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惡搞相比,我更怕高標準審核年會_風聞
宇智波姜住-风闻社区老编,很老的那种2018-01-30 19:11
本文轉載自微信公眾號“灰鴿叔叔”。
一
這兩個星期應該是各家單位辦年會的時候。有小朋友問我,灰鴿,有沒有什麼年會上的創意呢?
我説,創意沒有,就是千萬別唱《黃河大合唱》。你看,大家都説,“惡搞《黃河大合唱》不可原諒,還可能受到法律處罰。”
我查了一下比較熱門的評論,大致有:
“它腐蝕着人們的審美觀、價值觀、人生觀。”
“急需引起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
“對褻瀆民族精神的,應該嚴懲!”
“要把這種文化毒瘤剷除!”
……
看得我心驚膽戰。我隱約記得我以前年會的時候,惡搞領導演出《五十六個民族五十六多花》,一幫男領導穿着民族女裝呼啦啦就出來了。仔細想想,這都不是褻瀆經典的問題了,這還是民族問題;我還記得幾位部門領導演繹了芭蕾舞《天鵝湖》,這已經上升到褻瀆國際經典的問題了……
我覺得現在帶領大家自首還來得及。
但在自首前,請允許我自辯一句:我覺得大家批判的方向可能有些不對。
哪裏不對呢?小朋友問,灰鴿,你難道支持惡搞經典嗎?
這話問的,陷我於不仁不義之地。**我當然不支持。**如果惡搞的目的是為了盈利、吸粉,我堅決反對,當年東方衞視播放《黃河大合唱》的惡搞片段時,我就有些詫異。原因很簡單:所有的改編都需要獲得原創者的認可。惡搞本身就是改編的一部分,如果你用於公開渠道的推廣、播出、招商,那一定要有版權意識;至於平台方,在沒有獲得作品版權説明的情況下也不應推波助瀾,必要時應該給予下架處理。
從這個角度來説,因為沒有得到授權,版權擁有者表示反對,惡搞版《黃河大合唱》在各平台陸續下架,合情合理。有人説手撕鬼子是更大的惡搞,更該下架,這屬於抬槓,並不能證明惡搞《黃河大合唱》的正確。
這是合理的一面,但也有讓我有些困惑的一面:比方説,我到底可不可以在年會時、或者私人制作時惡搞《黃河大合唱》?
本着提升自我修養的目標,當然是最好不要。就像我們一直説不要看蒼井空的片子一樣。但如果不用於盈利、吸粉、商用,自己圖個樂,是不是要被扒出來嚴懲,是不是要嚴令禁止,是不是要互相舉報監督?
我腦海中浮現出兩部在我年輕時看過的片子:一部叫《一個饅頭引發的血案》,另一部叫《分家在十月》。“楊繼紅大波波娃”,俗爆了,裏頭還有國際歌呢。我説這玩意兒沒什麼營養,估計大家不會反對;但我要説這個片子是文化毒瘤,大家應該會覺得我批評過了頭。
我反對三俗,是因為這些東西放在傳播渠道上,會自然衝擊掉有營養有價值的東西,這是人性的弱點,我那麼正義凜然的人,看到大腿也會想點擊的,所以需要引導。那些以“俗”為生的營生,以俗牟利,那我們當然要想辦法驅逐掉,否則就像波茲曼所説的,娛樂至死;但如果有人説,我們要清理掉世間一切的俗,地上的俗,地下的俗,公開的俗,私密的俗,我倒覺得有些恐懼。
因為這違揹人性。
我們小時候也有“我去上學校,背上炸藥包……轟隆一聲學校不見了”,我們也會對孩子説,這歌不好,不要到處哼——如果電視台放了這首歌,或者騰訊視頻首頁推薦了這首歌,我肯定第一個抗議,寫萬字文要求下架,要求處理。這個,“不能忍”。
但如果有人説,在學校年會里唱這首歌的人也要嚴懲,我就覺得有些可怕。
二
惡搞經典當然不是什麼值得讚美的事情。惡搞的尺度和方式,多少能看出一個人的格局和格調。並不是每個故事都像《分家在十月》那麼精緻,有些俗到不堪的內容,也會讓人對改編者敬而遠之。大多數的惡搞並不好笑,我內心裏並不喜歡它。
但和惡搞相比,我更擔心所有的自娛,哪怕不用於盈利、不用於傳播,也要放在宏大的敍事體系上。
如果地下的尺度和地上一樣,那它一定不會變成地上,而是會沉入更深的地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