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賣駕駛證分數後沒收到錢生氣報警,與“黃牛”雙雙被拘_風聞
宇智波姜住-风闻社区老编,很老的那种2018-03-02 19:16
據廣州日報客户端 3月2日消息,記者昨日從東莞交警處獲悉,經過近一個月的前期摸排,東莞交警偵查大隊聯合常平、黃江、莞城3個交警大隊前日同時開展針對“買賣分”團伙的“收網”行動,16名涉案人員被帶回調查,最終組織、參與買賣駕駛證分數、提供虛假證言的陳某等8人依法被警方行政拘留。

常平這間出租屋裏,涉案行駛證、駕駛證擺滿桌面。 廣州日報 圖
涉案駕駛證鋪滿桌面
2月初,常平交警大隊違法處理窗口的民警在工作中發現總有一些“熟悉”的身影活躍在違法處理大廳。與此同時,也有羣眾舉報稱常平交警大隊違法處理大廳有代人處理交通違法的“黃牛”。
常平交警大隊迅速將此情況上報支隊偵查大隊,偵查人員最終鎖定以陳某為首的“買賣分”團伙經常出入位於常平板石大道的一處出租屋。
2月28日,偵查人員確認抓捕時機成熟,當天上午11時許,警察突襲上述出租屋。狹小的出租屋裏擠着涉嫌“買賣分”的組織者和參與者共11人,辦公桌上密密麻麻地擺滿了涉案的行駛證和駕駛證,偵查人員還在現場找到用於記錄買分、賣分交易數據的涉案賬本。
經進一步審訊,一張以陳某為首、肖某及羅某協助、通過非法組織駕駛員和車主買分賣分而獲取利益的關係網展現在偵查人員面前。
“這是一夥有一定規模且分工相對明確的違法團伙。”據偵查人員介紹,該團伙中,為首的陳某主要負責聯繫“買家”,與“買家”談好交易價錢及見面時間後,就安排肖某或羅某與“買家”見面。肖某和羅某的主要工作是粘貼、派發小卡片,尋找“賣分”的司機,並帶“賣分”的司機前往交警大隊處理交通違法。
最終,團伙成員陳某、肖某、羅某及“賣分者”張某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條第二項之規定,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賣分”收不到錢報警求助
2月28日下午,黃江交警大隊接到黃江派出所移交的一宗案件,稱有兩人因駕駛證“買賣分”付費問題發生爭執,而這兩人就在幾分鐘前一起在黃江交警大隊的違法處理窗口辦理過違法處理業務。
黃江交警迅速將這一情況報告交警支隊偵查大隊,並對兩人做進一步詢問調查,證實這兩人中的朱某正是偵查大隊前期摸排的嫌疑對象。
原來,黃某在路邊看到粘貼的小廣告,想用自己的駕駛證為他人處理交通違法,以獲取利益。黃某通過小廣告上的微信與對方聯繫並確定見面時間、地點之後,於2月28日下午與朱某一同前往黃江交警大隊為他人辦理交通違法處理業務。處理完之後,黃某沒有拿到事先雙方約定的錢,於是發生爭執,黃某“一怒之下”撥打110報警尋求幫助。
就在對朱某、黃某兩人調查的同時,黃江大隊民警還發現有楊某、鄭某兩名男子就在交警大隊門口正小聲討論着“買賣分”,民警將兩人帶回大隊調查。經詢問,鄭某對其在2月9日協助他人“買賣分”並獲利300元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黃江大隊依法對違法行為人朱某、鄭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罰款500元的處罰,對違法行為人黃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罰款500元的處罰。
2月28日上午,廖某來到莞城大隊交通違法處理窗口要求處理機動車交通違法,窗口工作人員問詢時發現廖某存有冒名頂替處理交通違法“買賣分”的嫌疑。
窗口民警迅速將此情況上報,辦案民警將廖某帶回大隊調查。經詢問,廖某對其為機動車的實際駕駛人頂替辦理駕駛證記分並獲取利益的事實供認不諱。目前廖某已被依法實施行政拘留並予以行政罰款。
廣州日報客户端 黃紫瑋、戴小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