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南京大屠殺遇難者後再發視頻泄憤 男子被行政拘留8日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12885-2018-03-08 11:56
3月8日,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南京發佈警方通報稱,在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通報紀念館錄製視頻尋釁滋事的上海孟姓男子被依法給予行政拘留8日的處罰。

通報稱,孟某曾因在微信羣中侮辱南京大屠殺遇難者於2月23日被上海市公安局楊浦分局以尋釁滋事行政拘留5日。
3月3日下午,孟某又在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內拍攝含有侮辱性語言及低俗詞句的視頻上傳網絡。孟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已構成尋釁滋事。
案發後,孟某於3月5日主動到上海公安機關投案,如實陳述違法行為,並通過微博發佈道歉聲明及“關於南京事件的悔過書”。
鑑於孟某六個月之內曾受治安管理處罰,同時在調查期間表示悔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啊管理處罰法》等規定,南京市公安局建業分局決定對孟某行政拘留8日。

孟某在微博上發佈“悔過書”
3月5日上午,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對這種行為予以譴責,認為孟某在刻有“遇難者300000”的牆前錄製視頻,是在進行自我炒作,怒斥其“如此囂張、不知悔改、丟人現眼”。
紀念館認為,孟某跑到紀念館錄這種充滿挑釁和炫富意味的視頻就是為了自己出名,紀念館本不屑於去搭理,但是孟某因謾罵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被上海警方拘留,出來後就跑到悼念遇難同胞的地方做如此行徑,“是可忍孰不可忍”。紀念館建議儘快完善法律法規,為此類事件劃明法律的紅線。
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微博發文譴責孟某行為。

同日,南京警方對這一事件介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