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從嚴監管中介機構 去年以來立案調查28家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常德鵬22日在例行發佈會上表示,近年來,證監會按照依法全面從嚴監管工作方針,始終把證券中介機構作為監管執法的重點對象,在持續開展日常監管、核查檢查的同時,嚴厲查處相關違法失職行為,督促證券中介機構歸位盡責。
“資本市場的發展必須以充分的信息披露為核心,證券中介機構誠實守信、勤勉盡責是解決公眾公司和公眾投資者之間信息不對稱的重要制度安排,直接關係投資者合法權益和市場正常運行。”他説。
2016年以來,證監會對28家證券中介機構立案調查,涉及證券公司7家、會計師事務所9家、資產評估機構7家、律師事務所5家。新增立案案件38件,較前兩年增長一倍。針對執業程序“走過場”、執業報告“量身定做”等5類典型違法行為,證監會於2016年5月專門部署專項執法行動,集中查處6家審計、評估機構,形成有效震懾。
兩年來,證監會共對22家證券中介機構作出行政處罰,有些中介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因嚴重違法違規被頂格處罰,個別中介機構因屢犯多次被罰,被暫停承接新的證券業務、責令限期整改,個別從業人員因違法違規情節嚴重被撤銷證券從業資格。
常德鵬表示,這些案件顯示,證券中介機構未勤勉盡責的行為集中表現為:一是不遵守相關業務規則,未編制工作計劃,獲取的資料證據不充分、不適當,底稿記錄不完整,倒簽報告日期,甚至在檢查調查期間偽造、篡改文件和資料。二是未保持應有的職業審慎,未全面有效評估項目風險,對明顯異常情況未充分關注,對重大舞弊跡象職業懷疑不足,也未採取有效措施予以識別或應對。三是對重大會計處理的合規性、評估結論的合理性、法律意見的明確性缺乏合理判斷,形成的專業意見背離執業基本準則或明顯錯漏。四是審計、評估、盡調程序流於形式或存在重大缺陷、瑕疵,核查驗證義務履行不充分。
他進一步表示,證券中介機構是資本市場治理的重要力量,要嚴格履行核查驗證、專業把關的法定職責,進一步發揮好資本市場“看門人”作用。下一步,證監會將繼續深化依法全面從嚴監管,嚴厲查處相關違法行為,推動形成以充分信息披露為核心的市場運行體系,促進多層次資本市場穩定健康發展。(記者 王雪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