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英雄京東方的故事(19)_風聞
西方朔-2018-03-30 18:09
181.韓國學者將韓國發展動力的最終源泉歸於“韓國的發展精神”,它把民族主義與發展的精神氣質聯結起來,使改變國家命運成為企業的價值觀。浦項鋼鐵廠的部分投資來自日本的戰爭賠款,項目負責人説:如果以先輩鮮血為代價的鋼鐵廠失敗,我們將跳海自殺!現代集團創始人鄭周永經常説:“我們揹負着我們人民生死命運的重擔!”三星半導體接連虧損,其領導人面對質疑的回答是:“為了韓國產業的未來,我們必須做半導體!”西方頂級戰略學家曾經問:為什麼弱小的日本企業能夠打敗強大得多的西方企業?他們發現了一個在戰略上的基本區別:西方企業是根據自己現有的資源(能力)制定戰略,而日本企業則是根據在全球競爭中獲勝的要求來制定戰略。他們把這種對獲勝的痴迷稱為“戰略意圖”。這種痴迷不是戰略,而是受到發展的精神氣質和意識形態所支配的行為。但後進者追到前沿時,這種痴迷失效了---90年代的日本企業開始了相互模仿,使日本停滯不前。
182.由於今天的中國工業是從國有體制演變而來的,尤其是由於中國的技術和資本密集型工業仍然以國有企業為主,所以國有企業為什麼能夠並如何轉變成為創新型企業,就是一個需要從理論上回答的問題。也許是由於主流經濟改革理論的焦點集中在計劃與市場上,所以30多年來關於國有企業改革的政策和理論一直沿襲對企業的外部視角,即從國家與企業的關係、經濟激勵乃至產權等等外部因素來討論企業變化的原因。這種視角把企業行為看成是由外部因素決定的,卻忽略了企業的內生力量。但是,無論是回答為什麼國有企業能夠演變為創新型企業,還是回答國有企業在改革中是如何變化的,都需要從理論上去分析國有企業轉變的內生動力以及產生這種動力的條件。在本書所記錄的企業史和工業史的基礎上,可以從歷史的視角概括出3個主題:1.國有企業是中國工業知識和經驗的主要載體;2.國有企業向競爭性企業的轉變必然要求重塑企業的資源和組織條件,而這種重塑必須依靠企業內生的動力和管理領導力;3.採取了進取性戰略的企業,能夠把這個重塑過程延伸為創新的行動,使企業最終有可能成為創新型企業。
183.理解中國國有企業問題的出發點是回顧產生國有企業的歷史性力量。這種力量既源於中國在1949年後實施公有制和計劃經濟體制的過程,也源於中國要實現工業化和現代化的過程。前者與革命的政治和意識形態聯繫在一起,而後者則與近代以來的國家和民族命運聯繫在一起。新中國的成立是中國發動工業化的政治起點,但產生她的那場革命則是中國從鴉片戰爭以後走向現代世界的產物。當後進國家力圖跨過工業化門檻時,它們面臨的主要困難是---私人市場不具有為成功創建和管理技術密集度較高的企業所必需的技術和能力,而且私人投資者也不願意為實現這樣的事業而投資。在這種條件下,國家成為推動技術和能力發展過程的唯一行動者,動員和組織起‘市場“所無法提供的資源,使本國企業進入技術密集度較高的工業。就這種必要性而言,1950年代初的中國與明治維新時的日本、1960年代初的韓國和1948年建國後的以色列沒有區別。新中國前30年工業化的突出特徵是在低收入條件下建立起一個完整的工業體系。也就是説,一開始就是按照完整產業鏈的要求,一舉建立起許多高技術工業(如電子、航空、航天、核能等)和重工業。此外,中國佈局全面的科學研究和高等教育體系也是從1950年代開始形成的。
184.這樣的工業化當然違反教科書經濟學上講的”比較優勢“原則,但也因此而打下了中國發展技術和資本密集型工業的知識和經驗基礎。北京電子管廠的創建就屬於新中國建立高技術工業的最初努力。我們用不着幻想中國可以通過私人資本的力量建立這樣的工業---舊中國唯一的電子管廠也是國民黨政府建立的南京電子管廠(前身是1935年建立的國民政府資源委員會電氣研究室)。北京電子管廠的歷史證明,國有企業也可以充滿創造性。幹部工人們在技術學習階段就開始開發新產品,他們在60年前就以自己的實踐證明了許多人直到今天似乎還不明白的道理---”技術轉移“必須依靠積極學習和創造性工作才能實現。本書所記錄的企業史也揭示出計劃經濟的缺陷。在宏觀上,其主要缺陷是徹底消滅了民營經濟和市場力量,結果是企業成為政府的下屬,並且被計劃越管越死,效率因此越來越低。在微觀上,計劃體制逐漸窒息了企業的能動空間,企業變成了單純完成國家計劃任務的生產單位。但無論計劃體制有什麼缺陷,都不能抹煞這樣一個事實---新中國前30年建立的工業體系,構成了改革開放後支撐中國經濟發展的主要知識和經驗基礎,而國有企業尤其是大型骨幹企業也就成為中國積累工業知識、技能和經驗的主要載體。
185.幾十年後的今天,有些經濟學家指責1950年代由國家發動的工業化是一場錯誤(因為沒有遵循自由市場機制下的“比較優勢”原則),但他們從來無法解釋---為什麼這個世界上數量更多的市場經濟國家是貧窮的,包括阿根廷那樣的曾經富甲一方的拉美國家為什麼越變越窮。如果承認技術、知識和經驗是生產率增長的主要源泉,那麼經濟發展就是一個不可逆的累積性過程,即一個經濟體在上一個階段達到的能力水平是該經濟體在下一個階段的發展基礎。想想如果中國在1979年改革開放之初的技術和工業基礎是1950年代初的水平,那今天的中國經濟會是什麼樣子?只有**才會認為自由市場可以在一夜之間變出來新中國花了30年時間才積累起來的能力基礎。改革開放之後的民營經濟發展也是以前30年的工業為基礎的。比如浙江以家庭所有為主的民營企業,其最初的技術和生產經驗來源,都是國有工業企業,其生產也是為已經存在的工業體系進行配套。實際上,今天許多技術、資本密集型民營企業,都與國有工業體系有直接淵源,或是從國有企業轉制而來,或是獲取了國有企業的技術資源---這種聯繫決定了民營企業的技術水平。
186.如果沒有前30年的工業基礎,也不會有外資的大量流入。正如一位美國學者所言:“毛時代的大量國家資本積累為外國投資者帶來便利,它們通過合資企業等形式,可以直接接入已經存在的生產網絡。健康和受過教育的過剩勞動力---毛時代對公共健康和教育投資的遺產---構成對全球製造業資本的重大吸引力。”這個事實證明了這樣的論斷:外資從來沒有發動過一個落後國家的工業化,外資只是當一個國家的經濟開始發展後,才會進入以分享市場。中國人民的確為前30年的工業化付出了巨大犧牲,但血汗並沒有白流,前輩以犧牲換來的成果澤及後代。中國在最近十幾年來出現的重大技術突破,其源頭幾乎都可以追溯到在前30年奠定的工業能力基礎。學者早就注意到,當一個新工業發展起來時,成功進入並主導該工業的企業更可能是之前生產相關產品的企業,而所有企業可以以同等條件自由進入某個工業的新古典假設是站不住腳的。因此,對於為什麼國有企業可以轉變為創新型企業的第一個答案,就是中國前30年工業化所奠定的知識和經驗基礎。
187.國有企業改革是30多年來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一個重大主題,目標是使國有企業成為競爭性企業。從外部視角看,“市場化”曾經被認為是實現這一目標的充分條件,而實踐證明,“市場化”僅僅是必要條件之一,還有另外的必要條件被忽略了:1.必須重塑企業的資源條件和組織條件。前者包括計劃體制下形成的產品、設備、技術、供銷渠道等等,後者包括勞動人事關係、企業辦社會及行政部門管理下的工廠制等等。這些結構性條件使企業難以適應市場競爭的需要。2.必須重塑企業的管理領導力。而管理能力的成長也需要一個學習的過程(這個過程往往需要經歷管理者的代際變化)。因此,國有企業的轉變不可能像西方正統經濟學的教條所假設的那樣,只要實施經濟自由化和私有化就可以“瞬間”變成競爭性企業---俄羅斯“休克療法”(激進市場改革)的失敗已經證偽了這種教條。從1970年代末開始,國有企業改革經歷了擴大自主權、實行政企分開、經營承包責任制等階段。回顧歷史,國有企業在改革初期階段(1978--1992)遇到的最大困難是其結構性條件不適於市場競爭的需要。例如北京電子管廠當時陷入困境的主要原因是主要產品被替代,因此必須改變包括產品、設備在內的整個生產結構。
188.不過,到1980年代中期以後,國家以“撥改貸”的方式停止了對國有企業的經常性投資,這樣就使企業無法重塑資源條件,而最多隻能邊際性地改善資源條件。此時,只有那些因拿到符合政策的項目而獲得國家投資的企業才能一度輝煌。1992年開啓了國有企業改革的新階段。1993年,國家正式提出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此後,非國有經濟成長起來。鄉鎮企業和民營企業在許多產品製造領域擠壓甚至替代了國有企業的市場。同時,中國政府為了引進外資開始大規模補貼外資,導致1990年代外資大規模進入。在這種條件下,當國家為治理經濟過熱開始實施緊縮政策後,國有企業在1990年代後半期陷入大面積虧損---國有企業天生低效率的”江湖傳説“就是從那時開始形成的。但是,國企困境的真正根源並非是外部環境的變化,而是國有企業的結構性條件尚未發生明顯變化,使之不能適應市場競爭。以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為中心的改革剛剛開始不久,改革措施產生實際效果不僅需要時間,而且有賴於企業自身的變化。
189.就制度改革而言,主要的改革思路是實行國有資產所有權與企業經營權的分離,以使國有企業與市場經濟互相兼容。這個思路來自西方大型股份公司模式的啓發。不過在現實中,這種本質上是行政分權的方式並不能保證政府能夠自我約束其武斷行為。因此,在國有制條件下的“兩權分離”思路既沒有在實踐中走通,也在理論上受到產權決定論的衝擊。國有企業的困境引發了對產權改革的強調。1990年代,在美國盛行的“股東價值最大化”理論,對中國的改革政策思維產生了很大影響。這種理論把股東看作是主人,而經理是代理人。受這一理論影響,中國從1990年代初開始形成了一種“產權決定論”的意識形態,它認為國有企業效率低下的根本原因是“所有者缺位”和“內部人“控制,因此只有完全私有化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產權決定論的貢獻是:揭示出產權是企業”自主權‘的制度保證,但它過分強調私人產權,而且否認在現代公司的法人體制下,資產所有權和管理控制權可以分離,因此無論從理論還是實踐的角度看,都失於偏頗。這種主張最終並沒有得到政府的認可。
190.國有企業在1990年代初的真正問題是---缺乏重塑資源條件的投資來源,因此,實行股份制改革的基本動力,就是為了解決在財政和銀行貸款之外的投資來源問題。這一改革的初衷當然不是為了“私有化”,但後來那些在其管理者領導下能夠逐漸重塑資源條件的國有企業,卻因為利用了多元化的投資來源而逐漸改變了產權結構。在1990年代末的“國有企業3年脱困”過程中,國有企業的結構性問題不得不以“慘烈”的破產重組和下崗方式予以化解,並以“債轉股”的方式從制度上予以解決。在“抓大放小’的重組過程中 ,中央部屬企業大部分被編入企業集團(如石化、電力、鐵路、軍工等等集團),而大批小規模的地方國有企業以轉制的方式實行了‘民營化”。即使如此,也不能不説明:結構性問題並非資產的國有性質決定的。經過了世紀之交的浴火重生,國有企業在競爭壓力下逐漸從內部產生了轉變的動力:1.普遍形成了認同企業獨立經濟利益的管理層(往往伴隨着管理者的代際更替);2.企業把自己的前途更多押在市場競爭上;3.企業最終改變了資產結構及其內部社會結構。國有企業的這些“靜悄悄”深刻變化迄今一直受到忽略,但卻使國有企業從總體上開始具有了競爭性企業的特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