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開展H股全流通試點 企業參與需滿足4項條件
中新社北京12月29日電 (夏賓)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常德鵬29日在北京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表示,經國務院批准,證監會開展H股上市公司“全流通”試點,企業參與本次試點需滿足4項基本條件。
常德鵬指出,證監會將按照積極穩妥、循序漸進的原則,以“成熟一家、推出一家”的方式有序推進本次試點,試點企業不超過3家。試點過程中企業應當確保依法合規、公平公正,依法履行必要程序,保障投資者的知情權、參與權和表決權。
常德鵬介紹,企業參與H股“全流通”試點需滿足4項基本條件。一是符合外商投資准入、國有資產管理、國家安全及產業政策等有關法律規定和政策要求。
二是所屬行業符合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發展方向,契合服務實體經濟和支持“一帶一路”建設等,且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優質企業。
三是存量股份的股權結構相對簡單,且存量股份市值不低於10億港元。
四是公司治理規範,企業內部決策程序依法合規,具備可操作性,能夠充分保障股東知情權、參與權和表決權。
常德鵬指出,“全流通”試點堅持市場化決策原則,參與試點的企業和相關股東,在滿足試點條件的前提下,可自主決定流通數量及比例等事宜,自主協商形成有利於公司長遠發展的“全流通”方案。
常德鵬表示,“全流通”試點僅限於原股東減持和增持本公司H股。試點企業相關股東先期可減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H股;待相關技術系統升級改造完成後,開通增持本公司H股的功能。
常德鵬稱,證監會將在總結評估本次試點情況的基礎上,進一步研究推廣“全流通”。符合試點條件但未納入本次試點的企業,後續將在“全流通”推廣工作中再予以統籌考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