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陽電路研發人員很“廉價” 夫妻非一致行動人
作者:陈进
【環球網 記者 陳進】深圳明陽電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主營產品是高多層線路板,應用於信息、通訊產品等領域,未來該公司還計劃增加柔性線路板的生產線。該公司已於12月13日通過了證監會發審委的審核,但是該公司仍然存在不少“看點”非常值得關注。
首先值得關注的是明陽電路實際控制關係的確認,根據招股説明書披露,該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為張佩珂,與公司間接持有10%股權的羅芳女士為夫妻關係,但是在公司上市前張佩珂與羅芳並未簽署一致行動人協議,因此夫妻二人並未被認定為一致行動人。
這樣的情形是非常罕見的,對此明陽電路在招股書中以羅芳女士持股比例較小、不影響張佩珂實際控制權作為解釋,但是對於夫妻二人為什麼沒有簽訂一致行動協議,並未給出明確的説法。
根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其中明確指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致行動人:持有投資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和在投資者任職的董監高,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等親屬,與投資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可見明陽電路的實控人張佩珂與妻子羅芳不視為一致行動人,絕非尋常情形。
明陽電路部分財務數據也值得懷疑。
根據招股説明書披露,從事電子類產品研發和製造的明陽電路,是非常重視研發工作的。該公司在招股書中描述道:“印製電路板下游行業產品技術更新速度較快,因此只有具備很強的技術水平、研發能力及工藝技術的企業才能夠適應電子產品不斷創新變化的發展趨勢”,並且進一步表示“繼續加強研發的人力和資金投入,提高公司的技術創新能力”,同時該公司本次上市計劃募集資金的投資項目中,就包含有“九江研發中心建設項目”,也是導致該公司預期“隨着公司發展戰略的實施和經營規模的增加,公司對高素質研發、技術、銷售、管理人才的需求將大幅上升”,其中研發人才被明陽電路列在首位。
但與此同時,明陽電路針對該公司的研發人員,卻似乎並不非常看重。根據招股書披露的研發人員人數和各年度研發費用支出金額,即便假設該公司的研發費用全部用於研發人員薪酬支出,計算出來的對應的研發人員月均支出金額,仍然明顯低於該公司的人均月收入水平。
明陽電路針對“需求將大幅上升”的研發人才,該公司所給出的薪酬水平尚不足該公司的人均水平,不僅低於其他管理人員、銷售人員,甚至在2017年上半年相比生產人員還低了200元/月。這就非常令人懷疑其真實性,到底是明陽電路“口是心非”、並沒有把研發人員放在重要的位置,還是該公司隱瞞了研發支出金額並導致虛增利潤?
此外,明陽電路的供應商也值得懷疑,根據招股説明書披露,該公司的主要外協廠商之一為“博羅縣偉德線路板有限公司”,根據天眼查數據顯示,這家供應商在2017年因企業公示信息弄虛作假而被列入經營異常。而明陽電路與這樣一家公司保持着大額購銷合作,也令人質疑該公司在供應商選擇方面是否不夠謹慎,並使該公司承擔較高的經營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