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產煤縣9年內2次礦難瞞報 什麼讓謊言一再發生
原標題:事故瞞報“病灶”難除的產煤縣

2017年11月1日,位於河北蔚縣的開灤(集團)蔚州礦業公司西澗溝礦發生一起較大生產安全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受傷,事故發生後該礦瞞報。
《法制日報》記者注意到,這並非當地第一起礦難瞞報事件。2008年,蔚縣發生一起致34人死亡、1人失蹤礦難事故被瞞報,但事故很快被舉報,礦難真相最終曝光,舉國震驚。
作為全國100個重點產煤縣之一,蔚縣近年來關停大部分煤礦,積極進行資源整合和經濟轉型。然而,礦難瞞報事故的再次發生,暴露出當地以謊言對抗事故的“病灶”並未消除。
網絡舉報牽出礦難瞞報
11月1日,蔚縣一處2012年就被勒令關閉的煤礦發生頂板脱落事故,造成在該工作面作業的4名工人被砸死,1人受重傷,礦方賠償相關家屬300餘萬元私了,事故被瞞報……
12月初,這則消息開始在網上傳播,具體到煤礦詳情、遇難礦工姓名、住址的詳細信息一一被羅列,令人難以質疑其真實性。
12月10日,相關部門發佈官方消息,按照河北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由河北煤礦安全監察局、省安監局、張家口市政府組成的聯合調查組,正式對開灤(集團)蔚州礦業公司西澗溝礦瞞報較大事故進行提級調查,事故調查工作全面啓動。
據調查組成立會議通報,2017年11月1日,開灤(集團)蔚州礦業公司西澗溝礦發生一起較大生產安全事故,事故發生後該礦瞞報。在羣眾舉報後,經蔚縣縣委、縣政府調查核實,已造成4人死亡、1人受傷。
蔚縣政府在隨後的通報中表示,12月7日早8時30分,迫於巨大的輿論壓力和縣調查組不斷深入的調查,西澗溝煤礦控股人梁某到蔚縣有關部門投案自首,交代了該礦11月1日確實發生4死1傷事故。至此,網絡舉報的開灤(集團)蔚州地煤公司西澗溝煤礦人員死傷事故被核實確實存在。
記者從河北省煤礦安全監察局獲悉,河北省委、省政府於12月8日接到“11・01”西澗溝煤礦事故舉報核查情況報告後,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立即作出批示,要求成立由河北煤礦安監局、省安監局、張家口市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對該起較大瞞報事故進行提級調查。
從事故發生到真相得以浮出水面,整整用了一個多月時間。
隨着調查工作的深入開展,這起案件偵破工作也實現了快速、有效進展。截至目前,蔚縣公安局對涉及西澗溝煤礦事故的有關人員刑事拘留12人。蔚縣紀檢監察部門啓動問責程序,立案審查12人,其中4人建議移送司法機關,8人正在接受組織調查。目前,事故調查工作仍在緊張、有序進行。
九年前曾發生瞞報醜聞
30多條人命,黨政幹部直接參與瞞報,為捂住真相對記者“不惜一切代價壓住”……2008年夏天,蔚縣一起礦難的這些關鍵詞在國人頭頂炸了一記響雷。
2008年7月14日,蔚縣李家窪煤礦新井發生特別重大炸藥燃燒事故,造成34人死亡、1人失蹤,直接經濟損失1924萬元。事故發生後,礦主隱瞞不報、轉移屍體、破壞現場、銷燬證據、收買記者、高額賠償遇難者家屬,縣鄉兩級黨政主要負責人和部分工作人員組織或參與瞞報。
很快,事故被舉報至相關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和河北省很快組成了調查組,礦難真相最終曝光。
2009年11月,國務院的批覆認定,這是一起非法盜採國家資源、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惡意瞞報的責任事故,66名事故責任人受到責任追究。包括時任蔚縣縣委書記李宏興、縣長祁建華在內的48名事故責任人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其中,公職人員24人,包括處級7名、科級以下17名。此外,河北省還對張家口市、蔚縣18名相關責任人給予了黨紀政紀處分,其中蔚縣縣委原宣傳部部長、副部長、新聞科副科長等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目前公開的關於這起礦難的調查結果顯示,事故發生當天,蔚縣政府就已得知,主管煤炭的蔚縣原副縣長王風忠向祁建華進行了彙報,李宏興也於當天從張家口市安全監管局得悉。但隨後,蔚縣並未啓動緊急預案,主要領導也未趕到事故現場。
幾天後,由張家口市安監部門、煤炭管理部門等成立的調查組趕赴蔚縣,但調查工作卻並未實際展開。與此同時,如火如荼進行中的,一項是礦方落實縣裏的指示“把井架拉倒,把井口封好,把現場處理好”,一項是李宏興親自指示的“記者的事要不惜一切代價壓住”。有媒體報道,應對記者的錢,李宏興默認“舉報誰,誰出錢”,李家窪煤礦為“公關”記者共花費260萬餘元。
記者注意到,在這起瞞報事故中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官員中,多數被判處受賄罪,李宏興和祁建華還犯濫用職權罪。此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官員還有時任蔚縣國土局局長張建國、蔚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大隊長劉亮、張家口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常毅峯等。
僥倖心理作祟病灶難除
“每有事故,必有瞞報”,這並非一句戲言。在蔚縣,發生事故後瞞報在當地並不顯得突兀。
記者梳理發現,近年來,在網上有諸多關於蔚縣礦難瞞報的舉報,大多通過貼吧、社交平台、小網站發佈,僅2017年就有3起,其中兩起都涉及此次發生事故的西澗溝煤礦。
有媒體報道,蔚縣“7・14”礦難瞞報的舉報人正是與事發礦主有過節的合夥人。礦難發生後,合夥人通過煤礦內部人員很快得到消息,並拿到了遇難者姓名、獲賠金額等詳細信息,輾轉舉報到國家安監總局。
“7・14”礦難發生後,蔚縣煤礦基本全部停產。有數據顯示,蔚縣的煤礦已經由當時的300多家減少到70多家。如今,蔚縣更加出名的是近年發展起來的民俗特色旅遊,而非過去在行業佔優的“蔚縣煤”。
儘管煤礦一直在減少,但安全生產一直是蔚縣官員的命門。今年10月,河北省副省長李謙、國家煤礦安監局副局長桂來保都到蔚縣督導檢查過煤礦安全生產工作。
此次事故發生後,事故調查組組長、河北煤礦安監局黨組成員劉正林帶領調查組趕赴蔚縣。而就在事發兩個多月前,他帶領的安全生產大檢查督導組剛對蔚縣進行過隨機監察,發生礦難的西澗溝礦正是檢查的對象,督導組還就該礦存在的問題向蔚縣政府和礦業公司下達了建議書。
前車之鑑猶在,謊言卻再次發生。事實説明,雖然“7・14”礦難事故對蔚縣規範煤炭秩序起到了根本作用,但卻並未根除一些僥倖心理;雖然安全生產的紅線一直高懸,但蔚縣當地以謊言對抗事故的“病灶”並未消除。相關礦主瞞報,為的是減少責罰,不想讓企業停止運營;主管官員瞞報,為的是息事寧人、保住官位。在這種心理作祟下,蔚縣的瞞報之風從未徹底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