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去年以來共批捕幼兒園“虐童”案69人 立法仍欠缺
中國青年網北京12月28日電(記者 宋繼祥)2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召開檢察機關未成年人全面綜合司法保護新聞發佈會,在回答記者提問時,最高人民檢察院未成年人檢察工作辦公室主任鄭新儉公佈了這樣一組數據,自2016年1月到2017年11月份,全國檢察機關共批准逮捕幼兒園工作人員侵害兒童案件69人,提起公訴77人。
記者瞭解到,這些案件主要涉及強姦、猥褻兒童、虐待被監護、看護人等犯罪;犯罪主體既有幼兒園老師,也有保安等臨時工作人員。“這類案件雖然絕對數量不多,但社會危害性非常大。” 鄭新儉表示。
近段時間,幼兒園"虐童"事件頻發,鄭新儉透露,從我們辦理的案件來看,案發幼兒園普遍存在從業人員素質不高、進人不嚴、管理不規範等問題,而這方面的立法還欠缺。
鄭新儉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等法律中均有保護兒童合法權益相關的法律規定。但這些規定均散見在一些立法之中,缺乏全面系統的立法規定,執行起來也存在一定的困難。同時,相關立法也不完備,例如規定事後懲處打擊的多,規定健全防控機制的少。
因此我們認為,應當進一步健全完善保護兒童合法權益方面的法律法規,完善機構、從業人員的准入制度,安全管理和責任制度、行政執法機制等方面的規定,制定全面系統保護兒童合法權益的法律制度。我們將對全國檢察機關辦理的侵害兒童合法權益案件進行分析,總結其背後深層次原因,有針對性地提出防治意見和建議。
“檢察機關在辦案的過程中,堅持不論是誰,不論是犯什麼罪,只要觸犯了法律,侵害了幼兒園兒童的合法權益,我們就嚴厲打擊,絕不手軟。” 他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