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葉税法草案二審,委員建議通過提高税率來提高成品煙價格
新華社北京12月22日消息,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22日下午分組審議煙葉税法草案。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普遍認為草案修改得較好,是深入推進税收法制建設的重要舉措。
孫寶樹委員説,煙葉税法草案是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落實税收法定原則以來首部由現行條例平移上升為法律的税收立法項目,經過初次審議並且修改完善,本草案在納税人、徵税範圍和税率等主要方面,與現行條例基本保持了一致,同時為了有利於税法執行,草案對煙葉税的計税依據、納税義務發生時間、納税期限、納税地點都作出了更加明確的規定,並與相關法律制度進行了銜接,贊成本草案二審通過。
列席本次常委會的全國人大民族委員會委員楊甫旺説,煙葉税法涉及的區域不大,影響的面不太廣,主要在西南地區。但是煙葉税是西南地區多數的州、縣、鄉鎮財政的主要來源,與西南地區的少數民族地區的財政收入、脱貧攻堅以及可持續發展的關係極大。
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還紛紛提出了建議。
方新委員説,現行税率是20%,為體現我國政府對控煙的態度,可以通過適當提高煙葉税税率來提高成品煙的價格,同時停止對價外補貼徵税,找到一個平衡點,使得地方税收和農民税負都不會有大的變動,可能更好一些。
全國人大民族委員會委員楊甫旺説,煙葉的收購不是一年四季都進行的,主要集中在一、兩個月的時間段內,此時收購工作量非常大,適當放寬申報時間,有利於煙葉的收購單位集中人力、物力、財力從事收購工作,也避免倉促申報。
侯義斌委員説,建議在二審稿草案中增加一條,對違反本法的處罰作一定的規定,或者明確如果違反本法,依據另外哪個相應的法律作為處罰的規定。這樣本法在法律結構上會更加完整,操作上也更好一些。
(原題為《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分組審議煙葉税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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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葉税法草案再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新華社北京12月22日消息,《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葉税法(草案)》22日再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今年8月28日,最高立法機關初次審議了煙葉税法草案,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認為,為落實税收法定原則,制定煙葉税法是必要的;草案經過初次審議修改後,已經比較成熟。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孫寶樹介紹,有的常委會委員提出,草案一審稿中關於煙葉税納税人的規定有所重複,建議合併、簡化。法律委員會建議將這一條修改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的規定收購煙葉的單位為煙葉税的納税人。納税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煙葉税。
此外,草案又進一步明確了關於煙葉税徵收管理的規定和申報納税的時間。
對於煙葉税的計税依據為納税人收購煙葉實際支付的價款總額,法律委員會認為,在煙葉收購過程中,價款的構成、標準等均依據國家相關規定執行,實踐中是清楚的。建議對草案相關規定不作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