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2017年429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經幫教考上大學
在檢察機關的幫助下,一大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得以迴歸社會。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2017年全國有429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經檢察機關幫教後考上大學。
12月28日,最高檢通報檢察機關未成年人司法保護情況及典型案例。最高檢未成年人檢察工作辦公室主任鄭新儉表示,各地檢察機關在辦案中普遍引入人格甄別和心理矯正措施,根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節、成長經歷、心理狀況和犯罪原因等,制定個性化幫教方案,提高幫教矯治的針對性有效性。
429名涉案未成年人經檢察機關幫教考上大學
通報顯示,2017年前11個月,全國共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批捕2.61萬人、不批捕1.31萬人,起訴3.9萬人、不起訴0.88萬人,不捕、不訴率分別為33.4%和18.4%,同比上升1.8個百分點和3.4個百分點。
與此同時,檢察機關通過落實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別程序,切實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權利,共開展社會調查1.44萬人、適用附條件不起訴4798人,達成刑事和解後不起訴1508人,同比分別上升18%、24.8%和47.7%。
數據顯示,2017年,全國共有429名涉案未成年人經檢察機關幫教考上大學,迴歸正確人生軌道。
“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是檢察機關的重要職責,上述429人只是檢察機關成功挽救的未成年人中的一小部分。”鄭新儉表示,檢察機關在辦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對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根據其犯罪原因、犯罪情節、悔罪表現等,堅持“少捕、慎訴、少監禁”原則,落實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別程序,開展有針對性的矯治、教育,幫助他們迴歸社會,成為有用之才,無論是對其本人、家庭,還是對社會、國家來講,都有重大意義。
前11月起訴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4.24萬
長期以來,檢察機關針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行為實行零容忍,“從嚴從快批准逮捕。”數據顯示,2017年前11個月,全國檢察機關共批准逮捕強姦、猥褻、拐賣、故意傷害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14萬人,起訴4.24萬人。
“對於提請公訴的案件,檢察機關依法從嚴提出量刑建議,對於利用職業便利侵害未成年人的,還建議判處禁止被告人從事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職業,加大指控犯罪力度。” 鄭新儉説,檢察機關依法妥善辦理侵害未成年人重大犯罪案件。比如,河南尉氏組織未成年人賣淫案、上海攜程親子園虐童案等重大敏感案件發生後,檢察機關第一時間介入偵查活動引導偵查取證,依法及時對犯罪嫌疑人逮捕、起訴。
此外,最高檢還以適用法律錯誤、量刑畸輕對一起涉嫌強姦、猥褻兒童案提出抗訴。浙江、湖北、吉林、青海、貴州等地檢察機關也監督糾正、抗訴了一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和判決確有錯誤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確保犯罪分子受到應有制裁。
“加強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預防工作,從源頭上減少案件發生,是對未成年人最好的司法保護。”鄭新儉透露,目前,全國檢察機關共有8736名檢察人員擔任法治副校長,參與建設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2255個,“河南許昌等地檢察機關還把法治進校園納入本地社會治理系統工作,實現了法治巡講常態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