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飛:民企合法權益保護應落到實處
作者:杨飞
近期,山東省委、省政府印發文件,為支持全省非公有制經濟在加快新舊動能轉換中實現健康發展,確保在創新發展、持續發展、領先發展中發揮重要支撐作用,提出十條意見。意見提出,建立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支持“單項冠軍”“隱形冠軍”等措施,引起了外界廣泛關注。12月25日,互聯網上《一樁億元挪用資金大案“難住”鄂魯兩地檢方 被指嚴重超期》新聞被各大網站轉載。
公有制經濟和非公有制經濟都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黨的十九大報告就明確指出:“必須堅持和完善我國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和分配製度,毫不動搖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毫不動搖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山東十條意見無疑有助於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比如第三條就提出,籌建山東民營聯合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幫助民營企業解決融資難題、化解金融風險。
統計數據表明,近年來民營投資在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中所佔比重已超過60%,民營經濟對GDP貢獻超過60%,民營經濟為全社會創造就業崗位佔到80%以上。只是看問題必須全面,當前我國民營企業發展迅速,但大多數長期依靠低成本、低層次模仿、低層次加工在市場上競爭,產品技術含量低,創新較少,缺乏核心競爭力。同時,民營企業發展中面臨着一系列問題,權益保護不容忽視。
這並不是空穴來風,互聯網上關於民營企業權益保護案件比比皆是。比如,近來《一樁億元挪用資金大案“難住”鄂魯兩地檢方被指嚴重超期》新聞就火遍了互聯網。從涉案金額來説,該案累計達1.07億餘元,不可謂不巨。從央視網、新華網等媒體報道來看,這起億元挪用資金大案起訴截止日期應在2017年9月2日,但至今卻仍未依法起訴,足以凸顯維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之艱。
事物都是向前發展的,存在的問題相關部門也一直都在解決。仍以互聯網上這則新聞為例,事實清楚的億元挪用資金大案之所以屢次擱置,就在於“管轄權”問題。而《關於公安機關辦理經濟犯罪案件的若干規定》,就對“管轄”再次明確,經濟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機關管轄。可見媒體爆出的這樁億元挪用資金大案,按照最近發佈的《若干規定》,相信管轄權應該不再是問題。
千道理萬道理,落實才是硬道理。就如媒體爆出的這樁億元挪用資金大案,若長期擱置又如何能夠維護民企合法權益呢?更何況案件犯罪行為發生地和犯罪結果發生地,其還就在出台十條意見的山東。可見,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任重道遠,各項政策必須不折不扣地落到實處。另一方面,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構成犯罪都應受到法律追究。保護非公有制經濟尤其是民營企業,法律絕不能缺位。(楊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