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是個好爸爸,陳世峯是個好同學_風聞
云归-观网专栏作者,微信公众号:归来记2018-01-03 09:47
前幾天網上熱傳“黑龍江死刑犯與家人見最後一面”,死刑犯與父母拜別,被押赴刑場,真是好可憐啊!


這事果然被外媒拿來春秋筆法,中國的死刑犯臨死前痛哭流涕,女兒喊着爸爸再見卻不知道他已經要死了。死刑真是毫無人權,中國政府……我去收個快遞先。

前幾天江歌案也是,某媒體竟然發了一封陳世峯同學寫給他的長公開信,滿篇文縐縐話語,大概陳世峯之前真的是非常優秀的人吧,這位同學對他感情很深,回憶了舊事,費了半天筆墨糾結喝不喝紅糖水我就不計較了,就説這一句:
“我是文人,本性懦弱,沒有那麼大的勇氣與能力做到像黃那樣一年多來將所有的媒體擋在聯繫到你父母的最後一道關卡上,讓他們無法干擾二老的正常生活。”
還真是,殺人犯的父母也有正常生活,不能被可惡的譴責輿論所幹擾。
未知江秋蓮讀到此處作何感想。
一部分媒體估計是津津樂道於此的,“我們尊重每一條生命,不能因其是死刑犯就剝奪他發聲的權利。”
但是沒有人提起,那個痛哭流涕的黑龍江殺人犯,是在歌廳唱歌時與人發生口角打架,於是對方開車走後,他開車生生把對方的車追到溝裏,造成車內起火,燒死三人。
現在被槍斃時知道痛哭流涕了,當年被燒成焦炭的三條生命算什麼?即使是殺人犯,國家也依舊允許你在死刑前探望家人,可那三位冤魂的父母子女何曾有過這樣的機會?
而且這種消解還有更大的問題:
死刑犯是迫不得已,那依法槍斃這幫殺人犯的國家算什麼?
陳世峯是優秀的人,那江秋蓮算什麼?
見人權而忘法紀,見個體而忘社會,見可憐而忘是非,真是這幫人最大的通病。這新聞本來導向很好,生命珍貴,要遵紀守法,結果卻被帶到這麼個溝裏。連大媒體都可以讓“人權”優先於公序良俗,讓一部分人的芳華優先於另一部分人的焦屍,就更甭提拿着丁點饅頭聞到血味兒就到處蘸的自媒體了。
真是沒辦法。只好説,這種操作,以後倒是少一些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