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談統,台藍等可做什麼?_風聞
文磬-为文如磬的思索者——按人会怎样来创设社会怎办……2018-01-10 23:20
——維護兩岸大法共同點,台方可以做什麼?
【提要:·馬英九談“統一”,具相當現實意義和作用。·兩岸根本大法、最高法規在“一中、統一”這點上是相同的,台獨是雙“違法”。·蔡上台前模糊承諾“維持現狀”(讓選民至少是中間選民覺得她大概會繼續維持國民黨執政時的兩岸現狀、認同“九二共識”),騙取選票上台後即背棄承諾,大搞“去中”、“文化台獨”。·面對台綠頻頻“獨”動,應該怎樣來維護兩岸最高法規的共同點?大陸不得不做底線準備;台各方、“統”派在維護“一中”和兩岸和平上,面臨重大抉擇,不能再繼續觀望、不能養“獨”為患。若待兩岸因少數極獨分子不斷趨“獨”或急“獨”而兵戎相見,待到台灣負不可承受之重時,豈非晚矣!】
一、馬英九談兩岸關係定位與統一,進一步闡明“九二共識”的緣由及其合法,論證“共識”的屬實
媒體報道,馬英九近日到台灣東吳大學講座時,再次表達了兩岸關係應迴歸台灣地區的“最高法規”之意。其指出:兩岸關係應迴歸“憲法”。並指出,“憲法”不排斥統一;兩岸關係不是國際關係;等。
馬英九指出,“憲法”增修條文的序言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一條分別都明訂“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或“國家統一前”等文字,代表“憲法”基本上支持國家統一這選項,但沒有時間表。他也提到,兩岸統一不能違憲,即國家統一不能違反“憲法”總綱第一條“基於三民主義,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的“國家定位”。
馬英九還説明“九二共識”的歷史緣由,證明“九二共識”出自於台灣,而非中國大陸,而且“一中各表”的形容詞最早還是媒體標題報道發明的用詞。他提到,政府在1987年7月15日宣佈解嚴、11月2日開放台灣居民赴大陸探親,兩岸關係因此進入一個新階段,為因應兩岸關係發展衍生的問題,1991年1月28日成立陸委會,同年3月9日成立唯一政府授權處理兩岸間涉及公權力事務的民間團體海基會。
馬英九指出,李登輝在1992年8月1日主持“國家統一委員會”第八次全體會議通過“一箇中國”的涵義決議,10月與大陸在香港展開協商但無法就“一箇中國原則”達成共識,雙方各自返回後,海基會在11月3日建議雙方各自以口頭聲明方式表達,大陸海協會直到11月16日正式來函表示“充分尊重並接受”台方的建議,這當然就是“共識”。
馬英九作為台灣地區前領導人,其對兩岸關係屬“一國”而非“國際關係”的定位,及其對“統一”和“九二共識”的緣由及其合法性的闡明,對“九二共識”的確屬實的論證,是頗具法理、歷史依據的,在今天台海局勢下,具相當現實意義和作用。
二、兩岸最高法規在“一中、統一”這點上相同,台獨是雙“違法”。但蔡上台前模糊承諾“維持現狀”,上台後即背棄承諾,使兩岸之間的政治關係等方面,至今已被推向瀕臨“勢如水火”的前夜
馬英九先生的論述,再次證明:台獨是雙“違法”的——同時違逆兩岸的最高法規。
而反觀台灣民進黨,現在即便是台方一般民眾,也已經看清其真面目。雖然,2000年,時任陸委會主委的蔡英文,在“立法院”答詢時,承認過“一中各表的九二共識”。2016年大選前,參選的蔡英文,也向全體台灣民眾承諾過“兩岸會維持現狀”。 但蔡英文上台前,是以模糊承諾“維持現狀”,以讓選民至少是中間選民覺得,她是會繼續維持兩岸國民黨執政時的兩岸現狀的,會認同“九二共識”這個兩岸聯繫的政治基礎的。而一旦選票到手、上台後,她就翻臉背棄承諾了,改變了在國民黨馬英九執政時兩岸的最大“現狀”,聲稱沒有“共識”而不承認“九二共識”。並且,執政一年多來的民進黨“去中國化”、“文化台獨”動作頻頻,直至其“閣僚長”以在正式場合屢屢挑戰“一中”、公然示“獨”。同時,對承認“一中”的國民黨等方面,則竭盡追殺能事,大有置之死地而後快之心。
面對這一情勢,大陸民間“武統”聲浪高漲。即便在台灣,也看到走動於兩岸的學者敍述台灣民眾的評價:“現在民進黨説大陸改變現狀,但我們老百姓看到的是民進黨在改變現狀”;“我常去大陸聽到有人説一定會武統,一些台商高級主管也是跟我這樣講。台灣去大陸的年輕人問我台灣怎麼選出這樣一個“總統”啊?我真不知道怎樣回答。他們説這一定打的嘛。台灣有些政治人物的第二代在大陸的也這樣講,也認為一定打的。”
大陸官方也不得不做底線思維、最壞打算。
應該説,日益強大的大陸方面,不可能不會遵循2005年3月14日生效的《反分裂國家法》規定,當“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國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的措施,捍衞國家主權和領土的完整。”
雖然同時,也能看到習近平總書記説:“我們將以最大的誠意,盡最大努力,爭取和平統一的前景。因為以和平的方式實現統一,最符合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中華民族的整體利益。”
但是,現在的台海局勢可以説,是台灣綠營中的一些極端分子及現在執政的一幫人的作為,在把兩岸之間的政治關係為首的相關關係,推向瀕臨“勢如水火”的前夜!
三、台灣各政黨、民眾,應、可怎樣維護兩岸最高法規訴諸的“一中”、“統一”這一共同點?
面對當前情勢,馬英九在談“統一”,正在被民進黨深度乃至殘酷追殺的國民黨,是否要自問乃至被追問:對台民進黨當局違憲大搞台獨的行徑,國民黨該怎辦?
台灣藍營、統派乃至一切非獨的人們,對台灣現行制度下的最高法規被踐踏、違逆,應該怎樣應對?
在台獨同時違逆兩岸的最高法規,完全可能因此開啓中國幾十年前未終結的內戰,觸發中國國內統一戰爭的嚴峻情勢下,台灣各政黨、民眾,應該、可以怎樣來維護乃至實現兩岸最高法規訴諸的“一中”、“統一”這一共同點?
人們看到,國民黨前主席洪秀柱,近日出席“泛藍聯盟”(泛藍聯盟的核心價值是“反獨、護憲、救台灣”)總召交典禮時疾呼,泛藍不應該只是“反獨”,還要“促統”,如果只“反獨”不“促統”,就只是“保持現狀”,等於是變相“台獨”。她公開擎起“促統”大旗!
而台灣中國統一聯盟主席、台灣《祖國文摘》雜誌社社長戚嘉林日前接受中評社記者採訪時表示:“‘一國兩制’台灣版應擬定一個方案。戚嘉林談到,台灣版的“一國兩制”一定不同於香港版或澳門版,不同的社會,不同的歷史背景,隨着科技、社會關係的與時俱進,很多事情要具體處理。比如國民待遇,比如歷史建構和歷史記憶,再比如如何在合情合理的範圍內爭取高度自治,都需要具體進行討論。
這些,都是在台灣的人們應該擺到桌面上、進入認真嚴肅思考的議題!——因為,已經不能繼續觀望、養“獨”為患。待到兩岸因少數極獨分子不斷趨“獨”或急“獨”而兵戎相見,待到台灣負不可承受之重時,豈非晚矣!
台灣願守法、愛和平的人們,應積極發揮其獨特、不可替代的作用,有效的遏獨、反獨、清獨,並盡力爭取:通過兩岸談判協商,實現台灣先脱獨、得相對乃至高度自治、並依據兩岸的根本大法“終統”,使兩岸和平發展雙贏,而在中華崛起中“與有榮焉”!
近見台灣民進黨立委中有“明智者”指:台灣和大陸有三個問題環環相扣,一是定位,一個是武力攻台,一個是外交空間,三個綁在一起。不能單獨談和平協議,還要談“一中兩憲”,這樣才有機會談。這個主張應該是國民黨提的,民進黨是扮黑臉用的,我們以小對大談判要有黑臉的。謝長廷唯唯諾諾地説“憲法各表”,説不出“一中”,因為説了他就完了。我就想不懂馬英九為什麼也説不出來,國民黨現在的兩岸論述也卡住了。——在目前台海情勢下,這實在可視為是來自綠營的“開明者”,對國民黨的“諷激”、“建言”和促進!
國民黨是不是應該籌謀,若不能阻止民進黨違憲台獨時,怎樣應對?怎樣維護兩岸都有的最高法規?
在台灣的藍營、各界願守法、愛和平的人們乃至民進黨內的智識者們,是不是應該喚起台灣民眾,為和平和生存,反對台獨違法?
而以下文字,也或應成為台灣各方可以慎重考慮的:
台灣的藍營、統派、國民黨乃至民進黨內的智識者們,應該依其法而“理直氣壯”的談“一中”下的“兩制”(台灣的“制”是什麼?不就是其制度,含法制、治理機構?!)
台灣應該追求“合法”的統一,即:按其根本大法、最高法律規範的要求,以實現“民有民治民享”為基,邁出“兩岸中華合作”的統一步伐。爭取從“主權互不承認,治權互不否認”,向“主權漸融、治權兩制”方向發展。
曾見媒體有論:“和平統一的可能性”,是兩岸人民的公共財富,容不得台灣政客、台獨分子隨意消費!兩岸人民要共同維護“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共同“努力爭取和平統一的前景”!
此乃至理之言。兩岸,特別是在台灣的、有着中華民族心、認同“兩岸一家親”的人們,應該為此而刻不容緩的努力!
陶文慶(文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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