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龍翔橋被遺棄的女童回家了!單親媽媽曾想過自殺_風聞
半听星冰乐-你怎么永远有这么多话可说2018-04-12 10:37
據都市快報4月12日報道,去年7月4日,一個3歲小女孩被遺棄在杭州龍翔大廈商場。
小女孩最早是被龍翔服飾城的一個保安發現的,下午3點左右,保安看到孩子孤零零地站着,身邊沒有家長陪護,就把她帶到了旁邊的工聯大廈治安崗亭,交給民警照看。
起初,大家還沒有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因為龍翔橋一帶人流量大,孩子走失的情況時常會有,通常來説,家長髮現後會主動來尋找或撥打110報警求助。
不過這一次,事情有點不一樣,民警一直等到晚上7點多,都沒有人來找孩子。

小女孩倒是很乖巧,不哭不鬧,但也不講話,民警問了半天,她只含糊地答了一句,説自己姓夏,3歲。
為了找到女孩家人,民警去查了監控,經過3個多小時的監控追蹤發現,小女孩最早是當天下午1點46分出現在杭州火車東站的,當時,一個穿白T恤、牛仔褲的年輕女子牽着她的手,從火車東站的站廳裏走進了地鐵1號線站台。下午2點11分,女子帶着女孩走出龍翔橋地鐵站,兩人一路走到了湖濱的明珠小百貨商場,隨後又進了龍翔服裝市場。奇怪的是,大熱天,女子戴着鴨舌帽、白口罩,把自己捂得嚴嚴實實,好像是故意不想被別人認出來。幾分鐘後,女子獨自離開了現場,還特地換了一套衣服。



民警高度警覺,孩子是被故意扔掉的!
為了儘快找到孩子的家人,當時上城警方委託快報刊登了監控視頻和小女孩的照片,公開徵集線索,一時間,幾乎全杭州的人都在關心這個小女孩的狀況。
這個戴口罩的女子是誰?她和孩子是什麼關係?為什麼要這麼做?
警方找到了扔孩子的女人
她連夜趕到杭州自首
把孩子暫時委託杭州市兒童福利院照看後,民警一直在追查白衣女子的身份和下落。
她是坐火車來杭的,購票時必然會留下相關信息。這成了鎖定其身份的關鍵線索。
7月8日下午6點,公安機關初步明確了白衣女子身份,她姓王,27歲,江蘇泰州人。

當天晚上,民警將王的照片拿給小女孩看,一直不太願意説話的小女孩眼睛忽然亮了起來,脱口喊了一聲“媽媽"。
確定王的身份後,上城警方通過電話聯繫上她,勸説她積極面對,爭取從輕處罰。
7月12日晚,王連夜乘車從南京來到杭州,投案自首。
沒錢,孩子沒法上學,自己無法面對家人
未婚生女的單身媽媽撐不住了
“其實我回南京以後,一直在關注你們的新聞,我幾次想到要回來,但沒有勇氣面對。“王説,女兒小名叫悦悦(化名),2014年3月出生。她是未婚生子,孩子還沒生,她和男友就分手了,所以悦悦從未和爸爸一起生活過。
有了孩子以後,為了更好地照顧孩子,她沒有再去找工作,但養孩子要錢,她經濟壓力很大。
男友走了,自己又沒有工作,最窘迫的時候,王想到了自己的爸媽。但她猶豫了很久,還是沒敢開口。
“他們不知道我生小孩的事,如果知道了,一定會被氣死。“王説,自己出生在一個普通家庭,父母的思想都比較保守,從小對她的教育也很嚴格,而她一直以來都乖巧聽話,而且在老家,未婚生子是件丟臉的事,她怕傳出去以後,爸媽會在親戚面前抬不起頭來,自己多年好女兒的形象也會被破壞。
就這樣,王從未跟父母提過一個字,堅持一個人帶女兒。
直到悦悦3週歲要上幼兒園了,可孩子沒有户口,無法辦理入學登記。那段時間,王每天都很焦慮,整晚整晚失眠:“我手頭沒有什麼錢,遇到困難也沒人可以説,現在女兒要上學了,我也沒辦法解決,心裏很難受,覺得她跟着我就是在吃苦受罪。”
因此她萌生了遺棄女兒的想法。
之所以選擇杭州,是因為她覺得杭州經濟發達、好人多,悦悦在這裏也許能被好人家收養。
母親情緒面臨崩潰
生父沒有共同生活過
孩子今後的生活怎麼辦?
雖然王已經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但因涉嫌遺棄罪,上城警方還是對她採取了刑事強制措施。
案子隨後被移交給上城區檢察院。
案情很清晰,證據也足夠充分,要對王進行法律處罰很簡單,但要真正解決問題可不容易:孩子以後怎麼辦?由誰來撫養?如何保證孩子健康、快樂地成長,才是最重要的。
檢察官去福利院看望過悦悦幾次,她幾乎不和人説話,看到陌生人,眼裏滿是惶恐,可以想象,遭到遺棄給她留下了很大的心理陰影。
另一邊,王的情緒也很不穩定,在拘留所裏,她經常崩潰大哭,還一度意圖自殺,而且並不願意接回女兒。
“她這種狀態,別説不願意了,就算願意,我們也不敢把孩子交給她。“檢察官説,雖然孩子的生父曾打電話要求撫養悦悦,但考慮到孩子出生後從未和父親相處過,這並不是最優選擇。
思來想去,檢察官決定試着聯繫王的父母。
可憐天下父母心
孩子的外公外婆終於心軟了
但是電話打通後,對方的反應出乎意料的激烈。原來,二老對女兒戀愛生子的事一無所知,對於女兒遺棄孩子一事更是無法接受,儘管檢察官語氣委婉,他們還是備受打擊,不僅不願意來接悦悦,還表示要和王斷絕關係……
事情一團亂,似乎走進了死衚衕。
“王雖然犯了錯,可她畢竟是孩子的媽媽,這麼多年都和孩子在一起,如果她能夠繼續撫養孩子,那是最好的。“為了摸清王的想法,解開她的心結,檢察官接連幾天跑到看守所,和她談話。
第一次,王只是哭,什麼都不願意説;
第二次,她説起了自己獨自撫養女兒的艱辛和困難;
第三次,她終於打開心扉,説出了埋藏在心底的擔憂。
原來,王從小家教嚴格,非常在意父母對自己的看法,之所以遺棄悦悦,有一部分原因是擔心破壞自己在父母心目中的“乖乖女"形象。
要想説服王繼續撫養孩子,獲得她父母的諒解和支持是很重要的一環。
可是,王很害怕,壓根不敢和父母提這件事。
檢察官決定幫她去溝通。
頭幾次聯繫,王的父母態度並沒有改觀,但檢察官沒有放棄,依然時不時地打電話過去。
“她畢竟還年輕,難免有行事不成熟的時候,逃避不能解決問題,既然事情已經發生了,一家人還是應當共同面對。天下所有的父母都是一樣的,孩子犯了錯,要慢慢引導……”
幾次勸説下來,王的父母終於心軟了。
第一次見外孫女
兩老既緊張又激動
去年10月,兩老到看守所和女兒見面。這次會見,是檢察官陪着一起去的,雙方還沒説話就都紅了眼睛。雖然話説得不多,但檢察官能看出來,父母對王還是疼愛多過了責備。
會見結束後,檢察官又帶着二老去福利院看望了悦悦。
第一次見到外孫女,二老有點緊張又有點激動。
之後的一個月裏,檢察官又多次安排王的父母與悦悦見面,他們也慢慢轉變了對孩子的態度,很喜歡乖巧可愛的悦悦。去年12月,老人主動提出,幫着女兒一起把孩子帶大。
11次心理疏導之後確認母親的心態正常
檢察院做出相對不起訴決定
為了確保悦悦能夠得到切實可靠的照料,這段時間,檢察官還聯繫心理專家對王和孩子分別開展了心理矯治和疏導,並對王進行了心理評估,以瞭解她是否適合領回並撫養孩子。
“心理疏導總共做了11次,到了審查起訴的階段,王的心態已經基本恢復正常了。”
綜合考慮孩子的後續撫養情況,檢察機關組織了聽證會,在聽取各方意見後,最終決定對王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相對不起訴,是指人民檢察院對偵查機關偵查終結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經過審查後,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為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時,依法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今年2月,檢察機關對王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並將悦悦從福利院接出,交由王與其父母一起帶回老家撫養。
檢察官還和當地的公安機關達成了委託幫教協議,委託他們跟蹤監督孩子的撫養狀態。
事情總算有了一個圓滿的結局。目前,悦悦已由母親接回,和外公外婆生活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