説説常識:茅於軾先生《金融業賺錢的奧秘》中有嚴重錯誤_風聞
吕建凤-批判批判者的批判者2018-03-23 14:11
在網上看到茅於軾先生的一篇經濟理論文章《金融業賺錢的奧秘》,討論金融業【如何創造財富】的問題。其中為金融業賺錢辯護,説金融業賺錢不是剝削來的;金融業也不一定要堅持“為實體經濟服務”,而應該是“錢盡其用”。這些話都説得有道理。作為銀行職員的我,對他的為金融業賺錢行為辯護,表示感謝。
可是他的這些為金融業賺錢現象辯護的理論依據卻是錯誤的。因為,金融業不創造財富,其他任何人與任何行業也都不創造財富。被茅於軾先生以為是【創造財富】的現象,不過是對於市場財富的分割,用通常的話來説,就是【掙錢】。
老百姓們都知道,自己沒辦法創造財富,只能通過努力掙錢。上哪裏掙錢?市場上掙錢。既然是【掙錢】,就是對市場上已經存在的錢,用自己的資源去交換。而不是自己創造一些錢出來。要是自己可以創造錢出來,那麼每個人弄一部印鈔機就好了。
同樣的,金融業也是這樣,不過是努力適應市場的要求,進行合理的資源配置——這裏茅於軾先生説對了,在市場資源交易中努力掙錢,而不是創造財富。
茅於軾先生之所以會不懂這個道理,是因為他沒有明白財富是什麼。雖然他努力要擺脱勞動價值理論的束縛,卻因為沒有明白主觀價值理論,於是始終在用勞動價值邏輯分析經濟現象。比如説企業家創造財富,企業家不也是用勞動行為進行資源配置的嗎?那麼企業家創造財富,就還是勞動創造財富。
價值是資源相對於人類需求的稀缺度。有稀缺度就有價值,沒有稀缺度就沒有價值。稀缺度越大價值就越大。也就是説價值就是稀缺度。
稀缺度是人的主觀判斷的結果。同樣一項資源,對於有的人具有稀缺度,對於另外的人沒有稀缺度。不是這項資源本身的問題,而是因為不同的人對於這項資源的判斷不同。對於同一項資源的判斷,同時期的不同的人會有不同判斷,同一個人在不同時期也會產生不同判斷。這就是主觀價值原理。它是與事實和邏輯相符合的。
人們之所以對於同一項資源會有不同的判斷,是由生產力水平與生活方式決定的。
在生產力水平低的社會里,對於基本生活資源的價值判斷會比較高;而生產力水平較高的社會里,對於文化藝術資源的價值判斷會比較高。這説明價值是一個人與自然界的關係的問題。正好,生產力就是體現的人與自然界的關係。
也就是説,價值是隨生產力的變化而變化的。生產力水平不一樣的社會里,人們的生活方式也會不一樣。生活方式不一樣的人對於同一項資源的價值判斷也不一樣。
當然生活方式不僅僅是因為生產力水平不一樣而不同,也會因為自然環境不同而不同。比如生活在草原上的人與生活在海邊的人,即使生產力水平相同,生活方式也會不同,對於同樣的資源的價值判斷也會不同。這一點,在人類的原始時代尤為明顯。
進入現代文明以後,由於生產力的發達,逐漸縮小了人們之間因為自然環境的不同導致的生活方式差異。於是生活方式的不同,更多的是因為生產力水平的差距所導致了。所以,價值變化説到底,還是隨生產力水平的變化而變化的。
説價值變化是隨生產力水平的變化而變化,並不是説生產力創造了價值。相反的,生產力是在消滅價值。因為生產力的出現,就是為了要降低乃至於消除資源相對於人類需求的稀缺度。生產力越發達,資源相對於人類需求的稀缺度越低,於是價值也就越低。
財富是價值在經濟社會中的特殊表現。它是在市場交易過程中,稀缺資源被壟斷的結果。
在經濟社會里,人們都為獲得儘可能多的稀缺資源而競爭。競爭的結果是少數人擁有了大部分稀缺資源,稀缺資源於是被少數人壟斷。在少數人那裏已經沒有很多價值的資源,因為大多數人還很缺乏,體現為市場價值仍然很高。於是本來隨着生產力發達而應該降低的資源價值不能同步降低。財富就是:所有人都想要,但是隻有少數人才擁有的稀缺資源。
有人會問了,貨幣大家都有,為什麼它會是財富?貨幣本身不是財富。相對大量的貨幣才是財富。一個窮人與一個富人之間的差別就在於,富人擁有相對大量的貨幣,而窮人擁有的貨幣量很少。説窮人與富人手中都有貨幣,所以都有財富,那炫富的富人不會同意;而生活窘迫的窮人更不會同意。
事實上,富人不會想要擁有窮人所有的貨幣量;而窮人卻想要擁有富人所有的貨幣量而不可得。於是在擁有巨量貨幣的社會里,儘管富人對於小量貨幣完全不在意,整個社會對於貨幣的追求卻會一直狂熱。
我們從上述分析中看到,價值決定於人與自然界的關係,是從人的消費需要出發,對於資源稀缺性判斷的結果;而財富則是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的體現,是人們從相對於市場有效需求而存在的,資源稀缺性的判斷的結果。
因為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決定於生產力水平。而生產力水平就是人與自然界的關係。因此,財富最終還是決定於人與自然界的關係,儘管價值與財富間的關係不一定隨時同步。
任何人能夠創造的只是資源,任何資源是否有價值,只能以人們從自身的客觀環境與主觀能力出發,按照邊際效用規律要求,進行分析判斷的結果。是否具有財富屬性,則只能從市場對它的有效需求如何來進行判斷。
順帶解釋一下,所謂“有效需求”指的是有購買力的需求。沒有購買力的需求只構成資源的價值條件,不構成資源的財富條件。
比如有人捱餓,如果是因為沒有錢買糧食,他對糧食的需求就不構成對於市場有效需求的稀缺性內容,糧食就不因他的需求而具有財富屬性;但是糧食相對於人的稀缺性也就是價值,依然存在。也就是説,財富必然以價值為基礎,但有價值不一定有財富屬性。兩者都不是任何人創造出來的,只是人們主觀判斷的結果。茅於軾説什麼人創造財富的觀點是錯誤的。
再分析一下他説的【企業家的判斷正確,財富才能夠生產出來】的錯誤。茅於軾先生以為,財富是企業家通過合理配置資源創造出來的,當然以為企業家特別重要。那麼,我們首先分析一下企業家的定義應該是怎樣的:
什麼是企業家?企業家就是通過有效配置資源,實現資本增值目的的人。古代的企業家,還必須通過僱傭勞動力,才能夠實現資本增值的目的,而現代的企業家甚至不需要直接購買勞動力,就可以通過調動與配置資源,在市場上實現資本的增值目的了。因此今天的企業家與一般人的分別,僅僅在於,是不是公司老闆。
因為凡從事經濟活動的人都是以財富為目的,只有判斷正確,才能夠獲得財富。在這一點上,任何職業從事者都不會有例外。所以企業家與其他職業從事者在這上面沒有兩樣。不過結果的表現不一樣:其他職業從事者判斷正確,會給自己掙到更多的錢;企業家判斷正確會讓公司賺到更多利潤。
市場派經濟理論者們特別重視企業家的作用。他們以為企業家是市場經濟環境下最積極有效的價值與財富創造者。於是提出了”企業家特別重要“的口號。他們沒想過,企業家是什麼?企業家又是怎麼來的?就憑着自己的主觀臆斷,提出了這樣的口號,在忽悠了別人的同時,很可能也忽悠了自己。
企業家是什麼?企業家【是指在企業中能獨立自主地作出經營決策並承擔經營風險的人。既是生產的組織者、領導者,又是市場交易中的經營者】——這是從百度上搜來的定義。很顯然,這樣的人並不一定會成功,其中的很多人會失敗——這很正常,就像其他的職業者一樣,真正成功的只會是少數。
於是問題就來了,”企業家特別重要“中的”企業家“包不包括失敗了的企業家?如果包括,那麼失敗了的企業家其實已經不再是【在企業中能獨立自主地作出經營決策並承擔經營風險的人】了,那麼【企業家特別重要】就等於在説不是企業家了的人也【特別重要】,也就是説把企業搞垮了的人也【特別重要】,邏輯上還有什麼人不應該是【特別重要】的人呢?
於是在邏輯上,要讓”企業家特別重要“這個口號能夠成立,只好在”企業家“前面加上”成功的“限定詞。説”成功的“【企業家特別重要】,好像邏輯上沒問題了。於是第二個問題來了:
企業家是怎麼來的?企業家是在一定的經濟環境下出來的。在簡單商品經濟環境中,不可能有現代的企業家——儘管也出現過類似於范蠡、呂不韋那樣的企業家。在生產力水平極為低下的原始社會里,更是根本不可能有企業家。也就是説,企業家的出現,是生產力水平提高的結果。而生產力水平提高,是科技創新的結果。那麼,應該説的是”科技創新特別重要“而不是【企業家特別重要】。
對了,科技創新才特別重要。企業家如果沒有科技創新導致的生產力進步,社會生產力仍然處於原始或者簡單商品經濟階段的水平,是不可能有企業家或者現代企業家產生的土壤的。即使是今天的市場經濟環境下,科技進步處於停滯狀態的國家裏,企業家的日子也很不好過,經濟危機就是他們無能為力的證明。
而被認為環境不利於企業家生存的中國,這幾十年因為科技進步的持續快速,私營企業家——因為在主張【企業家特別重要】的人的眼裏,私營企業家才算是企業家,所以這裏不把國企負責人算進來——得以迅猛增長。
四十年前,中國的私營經濟規模一定比印度小;今天中國的私營經濟規模已經超過了印度整個經濟規模的兩倍多。一大批的私營企業登上了國際經濟舞台,其中傑出的企業家更是在世界頂尖企業家中嶄露頭角。
説到這裏,主張【企業家特別重要】的人就只剩下一個理由了,那就是企業家很少,或者説具有”真正企業家精神“的人很少。
這又是他們的主觀臆斷了:並不是失敗了的企業家就沒有”真正的企業家精神“,也不是成功了的企業家就一定有”真正的企業家精神“。今天成功了的企業家,誰也不能確定他明天會不會失敗;而曾經失敗了的企業家裏面,也有憑着”真正的企業家精神“,在適合的環境下又重新獲得成功。
因此説企業家裏面具有”真正企業家精神“的人很少,是沒有事實依據的。
而”企業家很少“,就更是一個胡扯:幾十年裏面破產的企業家有多少?破產了那麼多的企業家,今天仍然存在大量的企業家,怎麼説企業家很少?是要企業家都不破產嗎?那還要企業家幹什麼?
要知道社會上的人即使不是人人都想當企業家,至少有一大半的人都想。如果當了企業家就不會破產,那麼人們説的不會是【企業家特別重要】,而是【打工者特別重要】了。
至於這些人以為社會財富是企業家創造的,更加是無稽之談。主張企業家創造財富的人,都是反對勞動價值理論的人。 然而,企業家的行為也屬於勞動。既然企業家的行為也是勞動,那麼邏輯上財富就不應該被認為是企業家創造的。
事實上財富也不是企業家創造的。企業家與工人農民一樣,能夠創造的不過是資源。被創造出來的資源是否具有財富屬性,要看市場的認可與否。
社會上不同的職業有不同的資源創造功能。企業家的職業與工人農民的職業一樣,不存在【特別重要】之説。因為各種職業之間是相互依存的。如果一定要説誰更重要,我以為工人農民更重要。因為是先有了他們,後有的企業家。
之所以現在一些人會提出【企業家特別重要】,是因為企業家與提出口號者一樣,屬於精英階層,所以被有話語權的精英階層人士看到了作用。也正是因為這個關係,之前會有人主張,記者應該是”無冕之王“、”律師應該受到特別保護“。茅於軾先生的經濟理論,就是從精英階層的利益出發的錯誤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