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集中制:集中即民主_風聞
新西兰魔王-2018-03-01 18:39
民主集中制的歷史
該制度是俄國列寧創立的。馬克思在1859年致恩格斯的一封信中提到,無產階級政黨“必須絕對保持黨的紀律,否則將一事無成”,俄國共產黨在與沙皇俄國鬥爭的階段,局勢非常被動,所以列寧明確地把黨紀叫做“集中制”,實行軍事化的管理,使黨變成科層制的有級別、自上而下可以發佈命令的機構,以更有力地向沙俄殘暴統治進行鬥爭。
在中國國民黨一大上,中國從此拉開模仿俄國民主集中制的序幕,孫中山説:
現尚有一事,可為我們模範。即俄國完全以黨治國,比英美法之政黨握權更進一步。我們現在並無國可治,只可説以黨建國,待國建好,再去治他。……我以為今日是一大紀念日,應重新組織,把黨放在國上。但此説初聽之甚駭人聽聞,其實現在我們何常有國,應該先由黨造出一個國來,以後再去愛之。
孫中山認為西方代議民主制中,議會權力過大,控制行政機關,是一種國會獨裁或議會專制,所以主張將監察權與立法權由民選議會獨立出來,由專家行使,不由人民透過議會決定。孫中山表述的三民主義思想中的權能區分在於將政治權力交給一羣“專門家”來行使,認為人民並沒有能力來讓政治順利運作,但是在這個系統中,人民可以表達自己的想法,讓“專門家”來為他們實行。
蔣中正論民主集權制説:
根據民主集權制的原則,本黨政策在討論階段,是民主的,人人都可以發表意見,自由討論;在執行階段是集權的,一經共同決議,必須一致執行,以求行動之統一與力量之集中。行動統一的規律,是個人服從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服從上級,全黨服從領袖。
毛澤東則將民主集中制概括為:“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導下的民主相結合。”
可見自從辛亥革命的民主主義革命以來,關於中國行使民主集中制的問題上,政界基本是無異議的。
民主集中制裏顛覆西方制度理念的特點:
1,民主與集中互相加成而不是互相矛盾
孫中山認為,西方理論中的“分權即民主”,其實是將權力集中在了議會,本質並沒有額外增加民主程度,反而削弱了政府執政能力,而俄國的集中制則“更進一步”。
在民主集中制中,由於民主的屬性存在,集中反而強化了管理,最終伸張了民主權力。西方制度框架裏出現的獨裁(如希特勒),由於其集中並沒有民主的屬性存在,那麼越集中就越違背民主。這是兩者有區別的根源。
西方體制中,選民選舉出的政府沒有實權,行政效率低下,這對中華民國這樣的百廢待興的落後國家是一種災難,所以孫中山並沒有採取這一理念。
2,更注重強國的實際結果
民主集中制從誕生起,到孫中山,到新中國,從來的目的都是為了求生存和強國,從來都不是為了形式上的民主制衡糊弄選民。這是原本一盤散沙的弱國、弱民族必選的求生之道,與政治信仰甚至階級屬性都無關係,無論是資是社,只要結合了中國國情都會選擇的方針。
3,民主與否不是靠形式上看出來的
民主的核心意涵是人民的利益能否在政治上得到足夠體現。條條大路通羅馬,人民的利益體現也是有多種方式的,並非只有固定一種方式。而這種利益的體現,並不是空口説出來的,而是做出來的,如果説的天花亂墜,卻無法體現民意,照樣會造成不滿(比如美國槍支氾濫卻無法禁槍)。西方宣揚自己的民主概念時,就很容易跌入這種形式主義,認為符合這個形式的就是民主,不一樣的就是獨裁,卻毫不敢分析為什麼禁槍的民意得不到伸張,實在可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