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年前的日美貿易摩擦中的“陳果仁案”_風聞
硬盘硬 软件软-2018-03-31 12:09
最近由特朗普挑起的貿易摩擦牽動着很多人的神經。80年代,日美也曾有過大規模的貿易摩擦,結果是日本全面屈服。而這場日美貿易摩擦中有個詞,“Japan bashing”。日本在提到這個詞時,一般都會帶出一個案子----“陳果仁案”
其實除了日本人自己把陳果仁案過多地和日美貿易摩擦聯繫起來以外,這個案子的核心是讓美國的亞裔知道了自己在美國是二等公民,是永遠不可能和白人平起平坐的。
陳果仁案在百度和維基百科都有介紹。
陳果仁Vincent Jen Chin,是第二代華裔,父母均來自中國廣東,陳果仁在美國讀書長大,畢業後在底特律一家汽車製造公司作設計工程師。1982年,陳果仁27歲,預定於當年6月28 日結婚。

陳果仁
當時由於日本汽車公司的衝擊,美國汽車之都底特律的汽車製造工業陷入低谷,不少工人被解僱,因而造成了底特律汽車工人對日本人和其他亞裔人士的仇恨,陳果仁在生前便收到了有關種族歧視的警告。
1982年6月19日,陳果仁與好友到一家夜總會慶祝即將告別單身漢生活,坐在他對面的是克萊斯勒汽車公司的一名工頭羅納德•艾班斯(Ronald Ebens)和他遭汽車工廠解僱的繼子邁克爾•尼茲(Michael Nitz)。這兩人誤以為陳果仁是日本人,便用種族侮辱性的語言向陳挑釁,指責日本人奪走了美國人的工作。雙方發生口角,進而發生打鬥,之後陳和朋友離開酒吧。
但艾班斯不罷休,與尼茲駕車在附近社區搜尋陳果仁,甚至付費20美元僱一個人幫助尋找。約25分鐘後,他們在一個麥當勞餐廳找到陳果仁,由尼茲上前抱住陳雙手,艾班斯手持棒球棍猛擊陳頭部,至少揮棒擊打了4次。當時正好有兩個下班的警察在場,他們不僅是謀殺的目擊證人,而且當場將艾班斯和尼茲逮捕。陳果仁則被急送醫院,昏迷4天后不治身亡。

兇手之一的艾班斯

另一名兇手尼茲
這起案件本來簡單清晰到不能在簡單了。艾班斯和尼茲被捕的罪名是二級謀殺。不僅目擊證人中有警察,艾班斯還付錢僱人搜尋陳果仁,蓄意肇事行兇的事實無可置疑。
但是檢察官卻與兇手談辯訴交易(plea bargain),將謀殺罪降級為誤殺罪後,艾班斯和尼茲與檢方達成認罪協議。於是一個明顯的蓄意殺人案,成了和車禍一樣的意外事件了,適用的量刑範圍一下子大幅度下降。
就這樣在Wayne County地方檢察官"無暇"出庭且並未請證人出庭的情況下,底特律所在的Wayne County 州法院法官CharlesKaufman輕判白人父子過失殺人,緩期三年,罰款3,780美元,當庭釋放。在被問到為什麼使用控辯交易時,法官很生氣的説,我一天要判五十件案子,一個月一百五十件,一年一千五百件,根本沒有時間去調查。

法官Charles Kaufman
這一比駕車不慎撞死人的罪行還輕的判決激怒了亞裔社區,在百人抗議後,Kaufman堅持原判。
蓄意打人致死不用坐一天牢,量刑比駕車不慎撞死人還輕。這個判決激怒了在美國的亞裔,他們紛紛表達憤慨。隨後,華人領袖發起成立了一個稱為“美國公民正義會( American Citizens for Justice)”的組織,在全美掀起了大規模抗議運動。這是第一個跨原籍國別的美國泛亞裔公民人權組織。
迫於這樣的形勢,聯邦司法部決定介入,用“侵犯公民權(Civil Rights Violation)”的罪名起訴艾班斯和尼茲。由於美國法律規定,除了流審後可以再次起訴,同一罪不容許重複起訴(double jeopardy),因此聯邦檢察官不能再追究嫌犯的殺人罪,只能用這種奇怪的名目起訴,指控艾班斯和尼茲侵犯了陳果仁的公民權。
1984年6月28日,經過陪審團的審判,艾班斯侵犯陳果仁公民權的罪名成立,而尼茲獲無罪判決。法官判處艾班斯25年刑期。艾班斯要求上訴,在繳納保釋金後釋放,沒有坐一天牢。1986年9月,上訴庭以審判中存在技術性錯誤為由,宣佈該判決無效,即流審。這時檢方打算放棄了,但是在泛亞裔美國公民的一再要求下,司法部決定再次起訴。重新審判後,10名白人和兩名黑人組成的陪審團在1987年7月30日宣判艾班斯侵犯陳果仁公民權的罪名不成立。
與此同時,陳果仁的母親陳餘瓊芳民事起訴艾班斯和尼茲。該案法官判尼茲賠償5萬美元,每星期付30美元。而艾班斯被判賠償150萬美元,每個月付200美元,但是房產、汽車、退休金、人身保險金、公司的退休福利等等都保留,不能計入支付賠償金的經濟來源。在宣判前,艾班斯已把他所有的財產轉到他妻子名下。宣判後,艾班斯搬到內華達州居住,拒絕履行這個密西根州法院的賠償判決。
150萬美元賠償金,聽上去不少,但是艾班斯迄今總共只支付了3,000元,而且沒有任何跡象表明他想遵守這個賠償判決,也沒見任何司法部門有意出手強制執行。即使滿打滿算,艾班斯每月按判決付出200元,也需要625年才能付清150萬。而尼茲賠償5萬美元,每星期付30美元,則要32年才能付清。這種虛偽的判決,根本是在嘲弄被害者親屬和公眾。
2000年有媒體報道,艾班斯搬到內華達州後,在一個房地產公司擔任客户服務部經理,日子過得很安逸。
**陳果仁的案子使得亞裔越發感到自己是二等公民,或者永遠都融入不到主流社會,成為真正的美國人。**陳果仁的母親,陳餘瓊芳這樣説:“這是什麼樣的法律?這是什麼樣的公正?這件事發生只因為我兒子是華人。如果兩個華人殺了一個白人的話,他們肯定會遭到監禁,甚至終身監禁。這個國家出了問題。“1987年9月,陳餘瓊芳不願意生活在喪子的陰影下,搬回了她的老家廣州。她於2001年回到美國接受一些治療,死於2002年6月9號。
由Renee Tajima-Pena和崔明慧(Christine Choy)拍攝的紀錄片《誰謀殺了陳果仁?》(Who Killed Vincent Chin?)獲得1989年奧斯卡最佳紀錄片獎的提名。

紀錄片【誰殺死了陳果仁】
但是就是這部紀錄片背後也有故事。這部紀錄片原本勝算很大,因為當時奧斯卡偏愛猶太人的題材,當年本來沒有猶太人題材的紀錄片。但是奧斯卡改了規則,以前兩小時以上的影片不能入圍,但是那年就可以了。一部猶太人題材的《旅店》入圍,超過了兩個半小時。導演崔明慧走出頒獎禮後就痛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