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瀋陽事件想到,高校應明確規定禁止師生之間的性關係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08329-2018-04-09 15:59
4月5日清明節,北大學子李悠悠、王敖等人發文紀念20年前自殺的北京大學中文系1995級女生高巖,更披露高巖生前遭到當時的北大中文系教師瀋陽性侵,直指瀋陽應對高巖之死負責。當天,63歲的現任南京大學文學院語言學系系主任、博士生導師瀋陽發佈聲明,否認自己曾對高巖性侵和有過性關係,稱舉報為惡意誹謗。
4月6日北京大學官方微博發佈聲明稱,經查閲相關材料,根據1998年3月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對這一事件作出的調查結果,當年7月,北大對瀋陽做出過行政處分。時任北大中文系系主任的費振剛則對媒體表示,高巖去世後,北大校方專門針對此事召開了內部會議,瀋陽承認與該女生有過“男女關係”,因此校方對瀋陽作出“記大過處分”。
4月7日,南京大學文學院聲明,建議瀋陽辭去南京大學文學院的教職。同一天,上海師範大學也聲明解除瀋陽兼職教授一職。
4月8日,北京大學官方微博刊發該校當年對瀋陽的處分文件。

正當事件發酵之時,財新網4月8日刊發對北大中文系95級學生、現在美國衞斯理安大學(Wesleyan University)任教的王敖的採訪。
採訪稿的前半部分主要是回述這樁20年前發生的慘劇,探尋高巖之死的真相到底是什麼。採訪文章很長,前面一段中,王敖認為,很顯然是瀋陽在高巖之死問題上撒了謊,撇清自己與高巖的關係。作為同年級的同學,大家當時很悲傷、壓抑,也不知道能做什麼,他們感受到了一個深受自己信任的“機構的背叛”。
另外,對於外界很多聲音認為現在沒有證據説明瀋陽性侵高巖、僅憑李悠悠的舉報很難在法律上站住腳等等,王敖也做出瞭解釋。
還有,我覺得王敖在這個採訪中最令人感佩的是對校園性侵零容忍以及明確支持禁止“師生戀”的態度。
王敖認為,高校沒有師生戀這一説法,它不是愛情,就是一種性關係。師生之間的性關係,實際上並不是性的問題,更不是男女之間的浪漫愛情關係,更多的是一種學術權力扭曲下的剝削和壓迫,是強勢一方對弱勢一方的身體和情感的侵害和剝削。他建議,應該堅決禁止師生之間的性關係,對性侵性騷擾零容忍。
而贊同這一説法的理由是,這就是高校的一個規章制度建設,師德一票否決自然應當施行,但就像瀋陽在這次事件中的回應那般“三個大學都拿“師德”説事。請問,這種定性靠什麼?哪個正式決定上有這個結論?哪個事實支持這個結論?難道僅僅靠輿論左右?僅僅憑某個人採訪中的回答?這太可悲了吧!”模糊的界限自然能為瀋陽這樣的人留下鑽空子的空間。
然而,如果高校能明確指定詳細規章、及可比照實行的懲處制度,這就為今後的校園管理帶來很多明確界限。而且,這不能僅僅解讀為“懲罰教師”,從另一方面來講,也是對教師的一種保護。
看到這裏時,順手在網上搜索了一下“高校師生戀”這個關鍵詞,其中有一條新聞是:哈佛大學在2015年2月5日正式聲明禁止該校教師與在校本科生髮生性關係以及戀愛關係,並附上了一張同樣擁護該措施的高校名單。
據《紐約時報》報道,哈佛大學人文與科學學院教職員委員會表示,哈佛目前關於校內不平等身份關係的規定已經“無法滿足委員會對師生間正當關係的確切要求”。
此前的規定認為教授與其直系學生之間發生性關係或戀愛關係“不妥”,但並未明確禁止教授和非直系學生髮生關係。
但在最新的禁令中,這一規定範疇進一步擴大,將禁止哈佛的教學人員和本科生之間發生性關係甚至戀愛關係;教授不得同他們指導的研究生髮生關係,存在指導關係的本科生以及研究生(如助教)之間的關係也被納入了封殺名單。
“我們只是希望藉此機會重申老師們的工作重點,面對學生時,他們看到的不是一羣可以與之戀愛的人,而是該向其傳授知識的人,”負責此次規則修改的教授艾莉森·約翰遜(Alison Johnson)表示,“這些本科生來學校,是向我們學習知識的,校園不是我們同他們發生關係的地方。”
約翰遜稱,這一禁令只是為了聲明,師生間的戀愛(或性)關係是不可取的,並不意味着哈佛校園內存在師生間的混亂關係。
除哈佛大學,耶魯大學、康涅狄格大學等知名學府都於早前出台政策,嚴令禁止師生間發生不正當關係。美國辛辛那提大學師生關係學教授比莉·澤克(Billie Dziech)稱,類似的校園規定正在逐漸增多,高校名單正變得越來越長。
據報道,美國高校採取這一措施可能起因於近年來美國多所大學中發生的性暴力及性侵事件。美國教育部在2014年5月的檢討報告中“提名”了55所曾發生性騷擾或性侵案件卻未能妥當處理的高校——哈佛大學名列其中。
“一開始是沒有這樣的政策的,學校為了免遭批評而一直迴避這一話題。這一規定走到現在,經歷了很長的過程。現在仍有很多學校的規定非常薄弱,或是幾乎完全沒有提及;哈佛及其他高校所做的跟當年的禁酒主義一樣”。
對此,美國大學教授聯合會雖然對這一規定持保守態度,但也表達出了對師生關係的擔憂——即使戀愛關係是在雙方一致同意下建立的,但由於師生權力和地位的不對等,導致師生間的戀愛在日後仍然有淪為“關係利用”之虞。師生間的性關係或戀愛關係在破裂後,往往會使教學人員和學院面臨性騷擾的指控,並處於不利地位。
在澤克看來,學校與其在面臨性騷擾指控時,於師生之間艱難抉擇,扮演陪審團角色,不如早早杜絕隱患,將這種可能徹底封殺。
王敖採訪全文很長,貼個傳送門,點這裏,或王敖豆瓣主頁。(財新原鏈接)
以下為採訪稿摘錄內容:
1
記者:有一種觀點認為,即使高巖和瀋陽發生關係,但沒有證據證明瀋陽性侵高巖,僅憑李悠悠的舉報,從法律上是很難站住腳的,你怎麼看待這種觀點。
**王敖:**我們先來明確性侵的定義是什麼。性侵是在未經明確允許的情況下,帶有性意味的觸摸和玩弄,強迫進行某種性行為。根據李悠悠在文章中寫道,高巖告訴李悠悠,瀋陽對她逐步引誘,先是邀請高巖共乘教師校車,接着要求她到家裏學術懇談,最後違背高巖的個人意願直接“餓狼撲身”。按照李悠悠的判斷,這無疑是性侵。
有人質疑李悠悠要她拿出性侵的物證,沒有物證,憑什麼説瀋陽性侵。若是這樣的話,任何人都沒有辦法舉報了。只要沒有物證,就不敢去舉報,那美國體操隊禽獸隊醫拉里·納薩爾如何會受到懲罰?現在李悠悠站出來説她所知道的內情,這至少算一個新的證據,可以去檢驗它或者推翻它,但不能説是沒有證據。
李悠悠寫的東西是高巖親口跟她説的,這是李悠悠的親身經歷,你不能要求她去做警察調查取證的工作,把所有的證據都拿到手才站出來説話。如某些網友所説的,李悠悠你説是性侵,那你就得把20年前的證據全部還原,才能舉報。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這個世界上就沒有人敢去揭露黑暗的事情了。李悠悠並沒有到法院去控告瀋陽性侵高巖,她只是把她所知道的實情説出來。而且這個事情還有旁證可以支撐李悠悠的説法,當年瀋陽是被記大過處分的,這個可以到北大去查檔案,還有我們一些同學對這件事的回憶也可以印證李悠悠的説法。
我注意到網上還有一種言論指責,李悠悠你説你20年前就知道高巖被性侵的事情,為何當時不舉報?這種説法是很沒有道理的,我們現在這幫人40多歲了,站出來説話還要遭遇刪帖,再倒回20年,要李悠悠一個20來歲的女生去告瀋陽,拼得過嗎?這是典型的站着説話不腰疼。
我有時候覺得很悲哀,有些人對惡人的標準放得特別寬鬆,對受害者的標準又非常苛刻。這個受害者必須是一個道德上的完人,還必須代替公檢法蒐集好所有證據,才能站出來説話。這是不現實的,只能是對受害者帶來無窮無盡地折磨,讓施害者逍遙法外。
2
記者:今年3月份,你公開舉報美國伊利諾伊大學香檳分校(UIUC)華裔副教授徐剛性侵學生,4月你舉報瀋陽性侵學生,作為一名學者,為何會關注性侵,初心是什麼?
**王敖:**高巖的死對我們那一級中文系學生造成很大的心理陰影,前面我提到的Institutional betrayal。還有一個很實際的原因,我們70、80後基本都有孩子了,十多年後我們的孩子就要上大學,如果到時候高校裏還是這樣一班人,我們怎麼能放心把自己的孩子交到惡魔手中?
我在美國高校教書,高校性侵性騷擾並不是個稀奇事,説句不好聽的,哪個學校沒有?哪個系沒有?但不能因為普遍存在就習以為常,如果大家都沉默的話,整個系統會崩潰。
記者:你提到性侵性騷擾在美國高校較為普遍,你瞭解的具體情況如何?
**王敖:**我沒有做過專門調查,具體的數字我不知道,但憑我的觀察,我在美國三所高校教過書,都存在過這種情況,有青年老師被資深老師性侵、性騷擾,有學生被老師性侵、性騷擾,美國大學學生受性侵性騷擾的比例挺高的,每年都有多起此類案件被報道出來。中國被報道出來的此類事件少,但並不意味着中國高校發生性侵性騷擾的比率低,有很多性侵沒有被揭露出來罷了。
記者:高校的性侵如此普遍,施害者能夠得逞的原因是什麼?
**王敖:**我認為主要是權力的問題。高校師生之間的性關係,實際上並不是性的問題,更不是男女之間的浪漫愛情關係,更多的是一種權力扭曲下的剝削和壓迫,是強勢一方對弱勢一方的身體和情感的侵害和剝削。在權力極其不對等的情況下,性侵不但是一種犯罪,而且經常伴生腐敗和濫用職權,會對受害者和其他相關的人造成長期身心傷害。
分析具體原因,從學生一方來説,對性侵、性騷擾的警惕性不高,對於老師更多是一種信任關係。哪個女生去見自己的導師,是做好了堅貞不屈、要當劉胡蘭的準備?很多性侵是在沒有防備的情況下突然發生的。就像高巖告訴李悠悠的那樣,高巖是突然被瀋陽從背後給摟住了。一個十八歲的女孩子,沒有社會閲歷,又害怕又羞恥,不知道該怎麼辦,強弱對比很懸殊。而且我們的傳統文化對性方面是比較保守的,一個女生被性侵了,她往往不敢講出來,怕別人嘲笑羞辱,講了以後又怕被説成是造謠,除非是做好魚死網破的準備。即使勇敢站出來控告施害者,還會面臨很多阻礙。
**從根本上來説,是相關的法治法規不健全,對性侵的處罰力度不夠,違法犯罪成本低,導致一些慣犯屢屢得手。**在一個規則相對清楚的社會,有些變態找不到擴大傷害的機會;而一個規則不明確的社會,壞人有機可乘的空間很大。
3
記者:美國高校在處理性侵性騷擾方面,有哪些經驗值得中國學習?
王敖:美國高校中明確禁止師生間發生性關係。**美國高校沒有師生戀這一説法,它不是愛情,就是一種性關係,老師和學生之間有了性關係,老師就要走人。**老師要對學校負責,學校僱你來,不是讓你從學生中選一個做你的女朋友。老師的職責是傳道、授業、解惑。學校僱老師,就是要老師在學校裏教書育人,而你拿一部分工作時間來和學生拉扯不清,這就是瀆職行為。
**老師如果和學生髮生性關係,也意味着對別的學生不公平。**老師掌握着打分、保研、論文等資源,如果老師因為和某個學生髮生關係,保研的名額落到這個學生頭上,那別的同學就會受影響,就會瓦解整個正常的學術氛圍和環境,這實質上是一種腐敗行為。
因此説,師生戀並不是老師和學生兩個成年人的私事。學校本身是一個體制,在這個體制下,老師和學生的權力不平等,所以不能允許任何師生戀。美國高校就是規定得這麼明確,實行得也比較嚴格。**即使是學生愛上老師,對老師投懷送抱也不行,老師不能和學生髮生性關係,**這點在美國高校是一個基本共識。
**中國教育部在2014年也規定了老師不得對學生實施性騷擾或與學生髮生性關係。**但據我的瞭解,這個規定並沒有得到嚴格執行,潛規則流行。
具體來説,美國高校會有一些提醒的東西,在學校的很多牆上都會貼着一些指導建議,如果你受到了性侵,第一時間應該做什麼?可以第一時間去找警察,也可以找專門的輔導員,學校會配備一些有資質的心理輔導員來幫助被性侵的學生,每一步該做什麼,有一個流程。這些措施值得中國高校借鑑。
記者:李悠悠的文章提到,從高巖和瀋陽發生關係到她自殺,中間還經過一段很糾結的心理掙扎,有比較模糊地向外界求助,但很遺憾,最後還是選擇自殺。對於性侵,我們普通人能做些什麼?
**王敖:**從預防上來説,要提高自我保護意識,不要跟沒有絕對信任的人單獨在一個封閉空間裏。比如説,一個老師要一個女生去他家討論學術問題,如果沒有絕對信任,不要單獨去,就在外面討論問題,在咖啡館裏、在食堂裏,在開着門的辦公室裏都可以,有其他人在場,作惡的可能性會降低。
第二,要對性侵零容忍,如果周圍人看到一個老師對學生伸手了,**不應該對這種行為沉默,沉默就是縱容了這種行為,要及時制止。**比如説你發現系裏的一個老師把一個女生帶到自己的宿舍去睡了,那就應該把這件事跟系裏反映;比如説發現一個老師讓女生去陪酒,就要阻止;比如説看到一個老師對一個女生的身體進行很不雅的評論,也應該及時制止他,不能隨便開下流玩笑。你如果不制止他,他永遠這樣。如果有人制止,下一次做這類事情前他就會掂量後果。也就是周圍人都是有責任的,並不是説這事兒沒有性侵到我,就跟我沒關係。
現在的情況是發生這樣的事,周圍人都忍着,這是縱容壞人。更讓人氣憤的是,有的人不但不去制止這種錯誤的行為,反而去質疑受害者。有些人説,你被性侵時,為何不拼命反抗?為何不第一時間去報警,要拖到現在才説?這些説法非常無恥,你有那個時間為何不去指着“陳小武”們問問他們到底幹了多少壞事?反而跑來質疑那些受到傷害的弱者。
質疑受到傷害的弱者,不用付出太高的代價;往弱者身上潑髒水,這是懦夫的行為。你有本事去指責那些依靠權力踐踏弱者的人,你去跟他們硬抗,那才是有本事。現在你不僅不去指責犯錯誤的人,反而來指責一個受到性侵的十八九歲的女孩子,説她在道德上也並非完美。這是很無恥的行為。因為他們對受害者造成了二次傷害和羞辱,而他們自己不會付出任何代價,還會自認為有一種道德優越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