説説常識:不要被意識形態禁錮了自己的思想_風聞
吕建凤-批判批判者的批判者2018-04-13 13:41
什麼是意識形態?
網上查了一下,百度的解釋是:【意識形態,屬哲學範疇,可以理解為對事物的理解、認知,它是一種對事物的感觀思想,是觀念、觀點、概念、思想、價值觀等要素的總和。意識形態不是人腦中固有的,而是源於社會存在。人的意識形態受思維能力、環境、信息(教育、宣傳)、價值取向等等因素影響。不同的意識形態,對同一種事物的理解、認知也不同】。
這個解釋沒有對意識形態從內涵上作出明確的定義。説【它是一種對事物的感觀思想,是觀念、觀點、概念、思想、價值觀等要素的總和】,好像是定義了,卻在邏輯上把意識形態與價值觀混同了。
因為在【觀念、觀點、概念、思想】中,觀念與觀點,都不過是價值觀的表現而已。而【概念】則明顯與意識形態沒有直接關係。比如“石頭”這個概念,與意識形態有什麼關係?概念只是意識形態表現所必須有的工具。思想則只是思維活動,與意識形態沒有必然聯繫。
那麼,意識形態的定義應該是怎樣的呢?我以為,意識形態,就是人們從利益要求出發,為了以某種價值觀統一社會意識,進行的價值觀解釋與宣傳,而產生的社會文化現象。
因為個人的利益要求如果不能被社會羣體所接受,在社會上是不會被表達出來的。所以通常我們看到的意識形態,就是人們出於特殊社會羣體的利益要求,對特定的價值觀進行排他性主張與宣傳的表現。要點是:
1、特殊社會羣體的利益要求;
2、排他性的價值觀宣傳行為。
這兩個要點缺一不可。
如果僅從字面意思進行邏輯定義,意識形態就可以定義為意識行為的外在表現。
是人都有意識行為。但是有的意識行為不會被外在表現出來,也就不會構成意識形態內容。只有被外在表現出來了的意識行為,才可能構成意識形態內容。
而【人們出於特殊社會羣體的利益要求,對特定的價值觀進行排他性主張與宣傳】,就是人的意識行為的外在表現。也就是説,先有了意識行為,然後才可能有意識形態。信仰也是意識行為,信仰的外在表現也有的會構成意識形態。所以我曾經寫了一篇博客《先有信仰,後有的意識形態》。
雖然從字面意思進行邏輯定義,意識形態可以被定義為【意識行為的外在表現】,但是人們説的意識形態顯然是不能僅僅這樣理解的。
因為人們説這山高、那山低,也是【意識行為的外在表現】,卻與人們説的意識形態風馬牛不相及。從邏輯上説,如果這樣解釋意識形態,就把意識形態與文化兩者之間給混淆了。而一般人們理解的意識形態,都是把價值觀作為要素包括在內的。也就是説,意識形態是為特定的價值觀服務的。
可是有的價值觀並不構成意識形態的內容。比如愛情、生命、健康等等價值觀及其外在表現,如果不被上升到【特殊社會羣體的利益要求】層面進行辯論,它們本身是不會被構成意識形態內容的。
比如我説我追求健康,是不會被人們認為是意識形態內容的。只有當有人以為我追求健康損害了某些社會羣體的利益要求的時候,也就是我的價值觀與別人的價值觀發生衝突了,相互之間有了排他性關係。才會把這個問題納入到意識形態中去。
也不是所有的價值觀衝突現象都會被納入意識形態內容。比如,在菜市場上買賣雙方的討價還價,以至於拆遷補償中利益雙方的衝突,雖然也是價值觀的衝突,就不會構成意識形態內容。
因為那不是特定的社會羣體之間的價值觀衝突,而只是現象雖然普遍,卻不過是一個個的個別現象。只要沒有人把它們上升到不同社會羣體間的利益衝突層面進行描述,就不會被人們認為是意識形態內容。當然我們經常看到一些人會把這樣的個別案例上升到社會羣體之間的利益衝突層面進行描述,從而掀起意識形態鬥爭。
既然意識形態是從特殊社會羣體利益要求出發,對於特殊價值觀的排他性主張與宣傳行為,邏輯上也就可以認定,意識形態就是階級鬥爭的工具。左邊的是毫不諱言這一點的。右邊的卻不承認自己的意識形態是階級鬥爭的工具。因為右邊的就不承認自己要進行階級鬥爭。他們把自己的意識形態説成是公民向政府要權利的理論。
公民是由不同利益關係的社會羣體組成的。上層社會羣體的利益關係與中低層社會羣體的利益關係不但大不相同,而且往往會嚴重對立。比如底層民眾希望政府能夠多發一些福利,上層社會羣體的利益就不免會因此受到限制。
上層社會羣體往往希望自己能夠享有更多自由,在自由空間總體一定的環境下,就必然的會壓縮了底層社會羣體的自由空間。
而提出公民概念的,是上層社會羣體,即使從邏輯上也可以肯定,他們當然是從自己的利益要求出發,來解釋公民概念的。也就必然的是要以壓制底層民眾的自由空間為目的。這就是階級鬥爭的行為。
而事實上,我們看到張鳴、謝作詩等等一大批公知對於底層民眾的價值觀的蔑視,就可以明白,他們是隻替上層社會羣體的利益要求説話,根本不顧及底層民眾利益要求的。這樣的意識形態不是階級鬥爭的工具,還能是什麼?
意識形態是階級鬥爭的工具,而階級鬥爭是會導致社會動盪,與政府的根本利益要求是相違背的。因此,政府應該儘量的淡化社會上的意識形態色彩。
可是今天當局的左邊——今天當局成員中既有左邊的也有右邊的——一部分人,仍然在主張強化意識形態色彩,而且是在公然主張階級鬥爭的口號下。這是很不明智的行為。你起碼也應該像右邊的一樣,遮掩一下你的階級鬥爭嘴臉嘛!
意識形態首先是一種文化現象。形態,當然是應該被人們能夠通過聽與看而感知到的。它必然的要通過語言文字表現出來。如果只存在於人的思想中的價值觀與對於價值觀的思維活動,那不是意識形態,不過是人的思維。因為社會上不知道你在想的是什麼,當然不構成意識形態。
但是人們簡單地表述自己的價值觀,也不構成意識形態。
比如我説我喜歡某個物品,並不要求其他人也喜歡,雖然讓社會知道了,但這不過是我對於我的價值觀的表述,也不構成意識形態。如果,我説所有的人都必須喜歡這個物品,凡是不喜歡它的就是錯誤的。這就成了意識形態了。因為這時候我就是在要用我的價值觀統一社會的意識。而任何一種意識形態都具有這樣的特徵。
如果這樣定義意識形態——我認為這樣的定義是正確的——就可以肯定,任何意識形態都是存在錯誤的。因為世界上任何價值觀都有它存在的合理性,也就是都有正確與錯誤的兩個方面。
因此,企圖以某一種價值觀統一社會意識的行為,都是不應該的。為這樣的行為而宣傳與主張,所產生文化表現,必然是存在錯誤內容的。
所以我們不應該盲目相信任何一種意識形態。
中國的傳統意識形態是有錯誤的,這在社會上已經不是問題,儘管現在有一些人在宣傳儒家思想,好像也沒有看到誰説應該照搬孔子的思想來治理國家;
西方意識形態中的異類,也就是馬克思主義,也是有錯誤的,這在中國社會上也成為了主流認識,即使是左邊陣營的,很多理性學者也認為不能照搬馬克思理論治理國家;
可是西方意識形態體系中的正統意識形態,卻還在被一些人迷信着,以為中國必須照搬西方的這些理論來治理國家。而不看即使在西方國家本土,這些理論也已經表現出與社會的要求越來越不相符合的事實。
價值觀是人們從自身的條件出發,在邊際效用規律決定下,對於事物的價值判斷。
這裏説的“自身條件”包括兩部分:客觀背景與主觀條件。而主觀條件説到底,還是由客觀背景決定。比如生活環境、受教育內容等等,都是主觀條件形成的原因。
因為【價值觀是人們從自身條件出發,在邊際效用規律決定下,對於事物的價值判斷】,所以,人的自身條件變化以後,價值觀也就會改變。一般的情況下,貧窮的人會把錢看的比較重。可是當他富裕起來以後,就不會把錢看得如以前那麼重了。這是從人的自身條件中的客觀背景出發,一般會有的現象。
但是,同樣是貧窮的人,有的人會因為主觀條件——也就是知識結構與生存技能——不一樣,對於錢的價值判斷也會不一樣。其中有的人因為被某種意識形態所惑,價值判斷會與常人大不一樣。這樣的人通常會被認為智商低下。而因為生存技能夠好,從而雖然貧窮,但因確實比別人更容易賺到錢,從而不把錢看得太重,就是比較正常的了。
信仰是對於價值觀的執着。邊際效用規律決定了,貧窮的人會把錢看的比較重;而富裕了以後,就會因為錢的邊際效用降低了,而把錢看得不如以前重了。對於錢的追求就會不如以前那麼起勁了。這是一般的現象。
但有的人因為主觀條件不同,在客觀背景變化了的情況下,依然把錢看得跟以前一樣重,甚至會變本加厲地追求錢。這就是在環境變化了之後,依然堅持原來的價值觀,就是信仰了。
由此可見,信仰也是決定人的價值觀的一個因素。而且它就是人的自身條件中的“主觀條件”中的一部分。不過首先是有了價值觀,才有的信仰——沒有價值觀,當然就不存在對於價值觀的執着,也就不存在信仰。
而反過來説,因為人都會有價值觀,也會有對於某種價值觀的一定程度的執着追求,所以也一定會有信仰——儘管很多人自己沒有意識到。所以不存在沒有價值觀、沒有信仰的人。
當人們執着於某一種價值觀的時候,就會為了某一種價值的實現而犧牲掉另外的價值目標。所以,信仰也可以被解釋為為了實現某種價值觀,而願意特別付出代價的現象。
信仰愛國的人,會為了愛國而付出一定個人代價;信仰財富的人會為了財富而付出健康代價;信仰愛情的人會為了愛情而付出財富代價。這都是信仰的表現。
因為人的價值觀與人的信仰都是從客觀環境中產生的。不同的人在同樣的客觀環境下,會有一致的價值觀與信仰;而同一個人在不同的環境下,他的價值觀與信仰也會不一樣。這個在邏輯上與事實上都是被證明得很清楚的。
所以世界上任何價值觀與任何信仰的存在,都是合理的。這也是主觀價值理論的邏輯基礎。所以我們不應該企圖用一種價值觀與信仰,去統一別人的認識。
對了,從統一所有人的認識的企圖出發,對某種價值觀與信仰進行宣傳和單向灌輸——也就是“啓蒙”的文化表現,就叫做意識形態。
比如,我説喜歡錢,這是價值觀的表現。可是如果我為了錢而犧牲其他的價值——比如健康或者尊嚴——要求,説明我信仰財富。但這不是意識形態的表現。因為我並沒有要求別人跟我一樣。並沒有説別人不跟我一樣,就會使世界糟糕。
而意識形態的典型特點,就是告訴人們,如果不遵從某一種價值觀、某一種信仰,世界就會糟糕。其中最有趣、也是最錯誤的一個共同表現,就是明明對立的意識形態雙方,卻都會異口同聲地,要求人民必須有信仰。
即使是個人主義、自由主義意識形態,按道理應該是以不管世界如何,只要自身價值得到實現的理論,也在説,世界必須按照自己的價值觀與信仰,實現價值觀與信仰的統一,否則世界就會糟糕。
這就違背了主觀價值理論中,每個人的價值觀都合理的邏輯。也違背了自由主義理論應該遵循的,適應世界而不是改造世界的原則。
從上面的分析來看,各種意識形態是都存在錯誤的。因為他們都有專制思想在內——必須遵照我的要求,否則世界就會糟糕。信仰則不一定對錯。有的信仰是不好的,比如各種宗教信仰、比如對於意識形態教條的信仰;有的信仰則往往是很好的,比如對於生命的信仰、對於健康的信仰。
而價值觀則無所謂好壞,都是合理的。存在的只是如何實現的問題。有的人的價值觀,從環境與主觀能力來看,是實現不了的,該放棄就應該放棄。也就是説有的價值觀不應該被當做執着追求的目標。因為執着於某一種價值觀就是信仰,也就是説這樣的信仰是錯誤的,倒不是説這個價值觀錯誤。
我想當億萬富翁,這個價值觀沒有錯,但是我既然沒這個能力,就不應該執着於這個目標了。改變一下價值觀,換一個追求容易點的目標,會讓自己的生活輕鬆一些。
我一直在批判要求人民要有信仰的觀點。因為無論左右、朝野,説人民“應該有信仰”的,都是從意識形態要求出發,要人民信仰某種特定的價值觀。而任何意識形態都是以特定價值觀為標準,企圖統一社會思想為特徵。這樣的信仰,必然導致人們在思維中受到意識形態的限制。
人的思維如果有了禁區,科學的發展就會受到限制。而人類社會進步所依靠的,不是從意識形態出發的信仰,而是科學的進步。所以,如果説人類也有一種信仰是應該的,那麼應該信仰的不是任何一種特定的價值觀;而應該信仰科學。
信仰其實就是對於一種理想、對於一種價值觀的執着。
因為信仰其實是對於價值觀的執着,而每一個人都必然地會有執着追求某種價值的現象。因此任何人其實都有信仰。信仰生命、信仰效率、信仰健康、信仰知識、信仰愛情、親情、信仰財富、金錢等等。不同的人必然會有不同的信仰。
同一個人在不同的客觀條件下,也會信仰不同的東西。因為價值觀是每個人在不同客觀條件下而必然會不同的。價值觀不改變,人的信仰就不會改變。價值觀改變了,人的信仰也會隨之改變。而價值觀的改變應該是隨環境與主觀能力這個客觀條件的改變而自然改變。
因為人其實都有信仰,因此,説“人應該有信仰”,就是一個虛假命題。 左右兩邊的人要求人民有信仰,其實不過是要求人民信仰自己鼓吹的東西。是要用自己鼓吹的東西取代人民自己各不相同的信仰;是要以自己的信仰統一意識形態領域。企圖用意識形態的單向灌輸,改變人們的價值觀,從而使之服從自己的信仰,不是意識形態的專制是什麼?
在輿論場上經常看到這樣的現象:不同信仰的人之間,互相攻擊對方的信仰——這時候他們不説人應該有信仰了——的同時,要求民眾有信仰。左邊的不説了。右邊的常常罵民眾“沒有信仰”,是矇眼驢、愚民、豬。很顯然他們的目的也不是要人民有信仰。只是要人民信仰他們鼓吹的東西。
改變人們的信仰也不是説就不應該。因為有的信仰對於社會進步的要求來説,是落後的、錯誤的,是會對社會進步起到負面作用的。
但是改變人們信仰的方法,首先應該是改變人們的客觀條件。讓他們在越來越好的環境中提高自己的主觀能力,合理地改變自己的價值觀,從而改變落後的、錯誤的信仰。而不是不顧他們的客觀環境,只利用他們的主觀能力較差這一弱點,通過忽悠,使他們脱離了自身的利益要求,盲目聽從精英們的宣傳,成為別人的政治工具。
那麼,如何才能夠讓人們的環境越來越好呢?當然是生產力進步!
只有生產力進步了,人類資源生產的效率提高了,人類所需要的資源的稀缺度降低了,人類的自由空間才會大起來,也就是環境好起來。而實現生產力進步的根本條件,就是科學的發展。
科學是什麼?作為一個結果,它是對於世界的正確認識;作為一種行為,它是對於真相與客觀規律的探索與運用。
人類從誕生之日起,就感到了不自由。不自由的原因,不在於人與人的關係不對,不在於意識形態的不正確,而在於對於真相與客觀規律的認識不夠。因為人類的各種不正確現象的原因,就在於科學程度不夠。科學程度越高,人類犯錯誤就會越少。對世界認知越多,人類的自由空間就越大。
為什麼很多人到了中老年會覺得生活愜意了?不是因為他的財富多了——有的年輕人財富更多,卻生活在無盡的苦惱中——而是因為經過生活的磨礪,對於世界的真相與客觀規律瞭解得多了,精神上的自由空間就大了,於是覺得生活輕鬆了。
有人説,我們信仰自由、民主、人權、平等。應該説,這些是人類的倫理要求,人類要追求它們,是對的,但未必要信仰它。就像人人都追求富裕的生活,卻未必要信仰富裕的生活一樣。當然,你認為要信仰它們,也沒錯。不過人類的倫理要求的實現,還得依靠科學程度的提高。
科學作為對於世界真相與客觀規律的掌握,本身就包含有對於各種倫理要求的認識。而且,科學程度的提高,才是實現這些倫理要求的唯一正確手段。並且,作為人與世界應該的關係,科學更是不可缺少的倫理內容。就是説,人應該越來越瞭解世界的真相與客觀規律,人類與客觀世界的關係,應該是越來越熟悉和明白的。
而人類面對的宇宙是無窮大的。因此人類對於世界的瞭解是永無止境的。所以人類的科學追求也必然永無止境,人類的科學行為就必然是永恆的。對於這樣一個人類永恆的事業,信仰它不是很應該的嗎?
任何特定的價值觀要求,都屬於具體的意識形態範疇,唯有科學不是。而任何具體的意識形態都回有思維的禁區和錯誤的內容,因此任何的價值觀都有其片面的方面,唯有科學沒有——凡是有禁區的價值觀體系都不是科學。儘管每一種意識形態理論中都包含有科學的內容。
自由、民主、人權、平等,這些都是經濟社會里人類的追求,只存在於經濟社會里。因此,當經濟社會終結以後,這些將不再是人類的追求。唯有科學,將依然是人類的追求。因此,科學是唯一不會錯誤、也不會被認為不需要的信仰。而科學的本質要求,就是不能有思維禁區。
現在一些公共知識分子,動輒把西方意識形態中的教條當做“常識”,告訴人們不要違背它們。這就是企圖用意識形態禁錮人們的思維,是違背科學要求的。也因此,我連續不斷地用“説説常識”的方式,對他們所説的“常識”進行分析解剖,力圖打破他們對人們的思維活動的禁錮。