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形“四風”問題機關算盡:發票開在就餐前三日
發票開在就餐前三日
作者:陳霓
“看看這張9000元的餐飲發票,蹊蹺咧。票據時間是23日,附帶的用餐時間卻是26日。”年初,我參與了對縣新華書店的“三公”經費檢查。檢查中,一位同事尋得該單位在招開教材徵訂會時虛開發票的蛛絲馬跡。
“開具發票時間比用餐時間早,其中必有貓膩,趕緊將問題線索上報縣紀委。”帶隊的縣紀委派駐第四紀檢組組長饒志農説。很快,縣紀委將此事交由我們紀檢組進行初核。
隨後,根據發票附件材料上的信息,饒組長帶領我走訪飯店,並安排另外兩位同志約談相關參會人員。
“我們是縣紀委的。向您瞭解下,2015年10月23日,新華書店有沒有在你這吃飯?”我們向飯店老闆問道。
“沒有啊。”飯店老闆見紀委幹部上門瞭解情況,相當配合。
“那這張9000元的發票是怎麼回事?”
“哦,那天客滿盈飯店的老闆找到我,因為他們店無法提供機打發票,就請我幫他代開了一張。都是老朋友,礙於情面我就幫他開了。”飯店老闆據實相告。
順藤摸瓜,我們又找到客滿盈飯店,仔細詢問後,事實真相浮出水面。原來,新華書店經理林炳發提前找過他,表示10月26日要在該飯店預訂工作餐,計劃餐費是4500元,但飯店需要提前虛開發票9000元,其中4500元由新華書店工作人員於24日取走,留下4500元抵扣餐費。
與此同時,另一組同事帶來的消息更加明確了提前虛開發票套取的4500元的去向。據部分參會人員交代,新華書店於10月26日召開教材徵訂會,大家都收到了100元會議補貼,還一起吃了工作餐。
新華書店經理林炳發虛開發票、違規發放補貼的事實基本清楚。經過研究,縣紀委決定對林炳發進行立案。
“請你解釋一下這張發票開具時間和用餐時間不符的問題。”我們開門見山。
接過我遞給他的報賬單時,林炳發慚愧地低下了頭,將違紀事實一一交代。
最終,林炳發因虛開餐費發票、違規發放補貼,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相關違規款收繳入國庫。隨後,縣紀委將該案在全縣範圍內通報。
一張普普通通的發票,卻暗藏玄機。作為一名紀檢新兵,此事令我感受頗深。面對“機關算盡”的各種隱形變異“四風”問題,作為監督執紀者必須敢於較真,見微知著,主動出擊,深挖細查,不放過任何一個問題線索。
(陳霓 作者單位:福建省長泰縣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