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軟件攔截視頻網站廣告 法院:屬不正當競爭
原標題:浙江首例利用軟件攔截視頻廣告糾紛案審結:法院認定被告攔截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
本報訊 (記者 孟煥良 通訊員 宋朵雲 柳 佳)打開視頻網站觀看免費視頻是時下流行的娛樂方式,但往往會附加一些廣告。為規避廣告,杭州碩文有限公司開發“樂網”軟件攔截,使得一些視頻網站的廣告播放量縮水。優酷、搜狐、騰訊視頻網站經營者為此把該公司告上法庭。日前,杭州鐵路運輸法院審結這3起網絡不正當競爭糾紛案,判決被告立即停止通過“樂網”軟件屏蔽(攔截)優酷、搜狐視頻網站播放頁面中出現廣告的行為,並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62萬元。騰訊撤訴。這是浙江首次審理利用軟件攔截視頻廣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
原告合一信息技術(北京)有限公司(優酷運營者)、原告北京搜狐互聯網信息服務有限公司和原告深圳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起訴認為,其系中國領先的視頻門户網站,一直致力於向用户提供大量免費的正版視頻節目。為維持網站的正常運營以及支付高昂的正版視頻節目版權費用,三原告採用“免費視頻+廣告”以及“會員免廣告”的收入來源模式。
2017年3月15日,三原告發現被告開發一款名為“樂網—廣告屏蔽(攔截),視頻廣告過濾、應用、網頁廣告神器”的APP,並以“唯一有效屏蔽(攔截)全網熱門視頻APP廣告,從此不用傻等1至2分鐘!”等作為宣傳口號。用户安裝後,可以完全跳過優酷、搜狐、騰訊視頻APP中節目播放前向用户播放的廣告。三原告均認為此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遂各自訴請判令被告賠償損失100萬元、合理支出6萬元。
被告辯稱,三原告強制用户觀看不可跳過的冗長的片頭廣告的行為不具有正當性,不存在合法性法益。並且,“樂網”軟件的發佈系技術中立,其主要功能是使用户可以自行屏蔽對其網絡信息安全構成威脅的信息。雖然該新技術的出現會使原告某些既得利益受到損失,但這是市場經濟下競爭和技術進步的結果,原告應當為其商業模式承擔相應的風險。
法院經審理認為,反不正當競爭法旨在維護合法有序的社會競爭秩序,經營者在經營活動中基於合法的經營行為獲得的合法權益應當受到保護。原告向用户提供免費視頻的同時在片頭播放一定時間的廣告,據此收取廣告費既是經營收入的重要來源,也是彌補經營成本的重要組成部分。這種“免費視頻+廣告”的商業模式既未違反法律規定,又屬於互聯網行業慣常的經營方式,由此形成的商業利益是合法權益。反之,如果視頻行業長期免費經營,那麼經營者註定缺乏資金購買或創作優質視頻。在長期缺乏合理回報的情況下,視頻質量將會越來越差,最終受損的將是互聯網視頻文化產業和普通消費者利益。作為互聯網經營的競爭者,被告理應尊重他人合法權益,在商業活動中避免利用技術手段妨礙他人正常經營活動。而被告明確宣傳樂網軟件“能攔截主流視頻APP的視頻廣告,優酷、騰訊、樂視、搜狐等”,表明其對於屏蔽視頻廣告可能會對原告經營利益造成損害的後果明顯知曉,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和公認的商業道德,破壞了原告正常的商業活動,屬於不正當競爭行為。
據此,法院作出以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