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處罰廣發銀行違規擔保案出資機構
原標題:罰沒金額合計13.41億元銀監會處罰廣發銀行違規擔保案出資機構**
銀監會近日發佈對“廣發銀行違規擔保案件”中涉案出資機構處罰結果,13家出資機構被合計罰沒13.41億元。
專家認為,近期銀監會頻頻發文規範銀行業務。今年以來,一系列舉措彰顯銀監會整治市場亂象、防範金融風險、保護投資者權益的決心。
出資機構遭重罰
近日,銀監會依法對“廣發銀行違規擔保案件”中的13家出資機構作出行政處罰,包括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恆豐銀行、興業銀行鄭州分行、興業銀行青島分行、天津濱海農商銀行、中鐵信託有限責任公司、河北省金融租賃有限公司、吉林環城農村商業銀行、吉林舒蘭農村商業銀行、吉林永吉農村商業銀行、吉林蛟河農村商業銀行、吉林公主嶺農村商業銀行、吉林乾安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等。罰沒金額合計13.41億元,其中,沒收違法所得6.61億元,並處1倍罰款6.61億元,其他違規罰款1930萬元。同時,對這些出資機構的45名責任人作出行政處罰,其中,取消6人高管任職資格,禁止3人一定期限直至終身從事銀行業工作,對36名高級管理人員和相關責任人分別給予警告和經濟處罰。至此,廣發銀行違規擔保案件監管立案調查和行政處罰工作已基本結束。
銀監會表示,這些出資機構存在以下幾方面問題。一是業務開展不審慎,合規意識淡漠,以通道作為隱匿風險和規避監管的手段,用同業保函等協議為風險兜底,嚴重違反監管的禁止性規定,個別機構甚至屢查屢犯。二是對項目盡職調查不到位,投後管理缺失,借創新之名拉長融資鏈條,推高金融槓桿,助推亂象,擾亂市場秩序,客觀上為其他機構和個人投資者樹立了不良榜樣。三是過度追求業務發展規模和速度,既不瞭解自己的客户,又不能穿透管理風險;既不能提供實質金融服務,又缺少風險“防火牆”,資金損失數額巨大。
銀監會強調,這些機構的違規行為,性質惡劣,後果嚴重,只有依法嚴處,才能令其深刻吸取教訓,並對行業和市場形成足夠的警示作用。
整治亂象 防範風險
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銀行研究中心主任曾剛表示,“廣發銀行違規擔保案”屬同業亂象的典型案件,涉及三類機構:案發機構、通道機構、出資機構,本次處罰的是出資機構。“業務鏈條上所有違規行為都要受罰。這樣,一方面,彰顯監管部門整治同業亂象的決心,夯實風險整治成果。另一方面,也有利於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迴歸本源、迴歸主業。”
經立案、調查、審理、審議、告知、陳述申辯意見覆核、聽證等一系列法定程序後,12月8日和22日,銀監會分別依法公開“廣發銀行違規擔保案件”中案發機構和通道機構的查處情況。
銀監會表示,今年以來,銀監會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把主動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全力整治市場亂象,依法查處大案要案。銀監會堅持違法必究,糾查必嚴,對於案件中涉及的案發機構、通道機構和出資機構都要依法查處,讓違法違規的機構和人員都要付出代價,切實維護銀行業合規健康發展的良好秩序。
華創證券固定收益分析師周冠南表示,目前銀監會正在加速彌補監管制度短板的工作推進,近期銀監會頻頻發文規範銀行業務。證監、保監繫統也將出台細則對券商、基金、保險業的業務進行規範。(記者 陳瑩瑩 實習記者 歐陽劍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