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撤梯案”官方回應談四點意見:城管撤走梯子不是要摔死這個人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08311-2018-02-04 10:20
【“鄭州撤梯案”官方回應談四點意見:城管撤走梯子不是要摔死這個人】1月23日,河南鄭州航空港區兩文印店工人在樓頂安裝廣告牌時,城管以違規施工為由將梯子撤走,隨後工人歐湘斌用繩索下樓不慎墜亡。26日,文印店老闆被公安機關刑拘,涉事執法隊員被免職,以涉嫌翫忽職守移送紀檢監察機關。2月1日,參與協調此次案件的鄭州航空港區管委會黨政辦副主任李自強接受記者採訪稱:執法人員撤梯前等待超40分鐘,因還有其他執法任務而離開,且履行過告知義務;執法人員有翫忽職守的過錯,將嚴格依法辦理。
新京報:執法隊員為什麼搬梯子離開?
李自強:我們對所有執法人員的教育和管理,首先要求的是依法執法。但是有些問題不能迴避。第一,人員少任務重,假如人員充足,任務不多,實際這些人員當時是不會離開現場的。(他們)正是由於又有別的工作。就我所知,當時停留的時間大概40分鐘到1個小時。拆除的時間可能是比較慢了點,是否積極地拆我也不好講。不管怎麼説,就是沒有拆完。(如果)你作為一個執法隊員,樓上正在違規放置廣告牌。你會怎麼辦,你用什麼辦法把這個問題解決。
新京報:拿走梯子是在作出處罰,還是在解決問題?
李自強:這個問題我當時不在場,我也不是本人,但他一定會有原因和想法。我堅定地相信,他撤走梯子不是想要摔死這個人。
新京報:移走梯子是依據什麼法規?
李自強:它是一個處置方式,當時他們怎麼想的,我不是本人,我沒法跟你説。違規設置廣告的相關法規你可以在網上查。
新京報:撤走梯子後工人該如何下來?
李自強:這就是他本人當時的想法,至於你説當時他可以怎麼下來,我也跟公安諮詢了,也問了專家。諮詢結果是這樣的,樓房的每個單元都有一個通道,第一是維護需要,第二是消防需要。這個樓,你別看它只有8.8米,同樣建設有這樣的通道。
新京報:我們當時在現場,沒看到這樣的通道。
李自強:樓頂你們去查一下,我沒看過,我再次聲明。我回答問題是根據我諮詢、聞訊和了解的情況。
新京報:關鍵在於執法隊員知道還有別的途徑可以下來嗎?
李自強:常規來説,只要是樓房,要維護樓頂都應該建有這樣的通道。這是個基本常識。我想應該是這樣,執法隊員因為當時等了40多分鐘,因為有其他任務離開。當時告知了電話號碼,並明確告知。拆除結束後,立即將三輪車和梯子送回。
新京報:告知了誰?
李自強:具體告知了老闆還是施工人員,我也不在現場,我現在只知道他們履行了告知義務。另外我們可以討論,老闆家是隻有這一部梯子嗎?假如老闆家只有這一部梯子,去找別人借一部可以嗎?第二個施工人員是怎麼下來的呢?消防隊員救的。救援渠道還有很多,方法也很多。
新京報:你認為還有誰應該對這件事負責?
李自強:我説這話是對死者的不敬,我不願意説這話。中國有一句話,死者為大。我不得不説這句話,他(死者歐某)30歲了,應該有安全和危險意識。他本人也應該承擔一定的責任,這點不能否認,也不能否認執法隊員的過錯,這個事定性是翫忽職守,已經移送紀檢監察機關,紀檢監察機關正在按照程序,有個調查取證和罪罰大小論證的過程。有過錯絕不袒護,嚴格依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