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三箭齊發”開啓系列改革
新華社北京12月22日電(記者王都鵬、許晟)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22日發佈掛牌公司分層管理辦法、股票轉讓細則以及掛牌公司信息披露細則等三份文件,開啓系列改革。
分析人士認為,這將為新三板市場的運行注入新動能,有效深化新三板服務創新型、創業型、成長型中小微企業的功能。
全國股轉公司總經理李明介紹説,經過長時間的調研,新三板明確了新的分層標準。一是在差異化准入標準中,調減淨利潤標準,提高營業收入標準,新增競價市值標準。二是在共同准入標準中增加“合格投資者人數不少於50人”的要求。三是着眼於提高創新層公司穩定性,防止“大進大出”,將維持標準改為以合法合規和基本財務要求為主。
在交易機制改革方面,此次引入集合競價交易制度,分類紓解協議轉讓需求,完善做市轉讓方式,將前期以通知形式規定的申報有效價格範圍納入轉讓細則。
全國股轉公司副總經理隋強説,具體來看,原採取協議轉讓方式的股票盤中交易方式統一調整為集合競價,同時與分層配套,實施差異化的撮合頻次。對於單筆申報數量不低於10萬股或轉讓金額不低於100萬元的交易,可以通過交易系統進行協議轉讓;對於屬於特定事項的協議轉讓需求,可以申請辦理特定事項協議轉讓業務。另外,採取做市轉讓方式的股票,增加特定條件下的協議轉讓安排;改革收盤價確定機制,增強價格穩定性。
對市場關心的流動性問題,全國股轉公司也予以充分考慮。隋強説,從市場運行實際看,市場流動性取決於多方面因素,其中最基礎的是公司基本面、股東結構、股權分散度等。此次交易制度改革,適應了現階段新三板市場的流動性狀況和改革後流動性需求的變化,為持續改善流動性奠定了基礎、預留了空間。
此外,隨着掛牌公司數量過萬家,公司的規模大小、公眾化程度千差萬別,日益複雜多元的市場環境對信息披露等制度安排同樣提出更高要求。為此,新三板將實施創新層企業與基礎層企業差異化的信息披露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