檢察官違法辦案責任作出專業認定,嚴格依法追究辦案責任。
2017年以來,全國司法機關紮實推進司法責任制改革,創新實踐、攻堅克難,改革取得了階段性成果,優秀法官檢察官迴歸一線辦案成為主流,85%以上法院人員向辦案一線集中,辦案質效持續提升。
員額制是司法責任制的基石。各級司法機關實行“從嚴掌握、寧缺毋濫”的選人導向,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確保真正能獨立辦案、對案件負責的優秀人才進入員額。全國法院從原來21.1萬餘名法官中遴選產生12萬多名員額法官,全國檢察機關遴選產生員額檢察官8.6萬餘名,分別佔中央政法專項編制的32.9%和32.58%。
為落實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兩高”出台實施了一系列規範性文件。最高法出台實施《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責任制實施意見(試行)》《關於落實司法責任制 完善審判監督管理機制的意見(試行)》等。首批入額檢察官遴選工作結束後,最高檢確定了12項機關司法責任制改革相關配套制度,目前已出台10項,包括《最高人民檢察院機關案件承辦確定工作管理辦法(試行)》《最高人民檢察院機關檢察官業績考核辦法(試行)》等。
在此基礎上,各級司法機關積極探索建立新型審判權、檢察權運行機制,取消行政化的案件審批制,突出法官、檢察官辦案主體地位,提交審委會、檢委會討論的案件數量大幅下降,全國法院由獨任法官、合議庭直接簽發裁判文書的案件佔比達98%以上。建立完善領導幹部帶頭辦案機制,2017年1月至9月,全國法院院庭長人均辦案量同比增長32.3%。確立隨機分案為主、指定分案為輔的案件承辦機制,依託信息化手段,加強案件管理,把司法權運行的每一個節點都納入可查可控範圍,確保放權不放任、用權受監督。
職業保障方面,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加強法官檢察官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的意見》,“兩高”印發了《法官、檢察官單獨職務序列改革試點方案》。目前,除廣西外,全國其他法院已完成首批入額法官單獨職務序列等級確定工作。全國31個省份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3582個檢察院中,3348個檢察院已落實檢察官工資套改增資、3280個檢察院已落實檢察官績效考核獎金,佔比分別達92%和91%。
(原標題為《全國司法機關紮實推進司法責任制改革,20個省份成立法官檢察官懲戒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