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月交通違規積分不簡單清零而是疊加抽檢的設想_風聞
京雀-(装?)抑郁家里蹲2018-01-01 17:34
今天(北京西城)看到一輛摩拜單車上面貼着一張貼紙,上面寫着,年末交通違規積分清零,不賣浪費,不如賣給我們,有意者請聯繫手機(抱歉沒記住號碼)……
當時我就覺得這是危害社會安全啊,這讓那些交通違規的人可以去買別人的駕駛證來代為受罰,轉移違規積分,那麼他們就不在乎會不會違規積分攢多了會弔銷駕駛執照了,以後開車不是會繼續橫衝直撞,不守規則嗎?一開始我覺得應該報警,讓警方去根據實名認證的手機號抓人……
但是聽説這種負責違規積分轉移中介的人,一般會去用農村快死的老人的身份證辦號碼,抓也抓不到。就算用便衣卧底去抓了一個還有千百個,效率也低。所以不如從源頭修改制度,初始想法是,違規積分並不完全清零,系統會把隨機抽檢的3年裏的每個末月(12月)的積分,以及這3年裏的隨機抽出來的9個普通月份的積分累加,如果超過一定分數,譬如24分,則強制參加交通安全學習(使當事人產生誤工費的經濟損失),3個月不去的吊銷執照。
不過重新開發這麼個系統似乎會很麻煩,如何設定累加分數的閾值也不太容易。還有個簡單的想法就是如果本年末月違規積分達到12分的30%,下一年的交強險費率就同比上漲45%(按1.5倍比率增加),只有下一年的末月沒有出現這種爆發性的交通違規積分,才會把這種增加的交強險費率降回正常水平。但是後一種方法對於自己沒有車,或者不需要自費買交強險的單位司機無效。
所以可能還是要用前一種方法?總之就是增加賣違規積分的人的成本,要麼增加經濟成本,要麼增加誤工費成本,使其違法成本大於違法收益,則其違法行為必然會減少。當然很難完全杜絕,譬如親朋好友之間無償的轉移違規積分的,就可能不在乎經濟損失,這種也許必須要加強針對性的替代受罰的處分措施才能減少了。也就是用大數據系統分析某地司機往年的末月違規積分的個體平均值,高於均值的人就由隨機抽取的鄰近地區的其它交管部門的人來抽查一下,看看是不是在非法轉移違規積分。
長遠來看還是得普及無人駕駛出租車,消滅有人駕駛的私家車,讓絕對不會違反交通規則的電腦替人開車,才能減少交通事故風險,同時減少這種違規積分的非法轉移代受懲罰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