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公司廣告未完整展示中國地圖 被罰款100萬
日前,國家工商總局對外公佈了2017年第三批虛假違法廣告典型案例。
其中,上海華與華營銷諮詢有限公司因在其設計中未完整展示中國地圖而被上海靜安區市場監管局罰款100萬元。
據國家工商總局網站所公佈的消息,在違法名單中,上海華與華營銷諮詢有限公司為華夏幸福基業股份有限公司在動車組列車展牌媒體及航機雜誌上設計廣告。廣告中使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地圖未將國界線完整、準確的表示,損害了國家尊嚴及利益。 且當事人在以後的相關廣告設計中,在已知其廣告地圖繪製錯誤的情況下,仍未將我國領土表示完整、準確,客觀上持續了違法行為,放任了危害後果的繼續發生,違反了《廣告法》第九條規定。2017年11月,上海市靜安區市場監管局作出行政處罰,沒收廣告費用8.8萬元,罰款100萬元。


▲國家工商總局網站消息原文截圖
2015年開始實施的新《廣告法》第九條明確規定,廣告不得損害國家的尊嚴或者利益,泄露國家秘密。對於違反第九條規定的,《廣告法》明確將對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廣告費用,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並可以吊銷營業執照、吊銷廣告發布登記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