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學歷不夠當外教,高檔幼兒園花1.6萬給他們辦假證…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12543-2018-04-09 17:13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4月9日消息,外國人在中國做教師需要獲得有關部門的批准,否則就是打黑工。北京通州某高檔幼兒園也明知這個規定,但為了讓兩名學歷不夠的外國人獲得批准,該幼兒園的負責人夏某花錢向王某買了兩個假的大使館學歷認證書,後在申請時被外專局識破,導致案發。
4月9日上午,幼兒園行政主管夏某和辦假證的王某一同在通州法院受審,在法庭上,二人均表示認罪。法官當庭宣判,以買賣國家證件罪,判處夏某和王某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宣判後,二人均表示不上訴。據悉,該案為北京首例偽造外教證書案。2名外國人目前都已經各自回國,該幼兒園也被責令整改。

庭審現場。 看法新聞 圖
高檔幼兒園行政主管花1.6萬給外教買假學歷認證書
現年32歲的夏某案發時為通州一家高檔幼兒園的行政主管,負責外教的招聘工作。另一被告人35歲的王某是專門辦理外教事務的中介人員。
為檢方指控,被告人夏某負責北京市通州區某私立幼兒園外教管理等工作,2017年年初,夏某欲招收兩名不符合學歷條件的外國人在幼兒園擔任外教,為辦理二人任職申請,夏某以16600元的價格委託被告人王某為兩名外教分別製作虛假學歷證書等資料,並貼上偽造的我國相應駐外國大使館的認證書兩份,後夏某指使員工持其中一人資料辦理任職申請時,被相關部門當場截獲。經我國外交部認定,截獲的(2017)塞領認字第0000132號認證書系偽造。2017年8月23日、28日,被告人王某和夏某相繼被民警抓獲。
公訴機關認為應當以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追究二人的刑事責任。
庭審:二被告人均認罪 並稱很後悔
上午10點,夏某和王某被帶上法庭。二人均表示認罪,因此法官採取速裁程序審理本案。
夏某是遼寧省人,初中二年級畢業後到愛爾蘭留學,從愛爾蘭梅姆斯大學畢業後回國,2012年來北京打工,2013年到通州區一家高檔幼兒園擔任行政主管。
夏某供述稱,2016年年初,塞爾維亞人布萊恩通過外教中介到其所在幼兒園應聘,但他的中國簽證快到期了,也沒有英文大學的學歷及認證。按照規定,在中國任教的外國人必須有母語國家的學歷證明,學歷必須是本科畢業,還要有兩年的工作經驗,因此布萊恩無法辦理中國的工作簽證,不能在幼兒園合法工作。
“2016年8月份,我在酒吧碰到一個外國人,聊天時得知有個中介可以代辦申請中國工作簽證,並將中介王某的電話給了我。我問王某能否辦理學歷證書和學歷證書認證,王某説可以辦理。按照正常程序是應該到外專局辦理申請,然後到公安出入境管理局辦理簽證,因此我就讓王某給布萊恩辦理了假證,後來又給另外一個烏克蘭籍的外國人辦理申請,但因為布萊恩的申請被外專局拒絕,因此第二個外國人的申請就沒有再辦理,目前,2名外國人均已經回國了。”夏某稱。
“我很後悔,我法律意識淡薄,認罪認罰。”夏某表示,事發後,他所在的幼兒園已經被有關部門要求整改,“所有不符合規定的外教都辭退了,整改已經完成。”夏某説,該幼兒園收費標準在幾千元,有幼兒一二百人。
從百度上找人辦理假中國駐塞爾維亞大使館認證
王某也表示認罪,稱自己中專畢業後外出打工,2012年來北京。
王某供述稱,2016年年底,有個叫夏某的男子加其微信,諮詢辦理外國人工作簽證的事。2017年初,夏某將王某約到通州的一家幼兒園見面,夏某説有兩個外國人在他們幼兒園任職,但沒有中國的工作簽證,不能合法的在幼兒園工作。夏某着急讓這兩個外國人到幼兒園上班,但這兩名外國人都沒有學歷資格申請中國的工作簽證,問王某能不能辦理假的學歷證明及假的中國大使館認證,以便給兩人申請中國簽證。
王某表示,可以辦理假學歷證明和假的中國大使館認證,然後夏某就將外國人的相關資料給了王某。
王某説,他拿到資料後在網上搜索到了一個可以辦理中國大使館認證的人,將2個外國人的資料發給對方,沒多久,對方就先把假的中國駐塞爾維亞大使館學歷認證發了過來,王某自己又做了駐塞爾維亞籍人假的學歷證明,與之前的大使館認證一起交給了夏某,夏某看後表示滿意,通過銀行轉給了王某1.66萬元。
此後夏某就讓其助理李某(化名)拿着假認證和假學歷去北京外專局申請工作簽證了,但後來塞爾維亞男子的申請沒有通過,於是他又將報酬通過微信退給了夏某8千多元。
王某説,按照規定,中國外專局要求申請工作簽證的外國人要提供其本國教育部出具的學歷證明及對應的中國駐外大使館的認證手續,中國駐塞爾維亞大使館的認證可以證明塞爾維亞教育部出具的學歷證明的真實性,所以需要有這個認證給外教申請中國工作簽證,然後就可以合法在夏某的幼兒園上班了。
“我之所以從百度網上找人辦理假中國駐塞爾維亞大使館認證,是因為我沒有水平做假的大使館認證,質量不行,通過不了中國工作簽證的申請。夏某又不斷催我,我就和夏某説從網上找人制作,夏某也同意了。”王某説。
“你是如何製作假的學歷證明的?”公訴人問,“我是P的。”王某説,布萊恩的塞爾維亞籍外教無犯罪證明的材料是真實的,於是他就模仿了這個證明材料商的幾個印章圖案,從網上找人制作了4、5個假章,之後模仿無犯罪證明上的內容打印了學歷證明材料,最後又蓋上了假章。
據瞭解,該案案發是因為北京市外國專家與外國人就業事務中心在受理通州這家幼兒園的任職申請時,發現提供的認證書涉嫌造假,經與我駐塞爾維亞大使館核實,該認證書的貼紙、防偽貼及簽署均系偽造,且仿真度較高。
法官當庭宣判,以買賣國家證件罪,判處夏某和王某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宣判後,二人均表示不上訴。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 洪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