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飲酒後執意游泳溺亡 請客者被判賠7萬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12885-2018-04-10 10:15
據瀟湘晨報10日報道,17歲少女小李剛剛失戀,男子小趙叫她出來和兩個朋友一起吃夜宵,席間,四人喝了酒。沒想到的是,小李酒後執意要去游泳,不幸溺亡。
對於小李的死,三名一同吃夜宵的人是否應承擔責任?
“你不送我過去,我就跳車。”聽到小李的話,小趙嚇壞了,立刻調轉車頭,將她送到河邊。
幾個小時前,小趙將小李接出來吃夜宵,剛剛失戀的小李喝完酒情緒越來越激動,執意要去河裏游泳,結果發生悲劇。三天後,小李的遺體在十幾公里外被發現。
事發後,小李的家屬將小趙及同席兩人告上法庭。近日,株洲縣法院作出判決,小趙因未盡到合理注意義務,被判賠償7萬元。目前該案已生效。

散席後執意下河游泳溺亡
17歲的小李老家在外地,初中畢業後來到株洲縣城,在一家足浴城上班。因長相水靈,嘴巴甜,很受顧客歡迎。工作期間,小李結識了男子小趙、小周,並與小周發展成戀愛關係。之後,小李因與小周鬧矛盾分手,情緒低落。
2015年7月19日晚,小趙打電話邀請小李出來吃夜宵,小李説自己還沒下班。於是小趙與另兩個朋友先到河邊吃夜宵。當晚12點左右小趙接到小李的電話,開車去她住處,接小李到河邊繼續吃夜宵。四人邊吃邊聊,還一起碰杯。席間,小李雖喝了近兩瓶啤酒,人還算清醒。但小李在喝酒過程中,總説要到河裏游泳,遭到三人一致反對。
次日凌晨兩點多,小趙開車送幾個人回家。他先送兩個朋友回家,然後再送小李。小李在車上用小趙的電話打給前男友小周。因小周不願出來見面,小趙聽到小李很生氣地説了句,“你不出來,我做鬼也不放過你”,但當時小趙沒放在心上。
沒想到車子開到半路,小李又提出要去河裏游泳,小趙不同意。但此時小李反應很強烈,威脅道“你不送我去,我就從你車上跳下去”。小趙害怕她跳車,又把小李送到河邊,停在水邊不遠處。
小李一下車就往水裏走,小趙立馬把她拖回來,並趕緊給小周打電話。就在這時,悲劇發生了,小李趁小趙不備,又朝河裏走去,一下子就滑到水裏。小趙慌了,立馬跳河去救。小趙回憶,當時小李大喊救命,拼命抱住他。但小趙長得很胖,平日鍛鍊不多沒什麼體力,一番努力後,只好無奈放棄。就這樣,小李慢慢地沉到水底不見了蹤影。
事發後的第三天,小李的屍體在離事發地十幾公里的地方被當地公安機關打撈上岸,經家屬確認後,存放在殯儀館。
一起吃夜宵的三人均成被告
事發後,當地公安機關對所有相關人員進行了調查,對小李的死亡排除他殺。
小李的家屬在聽取公安機關關於案件的介紹及觀看視頻後,認同了公安機關的調查結果。隨後,公安機關組織小李家屬、小趙、足浴城進行調解,但一直未就賠償問題達成一致。
兩個月後,小李的家屬又來到公安機關提出故意殺人的控告,但經審查後公安機關決定不予立案。直到2017年,小李家屬在法律援助律師的幫助下,一紙訴狀將小趙及一起吃夜宵的兩人告上法庭,請求三被告共同賠償損失238600元。
對此,小趙認為自己一番好意請吃夜宵,小李不是喝酒過多而死,而是清醒時出的意外,事發時他盡了搶救義務,事後也一直積極打撈和尋找小李遺體,同時也承擔了相應費用,不應再承擔責任。另兩名被告認為自己更委屈,小李不是他們叫來吃夜宵的、不是他們接送的、吃夜宵時沒勸酒、小李也沒醉,因此不應承擔責任。
判決
雖然曾阻止和搜救但仍屬於疏忽大意
3名被告到底對小李的意外死亡要不要擔責?
法官查明,小李當時並沒醉酒,接送聯繫小李的都是小趙。小李的酒量如何、是否會游泳已無從得知,但可以肯定的是小趙沒有把小李安全送回其居住的地方,相反還送小李到了河邊,無形之中給小李的溺亡創造了條件。
承辦法官根據案件審理情況及證據,認定小趙存在疏忽大意的過失,未盡到合理注意義務。小趙作為一個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應當預見小李酒後與正常時的體力及精神狀態均會有差異,加之其剛剛失戀,心理狀態極不穩定。並且在回去的車上在電話中對小周也講過“做鬼也不放過你”的話,就應該預見到小李在凌晨2點多到並不熟悉情況的湘江裏游泳的危險性,雖然小趙也採取了相應的阻止及搜救,但仍屬於疏忽大意的過失,應當對小李溺亡承擔相應的責任。但小李自己走到河裏落水是其溺亡的直接原因,與被告小趙的過失並無直接的因果關係。
最終,法院判決小趙應酌情賠償原告70000元。另外兩名被告對小李的溺亡既無主觀上的故意,也無過失行為,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判決後,雙方當事人均未上訴,目前該案已發生法律效力。
瀟湘晨報 作者:劉坤 齊株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