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雲翔案悉尼再開庭:法庭拒絕保釋_風聞
000000000000-不以美貌动天下,但以风骚惊世人 的番老板2018-04-10 12:09
4月10日,“高雲翔涉嫌性侵案”在悉尼再次開庭,根據法庭傳來的最新消息,法官拒絕了高雲翔的律師提出的保釋請求。法官認為檢方提供的證據很充分,他們出示了受侵害人腿上有淤青的照片,並在酒店房間內收集到了舉報人的血跡,在手機和枕頭上發現了精液。受侵害人稱自己被要求站在玻璃前接受性侵害,檢方也在玻璃上發現了受侵害人的掌印,證據與證詞一致。

資料圖 高雲翔
受害人稱,自己是在當地時間3月27日凌晨,在王晶的房間被性侵。但檢方提供的證據並未證明實施性侵的是高雲翔本人,但本案另一位被告人王晶已被證實與受侵害人發生過一次性行為。
現場記者描述,高雲翔表情非常凝重,今天並沒有説任何的話,他只是通過他的辯護律師與檢方進行案件方面的保釋申請,但是今天的保釋申請失敗。保釋失敗下面有兩個方法:第一,他可以上訴到西南威爾士州高等法院。第二,他只能留在西南威爾士監獄裏面等待下一次的過堂開庭。

董璇
沈寒冰律師解讀,如果高等法院的上訴申請被拒絕,很遺憾,高雲翔必須得要等到案件最終判決,才能夠從監獄裏面出來。
沈寒冰律師表示:“很遺憾地要説一句,如果最後他確實贏了案子,無罪釋放,在監獄裏住的這段時間也是白住,沒有任何國家補償,這是一件很遺憾的事情。所以今天的結果有點出乎我的意料。他們用的兩位出庭律師都是非常有名的大律師。這兩位出庭律師在刑事專業上面都赫赫有名,都是資歷很深的。我個人認為,可能法官在保釋的證詞上面會很精簡,所以很遺憾,沒有看到我們想要看的東西,我們拭目以待,不管怎麼樣,還有上訴的機會,把下面的機會好好抓住,仍然可能被會保釋出來。我認為像這種孤證的案件不給他予以保釋,是沒有道理的。”
據悉,對於證人的證詞,法官也存有懷疑。這位陳姓女士自稱與高雲翔和王晶並不熟,但卻願意為他們支付鉅額的保證金,高雲翔80萬澳幣約388萬人民幣,王晶40萬澳幣約194萬人民幣,共120萬澳幣。陳女士表示,這筆錢是她向公司借的。
而經過調查,該女士所在公司近日收到了一筆200萬澳幣的進賬,法官有理由懷疑,這是高雲翔方提供的資金。此外,法官還有一個拒絕保釋的理由:因為澳洲跟中國沒有引渡條約,萬一高雲翔潛逃回中國,澳洲警方將無法再抓獲他。考慮到以上三點,法官拒絕了高雲翔的保釋申請。
觀察者網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