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核從嚴有問題IPO須及時撤回
北京商報訊(記者 崔啓斌 馬換換)自“大發審委”履職以來,IPO從嚴審核一直是市場熱議的話題。12月20日晚間,有媒體報道稱,當日下午證監會發行部組織在會審核企業前15位的證券公司投行業務分管領導和投行部的負責人開會,就保薦機構責任意識、持續中止審查企業等問題進行了明確。其中,發行部提到,有問題的IPO企業要及時撤回。
據瞭解,有媒體報道稱,在證監會發行部組織的會議上,發行部舉出了當前保薦機構面臨的主要問題。包括盲目搶進度卡位置、基礎工作不紮實、申報材料質量不高等。發行部相關人士指出,保薦機構要正確選擇推薦優質企業,切實發揮看門人的作用,正確引導企業看待發行上市。同時,發行部強調,保薦機構的責任進一步加大,發行部也會對在會項目尤其是被否決的項目進行梳理,將根據各保薦機構的否決項目數量和材料質量進行評價,並在系統內公佈,對質量不高的保薦機構和保薦人要採取談話以及其他監管措施,並納入發行部誠信檔案。
在知名財經評論人布娜新看來,此次會議是證監會對保薦機構工作當中存在問題的及時糾正,進一步對保薦機構的責任意識提出要求,反映了監管層對IPO發行從嚴審核的態度,這種嚴格,不僅針對發行人,也針對保薦機構。“此種做法相當於設置兩道門檻,保薦機構把第一遍關,發審委把第二遍關,可以進一步提高審核效率。”布娜新如是説。
此外,有關媒體報道的關於發行部要求有問題IPO企業及時撤回的消息也引起了市場廣泛關注。值得一提的是,在12月7日,證監會發行部就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申請審核過程中有關中止審查的相關問題進行了明確説明,並首次確認了中止審核的8種情形。具體包括髮行人或者發行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因涉嫌違法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偵查,尚未結案;發行人的保薦機構、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因首發、再融資、併購重組業務涉嫌違法違規,或其他業務涉嫌違法違規且對市場有重大影響被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偵查,尚未結案等一系列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